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拍馬屁不是易事。拍得好了還好,拍到了馬腿,就很尷尬了。
馬耀宗恨不得給自己來兩個耳光。怎麼就想出那麼一個餿主意!郡主擺明了不待見那個鄭小公爺,勉強敷衍幾日就攆回京城去了。他怎麼會突發奇想,讓祖父找那麼一匹馬來礙郡主的眼?
就在馬耀宗自怨自艾之際,郡主忽地含笑轉頭看過來:“馬舍人,那一匹馬看著不錯,牽過來瞧瞧。”
馬耀宗立刻回神,精神抖擻地應了,順著郡主手指的方向將一匹花馬牽過來:“郡主,這是一匹母馬,雖然看著不那麼中看,其實耐力最佳。適宜長途行軍。”
薑韶華笑著嗯一聲,打量幾眼,然後騎上花馬,在操場裡跑了一圈。這是馴好的良馬,確實是難得一見的好馬。
薑韶華很滿意,下馬後吩咐道:“這匹馬很好,本郡主要了。”
馬耀宗大喜,連連笑著應是。
宋淵騎了一圈馬過來,見郡主挑中這麼一匹花馬,有些驚訝:“郡主平日喜歡神竣好看的馬,今日怎麼挑了這麼一匹不起眼的?”
薑韶華笑了一笑:“以前我小,不懂事,喜歡好看的。現在我才知道,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郡主話中有話,意味深長。
宋淵深深看郡主一眼:“郡主喜歡就好。”
薑韶華隨口笑道:“我再替崔渡挑一匹。他整日在田莊裡忙碌,沒能隨我一同巡查,我讓人送一匹好馬回去。”
宋淵是崔渡名義上的舅舅,平日也確實多有照拂,聞言笑了起來:“郡主有心了。”
薑韶華仔細地看了一圈,挑了一匹灰色母馬。宋淵立刻安排兩個親衛,將灰馬送回南陽郡。
不知崔渡收到這匹馬的時候,會何等高興。
……
誰在背後念叨他,耳朵有些癢。
此時的崔渡,正領著兩百多人在田間地頭忙著插秧。
做事的時候,穿著粗布麻衣最方便。
崔渡進了田莊之後,就換下了綢衣錦袍,整日穿著灰撲撲的短衫。短短的頭發現在長成了不少,勉強也能抓個小揪了。長期在田地裡忙活,再白淨的皮膚也禁不住風吹日曬,淺淺的小麥色悄然深了一些。一笑間露出一口白牙。
右耳癢,崔渡也沒擦手,就這麼抓了幾下,很快拋在腦後。一邊轉悠一邊高聲指揮:“插秧要注意距離,不能過密。”
“林莊頭,我在這邊,你去那邊瞧瞧。”
林莊頭點頭應了。
耕種最是辛苦。每年春耕播種,莊子裡前前後後要忙一個多月。崔渡來了田莊之後,眾人的忙碌前就要加一個更字。
不過,看著一排排整齊翠綠的秧苗從暖棚裡移出來,一株一株地栽進土裡,幼嫩的葉子在春風中輕擺,林莊頭等人心裡就格外熨帖。
玉米紅薯都是新糧種,他們以前從未種過。不過,種了幾十年地,身為農夫的本能告訴他們,這些幼苗生命力強健,一定能在這片沃土上紮根,長出糧食來。
田莊裡忙著春耕,個個早起晚睡,恨不得將一個人掰成兩個人來用。崔渡更是忙得飛起,到了晚上,匆匆梳洗一二,頭一沾上枕頭就睡著了。
沒辦法,實在是太累了。
從年後十五來田莊,他就在田莊住下,忙著選種培育秧苗耕種,再也沒回過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