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三翼(1 / 2)

頑賊 奪鹿侯 9127 字 7個月前

崇禎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夜。

在河穀莊園的廢墟裡,說唱藝人高歌格薩爾王,年輕的貴族們圍坐篝火,喝著青稞酒大聲歡笑。

年輕的貴族們聚在一起口無遮攔,高聲嘲笑他們的同僚,多吉甲本。

人們說他家裡跑出去的奴隸崽子成了老爺。

多吉甲本氣得揚揚鞭子,不再與他們坐在一起,他很憤怒,在心底裡責怪巴桑。

林卡代本在歌聲中放下來自遠方傳來的書信,他的王頓月多吉命令左翼軍隊在兩日後抵達金沙江畔完成合圍。

他看向篝火旁仍在大聲嘲笑的年前貴族們,露出笑容,起身繞過篝火,走向多吉甲本藏身的陰影裡。

在白利領地沒人知道,被白利王招降的馬匪頭目林卡代本,出身於朗生家庭。

像他這樣的出身,在法律上能達到最高的官位是率領二十餘人的定本。

但世事從無絕對,在康區長達二十年的戰爭中,他做過頭人的定本,做過山裡的強盜頭子,被授予過莊園,也殺過自己的領主。

身份不停變換,就連林卡代本都快忘了,他曾是朗生奴隸出身。

林卡投奔過很多頭目,曾經他認為,戰爭是打破一切的機會。

而如今,他已不需要再打破什麼了。

白利王在瑪爾崗匪患最重的地區招降他,把那片地方賜給他作為領地,他兼並了所有強盜馬匪,命令人們不再搶劫寺廟和莊園以及過路的行人。

他滿足於這一切,可戰爭永遠不會停止。

隻有力量能保住自己擁有的一切,所以他樂於見得有人被孤立。

被孤立之人最易拉攏。

聽見身後的腳步聲,多吉回頭辨認走來的身影,連忙起身:“代本。”

林卡揮揮手,和他一起坐下,道:“不要理會他們的嘲笑,你們家的崽子被俘又成了老爺,是他的造化。”

“代本也這樣想?”

多吉難堪的臉上終於露出一點笑容:“他是我最喜歡的朗生,但畢竟是個朗生,很笨。”

林卡聞言眉頭微皺,問道:“如果抓住他,你想怎麼辦?”

多吉搖搖頭:“我不知道。”

他不是嚴厲的父親,也並不認為巴桑成了囊謙王的貴族,是多吉家族的恥辱。

責怪巴桑愚蠢,是因為這個笨蛋沒有藏好自己的身份。

就像跑丟了一隻小狗,跑就跑了,乾嘛要在咬壞彆人家的東西以後,讓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多吉家的崽子!

如果不是因為這事,多吉少爺根本不會被父親派上戰場,這是家族的恥辱,他們要贖罪,以免白利王將來怪罪。

“他向囊鎖謙莫逃跑,大王命令我們左翼向金沙江畔合圍,不是一條路。”

林卡代本說完,看向多吉臉上露出的輕鬆神色,笑道:“但等這場仗打完,我們終歸要去囊謙,我希望你能說服他投降,我會保護他的性命和人馬。”

多吉大喜過望,起身道謝:“代本能保護他,那再好不過了,我這就派人給他送口信,一定能找到他!”

林卡代本臉上帶著輕鬆笑容,拍拍多吉的肩膀,起身軍帳走去,走到一半他回過頭,看向陰影裡的多吉正興奮地攥著拳頭。

他搖搖頭。

這個傻孩子根本不知道他家裡跑出去那個奴隸崽子有多大的力量。

貴族都是笨蛋,這些笨蛋讓統治下的百姓變得更笨。

幾千個奴隸,足夠讓他在山林裡種滿糧食,成為白利王麾下勢力最強大的貴族。

這將會是他在這場戰中得到最好的獎賞,等到下次戰爭再起,他就能踢開白利王倒向另一邊了。

林卡代本讓他的朗生熱上酥油茶,趕在天色全黑前巡視營地,囑咐麾下如本們做好夜間的防禦工作,要不了多久,左翼軍隊就可以睡覺了。

他們離金沙江畔還有四十裡遠,白利王說那裡有四千敵軍被鐵索橋困在金沙江西岸,戰鬥力很強,但攜帶的糧草不會太多,可以用圍困的方法打掉他們,再回師昌都對付蒙古人。

不過就在天色即將全黑時,遠處河穀傳來火槍的空曠回響。

火槍響聲如同信號,緊隨其後四麵八方都響起銃聲,大作的銃聲轉眼間隻剩零零散散的幾聲,就像一陣來得快去得也快的太陽雨。

但這些銃聲令整個營地都緊張起來。

林卡代本更是加倍警惕,因為那些響起槍聲的方向,都是他布下的崗哨所在。

轉眼間,四麵八方山頭山腳河穀儘頭,都出現了執旗漢軍的身影。

整個營地隨即大亂,林卡代本的奴隸打翻了酥油茶,人們拿起兵器在營地結陣,但那些敵騎並不急於進攻,隻是距離他們一裡遠遠站著。

不論朝哪個方向看去,距離不遠不近,三百步外,一定有漢軍騎兵在搖動旗幟,好似把營地當作壇城施法。

恐慌在軍中蔓延,人們說漢軍有大咒師。

林卡代本對此嗤之以鼻,他見過的漢人多了,從沒聽說過有什麼大咒師。

但這種場麵一樣令他脊背發麻,因為他見過。

早在他還是個馬賊的時候,曾率部劫掠鬆潘附近的部落頭人,那些頭人找來鬆潘城的漢軍,那時就出現了這樣的景象。

隻不過差彆在於鬆潘出現的士兵是步兵,而這裡的是馬隊。

當時僅僅是四麵八方的漢兵,就把他的馬匪隊伍嚇崩潰了。

他必須阻止這種情緒,隨即向各個方向派出朵康馬隊,從四麵八方驅逐這些敵騎。

可是他的馬隊進,敵人的馬兵退,一進一退,很快兩支馬隊就從視野範圍內消失。

直到遠處空曠山穀中又傳出急如驟雨般的火槍響聲,遠遠地,一名朵康騎兵帶著幾匹馬兒跑回,距離營地百餘步重重栽倒,腳沒離開馬蹬,被拖行數步,身體在草地上留下一條醒目的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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