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失措的噴飯大夫(為三千院才人醬盟主加更)(1 / 2)

臨安不夜侯 月關 9406 字 6個月前

曹泳自認的罪狀有二:

一,禦下不嚴,玩忽職守。致使部下參與了走私。

二,挪用公款,擅作他用。

這第一條,分明就是在為他開脫罪責了。

他受秦檜指使,為金人販私大開綠燈的罪責,推脫到了下屬身上,而他則成了不知情的上官、為部下所蒙蔽的上官。

雖也有罪,罪責就沒那麼大了。

這第二條,就是他為了第一條能被皇帝認可,而獻的投名狀了。

他曹泳老兄,要力爭成為“汙點證人”。

大宋還真有“汙點證人”這種政策。

比如販私人員,如果主動告發,不僅可以免罪,還會從因為他的告發而起獲的贓物中,按照價值比例獎勵這位告發者。

曹泳自認的第二樁罪名是,利用他在戶部任官的便利,挪用公款,並巧立名目抹平了賬目。

“挪用公款”的罪,當然不足以打消官家想用他殺一儆百的念頭。

但是,他挪用的公款乾嘛去了呢?你總得問問吧?

於是,他很自然地就做了回答:

撥給了定功軍統製張雲翊,用來支付調動平叛大軍的軍餉和戰後論功行賞的犒賞金。

可定功軍是朝廷兵馬,為何需要當時的戶部侍郎曹泳挪用公款,鬼鬼祟祟地支付戰時軍餉和賞金呢?

因為定功軍是未奉詔命,擅自出兵,去衢州平定叛亂去了。

那麼定功軍為何會未奉詔命私自出兵呢?

因為,是秦相下令調動的兵馬。

秦相為什麼私自調動兵馬平叛,而不上奏天子呢?

因為衢州知州王曮,是秦檜的妻弟,而衢州之亂,是被王曮的亂政給逼出來的。

秦相如果不遮掩著,王曮必受懲治。

這些,在曹泳的自劾書上一字未講。

他就隻是承認自己確實犯了罪,他挪用了公款,並巧立名目抹平了這筆虧空。

但是朝堂之上,皇帝一問這錢的去向,就摸出了一串的瓜。

趙構聽了,又驚又怕。

他最敏感的那根神經被觸動了,軍隊!

他對軍隊盯的已經夠緊了,怎會千防萬防的,還是叫秦檜成功掌握了一支軍隊?

居然未奉詔命,隻憑秦檜一句話就能調動,這太可怕了。

定功軍一共有五千人的編製,放在京畿樞要之地,這已經是一股非常可怕的力量了。運用的好,它能做很多事。

兩個多月以前,衢州發生了叛亂,秦檜擅自調動了一千多兵馬平叛,自己這個天子對此竟一無所知。

這一來,趙構可以再拿掉一個統兵大將,一個地方知州了。

曹泳是秦係的三號人物,他自己跑出來坦白,秦係的人誰敢出來反駁?

秦檜一直稱病不朝,自然無法當場辯白。

隻有一個秦熺在朝堂上是有發言權的,可曹泳坦承罪行,他在一旁就已聽的汗透重衣,慌亂之中的辯駁,簡直毫無說服力。

趙構陰沉著臉色,喝道:“定功軍,隸屬哪一軍?”

新任殿前司趙密急忙出班奏道:“陛下,定功軍掛靠於我殿前司之下,但是隻由樞密院節製。”

這時候,大宋機構疊置、事權不一、責任難明的弊端就顯現出來了。就連軍隊中,也不乏如此混亂的管理。

大宋對敵作戰乏力,很大程度上不是軍士們不勇敢、武器不犀利,而是混亂的疊架管理,導致運作效率大受影響。

兵事瞬息萬變,如果領導機構如此臃腫,效率如此低下,結果可想而知。

比如靖康年間,金兵南下,亡國在即、生死攸關時刻,這時汴梁京郊有五百餘尊炮,該趕緊運送回城去。

一則可以之加強城防力量,二則可免其為敵人所用。

可是,兵部說應該由樞密院派人把炮運回來,樞密院則說應該歸軍器監負責。軍器監說應該由駕部處理,駕部說該由庫部去運炮收儲。

五個衙門還沒扯完皮,金軍的快馬已兵臨城下,五百多門炮儘數落入敵人,掉轉炮口,成為攻城利器。

但是,要追責的話,這些部門確實職能疊架,誰都可以負責、誰都可以推脫。

說回到這支被趙構忽略了的定功軍,它如今用的番號還是北宋時期的番號呢,屬於兵製改革時的一條漏網之魚。

南宋建立,重新整合軍隊的時候,先是抽調精銳組建了三衙禁軍直屬天子。

又以韓世忠、張俊和嶽飛等將領的其他軍隊整合在一起,改編成十支大軍,皆加禦前二字,稱為禦前諸軍,又稱屯駐大兵。

但是在那之前,就有一支人馬,是由在北方被打散了北宋的一些禁、廂軍,勉強湊成七個指揮,用了其中建製最全的定功軍的番號。

後邊改製重組的時候,這支雜牌軍被忽略了,所以它就成了既不屬於三衙禁軍、也不屬於屯駐大軍,但是拿禁軍待遇的漏網之魚。

趙構又不可能親自核實每一筆軍餉的具體發付名單,在宰相和樞密院都有意隱瞞的情況下,渾然不知還有這樣一支隻是名義上掛靠在三衙之下的軍隊。

趙構後怕不已,一時間也沒功夫細查當時改製重組,為何就忽略了這支殘兵。

他立即讓趙密親自率殿前司兵馬去接管定功軍,同時把定功軍統製張雲翊以及無旨而領兵去了衢州的正將辛立抓捕歸案。

該部的其他將領全部罷職,羈押待參,這五千兵馬則由殿前司接管,後續是如何拆分安置,還是令其解甲歸田,那都是後來之事了。

接著,趙構又命大璫張去為去秦府,質詢秦檜私遣兵將赴衢州平叛之事。

曹泳幫皇帝挖出了被忽略了的一支駐紮在京畿的兵馬,扳倒了一員統兵大將,還把秦檜的鐵杆心腹,衢州知州王曮拉下馬,這於趙構而言就是大功一件了。

曹泳是秦係的三號人物,三號人物反水,給皇帝送上了這樣一份投名狀,皇帝是勢必要有所回報的,而且這也能給其他待審官員打個樣兒,鼓勵他們舉告揭發。

於是,曹泳搶在官家定下的抓捕時刻之前,光榮入獄了。

不過,他也因此和三司會審無關了。

這也就意味著,對他罪行的定性已經變了。

可是,曹泳不用死了,輕易不舉屠刀的官家又需要用一顆人頭來“殺雞儆猴”,那麼誰來當這隻雞?

那個張雲翊,雖然誰都知道他必然已經成了秦檜豢養的鷹犬,可這事不能擺到台麵上說。

表麵上,他就是奉命出兵去平叛的一員將領,雖說沒有奉旨,可也罪不致死啊。若因此殺他的頭,豈不寒了天下將士之心?

誰讓這支漏網的孤軍,本來就是一直歸樞密院節製呢。人家奉命行事,也不算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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