“那凶手拿走的那些被害人鞋子呢?!”富楚突然想到了這個關鍵點。
“當年這些案子中,除了邵雨薇之外,其餘幾名被害人在被凶手殺害後,都被拿走了腳上的鞋子。”
“這些鞋子應該還在凶手那裡吧!”
“隻要找到這些鞋子不就可以證明誰是凶手了嗎?”
邵雨凝聽到富楚的話後,也是眼前一亮,她立刻看向了林文宣。
這算不算是一個證據?
說不定這個凶手是個變態,殺人之後帶走鞋子就是為了回味自己的傑作,得到變態的滿足感呢?
“鞋子,其實我已經找到了!”
“隻是,沒什麼用處!”
林文宣朝薑升示了下意,薑升立馬端上一個箱子放到了會議桌上。
打開蓋子,裡麵赫然放著五雙鞋子!
“這是?!”
眾人見到這些後,皆是一驚,富楚更是吃驚得張大了嘴巴。
“這些……就是當年那五個受害人的鞋子?!”
林文宣肯定地點了點頭,隻是臉上神色卻不見好轉。
“你是怎麼找到的?!”
富楚第一次覺得,林文宣大偵探的名號不是浪得虛名。
“說起來,這恐怕得感謝向勇軍給我的啟發了!”林文宣實話說道。
“向勇軍在藍海小區裡殺害了自己的女友鄒晨,還企圖嫁禍給四一七連環案的凶手,結果被我和徐墨當場識破。”
“要知道,這個連環案的凶手極有可能還住在這個小區裡,大家想想看,假設我們自己就是凶手,現在聽說有一起命案嫁禍到自己頭上了,我們也親眼看到安定員是如何破案的,那麼接下來會怎麼做?”
大家按照林文宣的假設,開始帶入自己視角。
已經三年時間過去了,原本以為那些會威脅到自己的存在早已被人忘記,結果現在突然被拎出來不算,還擺到了所有人麵前被分析被推理。
那麼,毫無疑問的,任何人都會在第一時間去確定這些東西是否還在原地!
看到大家的表情,林文宣已經知道了結果。
“是的,你們想的沒錯!”
“我昨天就安排了人一直蹲守在藍海小區裡。”
“為的就是能夠抓住這個嫌疑人,或者說凶手本人。”
“隻要這個人住在藍海小區,隻要他還保留著當年的證據,在發生向勇軍的案子後,他就不可能不去保存證物的地方查看!”
林文宣非常肯定地說道。
“果然,今天早上,留守的人發現了有人去了安定江的一艘船上,並從裡麵帶出這五雙鞋子,準備丟掉。”
“整個過程都被我的人記錄下來了,並且也拿到了這五雙鞋子。”
!!!!!!
富楚略顯激動地問道:“那還等什麼?!都快去抓人啊!”
“就算抓到了,24小時最多48小時之後一樣要放人!”
“而且還會打草驚蛇!”
“為什麼?!”
“我早就已經找人對這些鞋子進行了鑒定,沒有找到任何有用的生物信息!”
“意思就是,如果我們沒有辦法證明這裡的五雙鞋子是屬於當年那五個被害人的。”
“即使抓住了凶手,也沒有什麼用!”
“在目前的情況下,除非這個凶手自首,否則我們沒有彆的辦法!”
……
會議室內如死一般的沉寂。
是啊,在座的各位都是安定員,怎麼會不明白林文宣講得是什麼意思呢?
定罪三要素:人證、物證、口供。
對一切案件的判定都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輕口供。
隻有凶手供述,沒有其他證據,不能認定凶手有罪和處以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