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工傷(1 / 2)

頑賊 奪鹿侯 4428 字 7個月前

楊鼎瑞的家眷活得還湊合。

回去路上,劉承宗才知道,馬車上婦人是楊鼎瑞的婆姨,仨娃娃有倆都不是他孩子。

有個男娃,是仆人清早聽見哭聲,從門口撿的;女娃是第二天撿的。

第三天門外還有哭聲,但家裡不敢撿了,就沒開門。

到正午,哭聲停了。

至於仆人,他們家有倆,是個老媽子帶著侄女,楊鼎瑞的婆姨不壞,眼看楊鼎瑞來接自己,就把剩下的糧食都留給那娘倆了,在安塞城裡看宅子。

就是女人和小娃娃的精神狀態不好。

自打城外亂了,楊鼎瑞老婆就沒出過門,家裡的老傭人也沒跟她說過外麵到底怎麼樣,隻是斷斷續續提過高迎祥來了、高迎祥走了,城外慘狀一概不知。

直到她看見衙役拿著信物才跟出來,瞧見城外羊馬牆裡頭扯地連天的饑民棚屋,過來口中不斷對楊鼎瑞重複:“他們要吃了我。”

小娃也嚇壞了,就是楊鼎瑞的兒子,仨娃娃隻有這個小的到了能記事的年紀,路上沒完沒了哭,嚎得像個狼,讓人心煩意亂。

離了大城,路上越走越荒涼,到飯點兒走十裡地瞧不見個炊煙再正常不過,生怕小娃哭嚎引來強人,卻止不住。

隻能是小娃一哭,劉承宗就騎馬往遠處前出三五裡路,去探探情況。

倒是沒遇上賊,回程時在山口,遇見三匹餓得杆兒瘦的野狼,晃晃悠悠跟著他們,劉承宗和高顯都沒注意,等離近了再知道已經晚了。

有條狼竄出來在郭紮勢小腿肚上咬了一口,拔腿就跑。

狼這種東西一般不敢在正麵襲擊人,畢竟立起來的人塊頭很大,捕獵是為了吃飯,吃飯是為了活著。

這道理對人對獸都一樣。

沒必要為捕獵玩命,通常狼會從背後咬落單的人脖子或腿肚,能一擊致命最好,如果不能就在腿肚上咬一口,慢慢尾隨等著人虛弱或失血而死。

不過這條動手的狼運氣不太好,逃跑路線正好經過劉承宗身邊。

這次他身邊沒跟著想跟野狼打一仗的細犬小鑽風,劉承宗在馬背上抽刀也很難夠著狼,所以張弓搭箭,不過沒等箭射出去就已經完事了。

被主人做了一套洗剪吹的紅旗抬起後腿跳著給狼腦袋來了一蹄子負距離接觸,差點把劉承宗顛下去,馬蹄鐵立了大功。

剩下兩條狼緊跟著從山上衝了下來,受傷的郭紮勢靠在車邊抽出工具,一手持鐵鉤一手持短刀,他那娃嚇得連哭都不知道了。

楊鼎瑞摟著孩子的婆姨倒是反應快,不受控製的大叫起來;楊鼎瑞反應稍慢,摸出佩劍準備防禦,口中大叫追問郭紮勢的傷勢,叫他上車。

幸虧還有劉承宗和高顯兩個邊軍,他倆不但不害怕,對視一眼,兩雙眼睛都冒光,一時竟分不清誰是人來誰是狼。

早春天氣還冷,他們的鴛鴦戰襖都穿兩年了,本來用料就不實在,久穿之下更不保暖。

邊軍能有什麼壞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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