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 黑真部的老虎(1 / 2)

頑賊 奪鹿侯 11353 字 4個月前

楊麒知道,劉承宗向來對人頭不感興趣。

他但凡能把人頭賣出去,他就不會讓白文選來問這一趟。

實在是大明那邊彈劾他本家楊嗣昌彈劾得厲害,楊嗣昌都快跟他斷交了,斷然不會要他手上的人頭。

主要是漠南所處的地帶尷尬,楊麒本來看楊嗣昌對腦袋不感興趣,就說把腦袋私下裡賣給付仁喜。

可惜付副總兵也不要,他給楊麒寫信,說得挺冒昧:「付某鎮守大同殺胡口,直麵豐州灘土默特,軍兵交上一堆東虜頭,都督覺得合適嗎?」

楊麒想想,好像是這個道理。

他就給付仁喜回了封信,說那就先石灰硝製、木匣封裝,挖個窯洞梁上吊著,等明年後金軍過來,咱再交易一下子。

不過說歸說,楊麒本身並不認為這些腦瓜子能妥善保存到明年,估計七八個月就不行了,何況萬一明年人家不來了呢?

再說了,明年再來,那還有明年的腦袋能砍能賣。

這才派人來問問劉承宗。

有棗沒棗,先摟一杆子再說。

反正帥府不要,於他也沒啥損失。

他估計,劉承宗對人頭不感興趣,但是對人,肯定有很大興趣,他們捉住這個野人***可太新鮮了。

西安城外的華嚴寺,兩名手按雁翎刀的羽林郎將俘虜帶到殿中。

科爾沁部的俘虜沒啥特彆,腦後留著小辮子,就像個隸屬於八旗之下的蒙古小隊長,很識禮數,進來就跪那兒了。

估計被楊麒俘虜以後,在歸化城沒少被土默特的蒙古兵圈踢,腫著半邊臉,眼眶還帶著淤血呢。

而旁邊那個站著的,應該就是楊麒所說的野人***了。

劉獅子本來以為,楊麒信中所言"野人***"不過是個蔑稱。

卻沒想到,帶上來的看上去真是個野人。

這人中等身高,上身裡麵啥也沒穿,外罩無袖泡釘布麵半甲,赤著兩條膀子;下身穿了條棉褲,蹬了雙鑲鐵片的遼東軍靴。

全身兩件衣裳一雙靴子,都不合身,也都染著陳年血跡、泥土,既看不出原本是什麼顏色,也分不出究竟倒了幾手。

就算說這是十幾年前薩爾滸敗兵身上扒的,劉承宗都信。

但引人注目的並不是這身老舊衣甲,而是這人露出來的兩條胳膊。

那兩條胳膊真壯,幾乎跟胸背一樣厚實,整個人壯得像一麵門板。

這種體形在猛人輩出的元帥府不算少見,但元帥府多的是營養不足還要乾活、鍛煉出來的精壯,而不是像這個野人***一樣,不僅有厚實的肌肉,肌肉之外還有不薄的脂肪包著。

這在這個時代,非常罕見。

劉承宗原本估摸著,這種體形應該隻有海邊才有,卻沒想到東北也會有這樣的人。

特彆的是,在這樣格外雄壯的身材之上,頂著一張蒼老又年輕的麵孔。

他頭上的短發,能看出之前也在腦後留了辮子,但至少有七八個月沒修剪過頭發,小辮兒在後腦瘋長,成了亂發。

至於說蒼老又年輕,則是因為臉上深深的皺紋和極為粗糙的皮膚,看著非常蒼老。

可是露怯的眼神和細短的小胡子,讓劉承宗明顯感覺到,這應該是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

這種野人氣質,劉承宗太熟悉了,讓他不自覺地將眼神看向張獻忠。

搞笑的是,此時張獻忠也正看向他,倆人對視一眼,都看見對方的眼神躲閃。

雙方十分確定,大家心裡想的是一件事。

這個人渾身上下透露出一股常年生活在野外的氣質,就跟

他倆當農民軍的時候差不多。

在做野人這方麵,大家都很有經驗。

這無端令坐在交椅上的劉獅子感到好笑。

心想,這也算來自東北的野人***和來自西北的野人漢子的曆史性會麵了。

他對羽林騎道:「給他倆拿個蒲團。」

說罷,劉承宗才將小臂撐在大腿上,身姿微微前傾,饒有興致地對白文選問道:「他叫什麼?」

白文選一看劉承宗這姿態,就心說還是楊都督懂大帥,他們大帥對人頭這種常見的東西不感興趣,就喜歡這些新鮮物件兒。

他連忙答道:「回帥爺,好像叫阿姆巴還是麻法,卑職也不懂他們言語,大概是老虎的意思,總之……帥爺想叫他啥就叫他啥。」

白文選指了邊上的科爾沁兵道:「他主子說的。」

正當二人對話的時候,羽林騎送來兩塊蒲團。

老虎聽見押他過來的貴人,向殿上的貴人說出自己的名字,眉頭不自覺地皺成了川字。

身上那件穿著還不如不穿的布麵甲散發著黴味,直往鼻孔裡鑽,大殿裡古怪的香火氣又縈繞在他的身邊,總之這一切都讓他感到很不自在。

令他加倍思念家鄉。

老虎的家鄉在東北,興安嶺下,鬆花江畔。

那裡還沒有大豆高粱,隻有大江大河和一眼望不到邊的山林沼澤。

山裡有熊和虎,林中有豺與狼,沼澤水草,蚊虻成陣。

那裡春季荊柴封路,夏季毒蟲結陣,秋季猛獸成群,當然還有暴虐的冷風呼嘯,乾燥漫長、冰雪斷道的冬季。

在那裡,他們的國家叫黑真國,前身在隋唐時叫黑水部、遼金時代叫五國部、明代叫使犬部或乾脆把他們認為是野人女真。

不過實際上,黑真諸部,早就形成極強的部族認同,隻不過就和他們的鄰居使鹿部也就是索倫諸部一樣,惡劣的生存環境,導致他們不能形成完善的等級製度,沒能形成政權,也無法建立國家。

他們廣泛地分布於黑龍、鬆花、烏蘇裡三江兩岸,廣袤的土地上,隻有不到十萬人,人口密度甚至比元帥府還小得多。

因為定居河畔,部族有精湛的鞣製魚皮技術,所以人們經常穿魚皮製作的衣裳,也因此也被建州人稱作魚皮***。

老虎的名字源於他出生那天,阿瑪在山中狩獵遭遇猛虎,憑一杆木矛和五條好獵犬,打了個平手。

那頭老虎的前腿被長矛戳穿,也一巴掌拍斷了他阿瑪的腿。

其實他阿瑪是很猛的獵人,脾氣剛烈、技術老練、身手矯健,隻是生他的時候已經年紀大了。

像他們這種生活在冰天雪地的漁獵人家,生活裡吃了太多太大的苦頭,老得快,人過四旬,腿腳胳膊就都不行了。

要是年輕時帶著獵犬遇上老虎,不說單人把山君搏死,至少能全身而退。

當然,這隻是老虎長大以後,以自身力氣的猜測。

他阿瑪給他講這故事的時候可不服老,拍著跛子腿吹牛,指著牆上掛的鍛鋼虎槍說:「當年要是有這個,就不會被老虎近身,可惜隻有鹿角做的木槍,這才槍杆折斷,讓老虎近身廢了腿。」

這玩意是純吹牛,因為那鍛鋼虎槍是五國城的鐵匠打的,槍頭帶拒止作用的鐵鹿角,槍杆還纏了一尺長的鋼絲,確實不會被老虎拍斷近身。

可當年,他們整個村莊都沒有一杆鐵槍。

一年五個月冬天的鬼地方,還有四個月雪化了滿地泥地,到處凍土,上哪兒弄鋼鐵兵器?

就他們家牆上後來掛著的那杆鍛鋼虎槍。

那是老虎出生的第二年,他阿瑪撇著條跛

子腿,帶了五條狗再次進山,找了整整倆個月,下了滿地套子,找那頭猛虎報了仇。

虎皮、虎骨、虎鞭,統統讓他大哥拉到三百裡外的五國城賣了,這才換了條鍛鋼虎槍回來。

但實際上那是他阿瑪最後一次進山狩獵,他本來是想找那猛虎報仇,但沒想到自己還能活著從山裡出來。

否則應該帶上兄弟子侄,組成一支狩獵隊進山,十拿九穩。

他阿瑪隻是覺得快到冬天了,自己腿瘸了不能打獵,會成為家庭乃至部族的累贅,浪費有限的糧食,不如進山找老仇人拚一把,不論成敗都是英雄好漢。

哪怕以身飼虎,沒跌份兒,心裡頭痛快。

萬萬沒想到。

他阿瑪腿斷了不好過,在家庭的幫助下長好了,隻是有點跛,吃不住勁兒,跑得慢。

那畜生腿也斷了,可沒人給它接骨,擱林子裡攆個麅子都費勁,餓得皮包骨頭,拴麅子的套子都掙不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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