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晚了耽擱乾活被罵到全村都知道;做月子想多吃一點油葷,也要被追著打。
這樣的婆婆肯定是不能住到一塊兒的。
但是郭二果年資淺、人緣差,離分房隔著十萬八千裡,他本人還住在條件最差的大宿舍呢。
見方研不說話了,羅紅旗心知已經說動了女兒,
“想什麼想,再想人就成了彆人的了!”
“我沒有好衣服,難道穿這身去?”方研扯扯自己的衣服,身上這件襖子早就過時了。
“你還有件紅的呢?”
“那件難看死了,現在哪裡還有人穿二十年前的襖子相親?”
羅紅旗想起來,那件紅外套還真是自己結婚時做的,尼料子還很好,但款式肯定是不行了。
“那你要穿什麼?”
“給我五十塊,我明天去百貨商店買一件新的。”
“一件衣服哪裡就要五十?”
“我不管,沒有新衣服,我可不去丟人現眼!”
“……”
最終羅紅旗還是屈服了。
方研伸手,“拿來!”
“你現在是去上夜校,要錢乾啥,明天一早給你。”
————
所謂的上夜校,那是子虛烏有的事。
方研壓根沒報名,學費落入她的口袋,早已揮霍得差不多了。
出了家門,她沿著大院門前石子路往前,走到路燈照不到的黑暗裡,一輛卡車正等在那裡。
方研熟練地拉開門,一抬腿跨上那個特彆高的車階,然後運足氣使勁蹬一下,才坐進車裡。
駕駛座上的人自然是她的地下對象——郭二果。
隻見他皮膚黝黑,燙了一頭小卷毛,穿著時髦的喇叭褲,好一位八零年代時尚人士。
卡車大燈一亮,撲哧哧地發動起來。
“今天你有點晚啊,小林子搞到了打卡唱片,灣灣的流行歌,聽說特彆來勁。”
方研明顯興致不高,郭二果也不多說什麼,伸手拉過她的手放在換擋杆上,就這樣握著她的手開車。
這年頭沒有歌舞廳,愛跳舞的馬姐在自己近郊的家長期組織家庭舞會。她家的大雜院,成了小鎮上青年的地下社交中心。
方研可沒心思聽歌,在前院碰到藍晶晶她們,就撇下對象和女孩子們坐到一塊兒去了。
她捧著對象給買來的汽水,對著姐妹們好一頓訴苦。
說了一會兒話,方研下意識地抬頭想找找她的對象站在哪兒。
隻見那個“小林子”林飛飛一邊跟著唱機唱著靡靡之音,一邊在向郭二果拋媚眼。
她來不及說完孟珍珍的七宗罪,就匆匆跟姐妹們告辭,回到對象身邊去宣告主權。
郭二果跟著她回到座位上,心卻似乎還沒收回來,方研轉轉眼珠子,語氣突然嚴肅起來,
“二果哥,我有個事要你幫忙!”
郭二果的注意力轉回到她身上。
“我有個鄰居特彆討厭,天天欺負我,你能不能幫我教訓教訓她?”
“哦?我說今天研研你怎麼不高興呢,告所我是誰,我讓炮哥去卸掉他一條腿!”
“還不就是我鄰居孟珍珍。”
提到孟珍珍,郭二果露出邪魅一笑,玩味道,
“是她呀,那用不到炮哥了,麻雀去就可以,他對付女人最有一套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