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酒鋪(2 / 2)

頑賊 奪鹿侯 4387 字 7個月前

承運樂嗬嗬地拍了拍腰間,笑道:“今日銀一兩兌通寶九百九十二文,給門子那一錢碎銀,足夠他在街市上買三斤鹵羊蹄吃個痛快。”

說這話時,承運頗有得意之色,挑起眉毛:“都是這些年學的,若平常給上三分銀就夠讓門子跑腿通報,買田是關係宗族生計的大事,多給七分是為不讓他壞事。”

“但不能給多了,否則叫人生出貪心,反倒不美,叫他吃頓好的也就夠了。”

西北銀價高,稅吏不收銅錢隻要白銀,農家不產白銀,故而隻要是從西北往東南跑的商賈,都有兌換白銀的副業,讓他們賺得盆滿缽滿。

如今世道變亂,商路難走,按道理銀價本該稍稍回落,可稍有財產的富戶又有了避險的需求,價值高、重量輕、易攜帶的白銀黃金又成了彆人不願脫手的寶貝,價格反倒比從前堆得還高。

一錢白銀價值並不誇張,但仍然不少,大明占最大組成部分的尋常人家,通常三口之家年收入不過八兩到四十兩之間。

這就好像家庭年收入四萬的人辦事交一百入門費,不便宜。

不過在這個時代,受限於陝北商品流通較少,金錢在人們心裡的價值也遠不如後世那麼重要。

劉承宗的眼裡就沒有錢,他既沒誇獎承運會辦事,也沒斥責承運大手大腳,隻顧著搖頭感慨:“城裡這會竟還能買到羊蹄。”

膚施城背靠清涼山,又有東川、西川兩條河流經過,環境比北方諸縣不知好了多少,旱災對這裡影響少之又少,即使南邊北邊都亂成一鍋粥,城裡仍舊衣食無憂。

但這些事通常也不會由偏居鄉裡的百姓知曉,對村裡普通人家來說,到過一趟府城已是值得老人津津樂道一輩子的事。

二人說著,就走到了望塔樓,遠遠就瞧見直酒鋪子裡曹耀與魯斌倚著櫃台端酒自斟,酒是溫熱的甜稠酒,這種酒在府城外的鄉下,百姓通常在過年用餘糧由各家婆姨釀一點,很是好喝。

酒也不貴,一壺隻要三十錢。

頭一回到府城的魯斌本就興奮不已,這會還有稠酒飲,高興的不得了。

曹耀就過分了,興許是一直挎刀感到疲憊,乾脆將腰間革帶解了,連同劉承宗的腰刀一起擱在櫃台上,嚇得原本在鋪子裡站櫃喝酒的窮漢都跑到外頭,倆人占著偌大櫃台,叫掌櫃的不敢怒也不敢言。

掌櫃的不敢言,但初生牛犢的溫酒小二敢言,才剛抱怨兩句就被掌櫃扇了個大嘴巴,打發到外麵去,掌櫃自己點頭哈腰的給曹耀賠不是。

這五大三粗臉帶刀疤的漢子看著就是渾人,惹他乾嘛?

劉承宗走進直酒鋪子時正趕上溫酒小二搭著長巾往外走,指著幾個守在門口討酒討飯的乞丐破口大罵加以驅趕,這逢了小二被打的怨氣,正好尋乞丐好撒氣。

不過回頭的劉承宗卻發現,乞丐裡頭有個人身上穿的衣服很眼熟。

那是件鴛鴦戰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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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銀錢兌價參考崇禎二年西安府三原縣兌銀價格。

“閏四月二十四日,使銀七十四兩零八分,換錢六萬九千二百七十一文”——《忠統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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