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
沉重而急促的砸門聲傳入王家庭院。
下人跑來剛開出一條門縫,門就被粗暴撞開。
班頭陳三秀手持牌票,厲聲說:“奉縣太爺命,請王家家主王富貴走一遭。”
王家下人不知所措。
王富貴正在喝茶,看到班頭與皂吏闖來,猛地起身,茶碗跌落而下,啪的一聲,砸碎在地上。
“王富貴,縣衙傳喚。”
陳三秀亮了亮牌票,隨後伸手:“請吧。”
王富貴臉色有些蒼白。
自從昨日黃昏顧阫的屍體被發現,王富貴就心神不寧,隻隔了一夜,縣衙都調查到自己頭上了!
沒證據,他們沒證據的!
事情過去五年了,所有證據都毀了。隻需一口咬定不知情,縣太爺也奈何不了我!
縣衙升堂,威武聲中,衙役手持水火棍咚咚搗地。
李義頭戴烏紗,身著青色團領衫,威嚴端坐,驚堂木一拍:“傳原告。”
顧正臣從圍觀的百姓中走出,上前拱手:“父親顧阫無端被害,沉屍水塘多年,還請縣尊緝拿真凶,還顧家一個公道!”
大明規製,秀才、舉人見官無需行跪拜禮。
李義微微點頭,再拍驚堂木:“抬顧阫骸骨!”
皂吏抬骸骨上堂。
仵作當堂講述一番死因,矛頭直指“仇殺”。
李義順勢詢問顧正臣,顧阫生前與誰有仇,得聽之後,厲聲喊道:“傳王富貴!”
許多事雖已明了,但李義還必須走一遭,更不能直接問顧正臣誰可能殺害了顧阫,一旦顧正臣說出名字被坐實不是,便是誣陷,誣陷也是一種罪。
何況每次堂審都有百姓圍觀,這也是朝廷教化、威懾百姓的一種方式,不將事情從頭到尾說清楚,講明白,百姓可能無法信服。
王富貴上堂,跪下行禮:“小民見過縣太爺。”
李義審視著王富貴,看了一眼主簿、縣丞等人,沉聲說:“王富貴,顧阫被害,沉塘多年。據顧正臣所言,你曾與顧阫有過田產紛爭,這可屬實?”
王富貴欣然點頭:“回縣太爺,確有此事。”
李義目光微微凜然。
王富貴平和地說:“不過後來官府劃撥給王家另一塊地,王家就再沒找過顧家,在去年顧舉人中舉時,王家還曾登門致歉,拿出四十貫錢資助顧舉人赴京趕考。王家與顧家關係,頗好。”
顧正臣看著王富貴,不由得敬佩,還真是人至賤則無敵。
李義嘴角抽動,王家逼迫顧家還債時,自己可是看了的,自然知道王家是什麼貨色。
頗好,頗你全家啊。
李義清了清嗓子:“如此說來,你是不會因田產糾紛一事加害顧阫了?”
王富貴一臉無辜:“縣太爺,王家可是良民,怎麼可能會因十畝地而害一人?”
李義點了點頭,看向門口:“傳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