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結婚,成為合法夫妻,你一樣可以代替我行使權利!”
曾凡一字一頓的認真說道。
很多的事情變化往往出乎人的意料。
本來隻是跳一次蹦極,曾凡沒料想引申到想去跳傘。
又從跳傘的危險性聯想到立遺囑。
從彌補遺囑中的漏洞,又想到和李虹結婚。
這個理由實在是太強大了,強大到李虹不答應就有可能成為全人類的罪人。
其實從李虹決定和曾凡生孩子的時候,就等於默許了兩人的婚姻,隻是為了遵守早先的一年之約兩人都沒有提起這事。
現在想來,這件事確實不能再拖延下去了,開始認真的研究結婚的可行性。
婚禮先放在後麵再說,結婚證也是個麻煩問題,需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李虹戶口在密雲,曾凡戶口在冀北省,他們倆人現在的房子都算暫住。
想要把戶口遷過來更加麻煩,曾凡就彆想了,李虹也麻煩。
跨區遷戶口,尤其是郊區遷往城內,要有房子,工作,居住時長等等證明,可現在房子是在曾凡的名下。
“我給侯成打個電話問問,他是公安局的,應該了解的比咱們多!”曾凡忽然道。
侯成聽他說了倆人的情況後,笑著說道:“那些政策是約束普通人的,老弟,你已經不是普通人了,你和弟妹的戶口都能遷過來,這事兒交給哥哥我來辦!”
在倆人看來千難萬難的問題,侯成打幾個電話就解決了,都不用回去辦遷移證,直接有人辦好了快遞過來。
他們找陳菲起草了一份婚前財產協議,主要內容就是曾凡名下所有財產,股份,權益等,婚後全部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三天後,兩人一起去派出所辦理了戶口本,接著去民政局辦理了結婚證。
曾凡和李虹算是修成正果,成為合法夫妻,一家人了。
隨後兩人在各自的朋友圈曬出了結婚證,算是公告天下。
以後的幾天,不斷的有人詢問他們婚禮什麼時候辦,找他們要請柬。
按照兩個人的意思,婚禮太麻煩了,純粹是自己找罪受,根本不想辦。
曾凡這邊的父母都沒了,因為他性格的關係,彆的親戚朋友關係也都一般,他拉開通訊錄,能發請柬的兩隻手都數得過來,人家會不會來還不能確定。
李虹那邊不同,她的父母表麵上支持他們的決定,心裡遺憾還是有的,她的爺爺奶奶更是明確不同意,讓她大哥李長樂通知她,不辦婚禮以後不許回去了!
老人把話說到這個份上,這婚禮不辦也不行了,好在婚禮怎麼辦,在哪裡辦都是他們自己決定,最小程度減少折騰吧。
他們的優勢就是不差錢,這就解決了百分之九十九的麻煩,現在是市場經濟,隻要價錢給到位,一切都有人包辦,有要求儘管提。
徐璐作為李虹現在的頭號閨蜜,也是他們目前住的最近的朋友,家裡不請自來的常客,自告奮勇成為他們的婚禮總策劃,那興奮的勁頭,好像是她自己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