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過堂(2 / 2)

狼煙晚明 解衣唱大風 5687 字 7個月前

楊明楨頓時心裡有了底。忠顯校尉是從六品的武散官虛職,而且隻是個初授,熬到一定年頭,才會升授忠武校尉,銜級一樣,還是從六品。國朝以文馭武,哪怕是個從三品的職官遊擊見了七品縣令往往都大氣不敢出,何況一個虛職散官!看著這位一把年紀怎麼也要快四十歲,才授個入門級的榮譽稱號,顯是並不怎麼受宗人府待見。而且完全不懂文武殊途這檔子事~這就是個靠與老朱家拐了八道彎遠親媳婦耍寶的渾人。

“呔!兀那狂徒!太祖爺尊孔道,祭太牢,禮士子,崇教化。爾竟敢狺狺而吠滿口胡言!分明是藐視朝廷法度!龍興之地,豈容你咆哮公堂!來人,掌嘴二十,給我狠狠地打!”照理說,為了體現對朝廷官職的尊重,如果人犯有官身,要先去了冠,表示剝奪命官身份以後再動刑~刑不上大夫麼。這位的忠敬冠既然本就不在頭上,楊明楨自然沒了這層顧忌。

“啊,你,你敢打俺?”三姨丈的驚呼聲剛起,耳邊就聽到一聲“得罪”,膝彎一陣劇痛,不由得跪了下去——早就恨恨不已的衙役們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反正以後有事也是楊大人扛!習慣性例行公事地道一聲,飛起腳熟練地狠踹下去。兩人分彆抓住其左右手,第三位扯牢了三姨丈腦後的頭發,第四位從後腰抽出尺半長寸半寬的竹板走到正麵,掄圓了膀臂抽將下去,邊打邊大聲報數。

還沒有熟諳官場潛規則的楊明楨犯了個口誤——掌嘴刑,其實在衙門裡是有執行暗號的。“給我打”~這是用手打,可以放水,最多就是兩頰腫起來,養幾天罷了,不會有什麼大礙、“給我狠狠打”~這是用竹片子抽,結果必然是牙床稀爛,後槽牙全部脫落,即便撿條性命,以後也隻能靠流食果腹了。新官上任的楊大人還沒來得及領會這等博大精深的奧妙所在,情急之下脫口而出。

十來板過後,三姨丈的槽牙已經全部光榮下崗,有的飛濺到堂前,有的被血水衝下肚裡。二十板打完,災星高照的三姨丈已經麵目全非。

橫行地方多年的三姨丈完全沒想到竟會受到這般待遇,伏在堂下嗚嗚地哼著,用眼角餘光凶巴巴地瞄著眾人。可惜,他不知道,自己的噩運剛剛開始。楊明楨念過“除惡務儘”的聖人教誨:反正已經做了,那就做到底!

“幾時拿獲的這廝?”

“回大人,四更時分。”

“依《大明律》,二至四更犯禁者笞四十!太祖祖製,忠敬冠服,在外許方麵官及各府堂宮、州縣正堂、儒學教官服之,武官止都督以上。其餘不許濫服!四品以上方得使用金線!衣冠僭越者斷肢!姑念該犯係初犯,兩罪並罰,杖六十……”兩耳被抽得嗡嗡作響幾近失聰的三姨丈完全聽不清堂上的判決,隻知道自己又被人架起來,褪了褲子,一個衙役一屁股坐在脊背上壓住,另一人雙手按住腳踝,另兩人一邊一個,掄起板子照著白花花狠狠招呼下去,邊打邊唱數……

笞和杖是五刑——笞、杖、徒(苦役)、流(充軍)、死(各種花式哢嚓)中的兩種,主要區彆在於輕重程度。笞屬於鞭刑,有的地方用荊條皮鞭,有的地方是用小木板或竹片,十下起步至五十下為止。杖刑是用大木板抽,講究的地方還要細分規格,曰大杖、曰法杖、曰小杖。六十下起步,一百下乃止(除了奧特曼,沒人能扛得住杖100的——隻要身體是肉做的,施瓦辛格也不行)。

有詩讚曰:慘號並棍棒齊飛、屎尿共血水一色……

等把倒了血黴丟了大半條命的三姨丈拖走,徹底豁出去了的楊明楨猶自恨恨不已,親自寫了封原原本本添油加醋的公文報告,除了送知府那份,另謄了兩份,直接派驛馬送往京師和南直隸首府江寧。

這也是楊明楨的聰明之處:既然已經做下,就把事情捅上天,就算自己闖下大禍,也能落個好名聲——同時,出頭收拾自己的,無論哪個,也要搭上自身的名譽。

不過,楊明楨還是年輕,他不知道,這些其實沒多大用:大明百姓的記憶不會保持多久,而官員們——用名譽換富貴的多了去了,誰在乎那勞什子……

且不說知府大人收到公函驚得像被雷劈了的蛤蟆張著嘴巴目瞪口呆,一溜煙跑到亳州處理“緊急要務”躲了、換成任何其他時間,不管是楊知縣還是李知縣張知縣王知縣,任何做這事的人下場都會很慘——不過,這次他確實算走運的:朝廷戶部和禮部的大人們正在焦頭爛額。

*三班衙役。

皂班:負責看守監獄的。

壯班:站在大堂上喊“威武”,負責動刑審訊的。

快班:負責緝捕盜賊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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