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縣縣衙。
知縣李義放下文書,端起茶碗,微微抬頭瞥了一眼台下的典史黃琳,沉聲說:“你在元廷時,曾做過吏員吧?”
黃琳麵色如常,鎮定地回:“回縣尊,小子在元廷時隻做了三年吏員。”
李義吹了一口茶湯:“你應該知道,新朝與舊朝大不同。元時,以吏治國。而我大明朝,則以儒治國!”
黃琳微微點頭。
沒錯,元朝雖然也出過幾本法律,嚷嚷著以儒治國,但實際執行上,全是“以吏治國”,大量行政、司法、公文、刑法等等,不是由當官的來辦,而是由胥吏操辦。
元朝統治者的治國思路和放羊是一個思路:
羊在圈裡跑不掉,該薅羊毛就薅羊毛,死幾隻不要緊,隻要羊群彆起哄把羊圈給衝垮了就行。
什麼官,什麼吏,管他呢,我的羊毛夠數,羊圈還在,那就隨你們折騰。
元代法令極是繁冗,公文條例極為瑣細,掌印正官想要看明白,估計得翻看個一兩年。
可元朝的掌印正官啥人,蒙古人,四等民之中第一等,老子是有特權的,讓我翻書,不乾!
把羊毛給我,其他事你們這些吏員自己看著辦。
李義擱下茶碗,目光銳利地看著黃琳:“元朝的吏,善於上下其手。你如今為典史,是大明朝的官,會不會積習難改,依舊故我?”
對於縣衙而言,典史掌管緝捕、監獄,是縣令的佐雜官,不入品階,也就是俗話中的“未入流”,九品之下。
雖然不入流,但典史的作用與地位不容忽視,在縣丞、主簿缺員時,具體辦事的就是典史。因此典史職務均由吏部銓選、皇帝簽批任命,屬於朝廷命官的範疇。
黃琳驚訝地看著說話直接的縣太爺,連忙說:“縣尊,自歸順新朝,我可是兢兢業業,職責在身,從不敢忘。滕縣有今日治安太平,也有卑職一份功勞吧,何來上下其手,何來積習難改?”
李義承認黃琳的功勞。
山東打下來的晚,大明開國初期依舊有些混亂,流賊土匪不少,典史等人確實抓過一些賊匪。
隻是,有功勞不等同於無過。
李義見黃琳不承認,便拿出了名冊,丟了過去:“你來告訴我,顧阫的名字,是如何加上去的?”
黃琳撿起名冊看了看,搖頭:“縣尊,這顧阫本就死在外麵,記錄在冊是應有之事。”
“黃典史,你仔細看筆跡,顧阫的名字與其他名字絕非出自一人之手。何況這種名冊並非隻有一本,非要查的話,去任城也能找出一本!”
李義站了起來,一臉威嚴。
黃琳眉頭微皺,眼珠一轉:“那此事就非卑職所能知,這種文墨上的事,我是不碰的。”
李義拍了拍手。
縣丞金大車走了過來,押著年過五旬的書吏曹俗,至近前,直接一推曹俗,曹俗便惶恐地跪了下來,連忙叩頭求饒:“縣尊饒命,此事都是黃典史指使,讓我模仿筆跡添上的顧阫二字。”
“曹俗,你胡說!”
黃琳臉色一變,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