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邁突然就笑了,“我說錯了,大小姐,他為了你,豈止死過一次?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大小姐,就當我求你了,你就乖乖留在這裡,了了他這點執念吧,他是人,不是貓,沒有九條命經得住這麼折騰。”
南溪的臉上,更疑惑了,“你到底在胡說八道什麼?”
達邁擦了擦臉上的淚,歎了口氣,“大小姐,事到如今,我乾脆跟您直說了吧。”
“其實,老爺早就看出了先生的心思,在您高中的時候,他故意讓先生接觸灰色產業,讓他當一把聽話的刀,而先生隻要對你還有情,這把刀的刀柄,就永遠握在老爺手裡,指哪兒砍哪兒。
可是,老爺其實從來都看不起先生,他覺得先生身上流淌著緬北賣命的馬仔的血,不管他怎麼努力,都配不上南家的大小姐,他無數次用你當誘餌,釣著先生心甘情願賣命,他小小年紀,渾身是傷。
後來,老爺發現先生羽翼已豐,怕自己壓製不住他,他會強行娶你,甚至不惜製造汽車爆炸,先生那次,差點就沒命了,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年,醒來的第一件事還是問你有沒有找他,有沒有生他的氣。
即使是這樣,先生還是原諒了老爺,甘心當他的棋子,隻求能光明正大的娶你,可是老爺呢?他前腳答應了先生,後腳就反悔。
沒有這麼玩弄人的,大小姐,先生被你們父女兩個人玩弄於手掌之中,最後連命都不要了。
那次他說你走了,他會死,不是氣話,是真的,他真的拿刀插進了自己的心臟,要不是淩刀遠遠的砸過去一個杯子,刀偏了一寸,他就真的死了
……大小姐,如果先生那次死了,我想問一問,你會後悔嗎?會為他掉哪怕一滴眼淚嗎?”
達邁說到最後,聲線顫抖,擦了眼淚,發紅的眼睛看向南溪,
“大小姐,他或許偏執極端了一點,但他從沒想過要傷害你,不是嗎?
他從小到大的執念就是你,已經入魔了,你就不能可憐可憐他嗎?他到底哪裡不好了?你這麼看不上他?”
“我不是看不上他,相反,我從小就以有這樣一個天才的哥哥為榮,真的,達邁,你不是沒見過,我小時候多黏著他,多依賴他。
可是,他是我的哥哥,我從小到大當成親人的哥哥,他怎麼會對我產生男女之情呢?我真的沒辦法接受。
而且,我有自己的丈夫,跟他也已經有了因愛而生的孩子,達邁,你如果真的心疼他,就應該勸他放下執念,而不是縱容他把我擄來,走向萬劫不複。”
達邁看著她,擰眉,“大小姐,你沒有心嗎?他那麼愛你,為你付出了那麼多,你沒有心的嗎?”
“他愛我我就要愛他嗎?”南溪煩躁站起身來怒目對著他,
“我是一個充分的,自由的,受過係統教育的自由人,我有權決定自己要不要接受一段感情,我就是不想跟他發瘋亂倫,有什麼錯?
我有愛人,他熱烈張揚,熾烈坦蕩,是我崇拜並且深愛的蓋世英雄,我們在陽光下愛的坦坦蕩蕩,婚姻事實國家承認,長輩認可,三媒六聘,大開祠堂,敬告祖宗,我放著這樣的人不要,為什麼要跟他做那種有悖倫常的事?”
南溪越說越激動,突地拿起早就藏好的水果刀,搭在了熟睡的淩予皓纖細脖頸上。
“達邁,這個小孩是淩刀的兒子,他是個什麼樣的人,想必你也清楚,我知道你寧死都不會背叛南肅之,也沒本事放我離開,我不會為難你,我隻想知道,他到底是誰?”
達邁看著她,最終閉了閉眼,“算了,大小姐,反正你遲早得知道。
他是查牧,也是南肅之,當初,我為了讓先生忘記失去你的痛苦,自作主張,想給他催眠,但是,沒想到,釋放了他的第二人格,也就是查牧。而他的主人格,也就是南肅之,已經沉睡,沒有查牧的允許,他不會被喚醒。
查牧之前一直被主人格壓製,後來主人格沒了求生欲,他徹底掌握了這具身體的主動權。
他是天才,短短三個月,就已經適應了新的身份,並且現在,在逐漸融合南肅之的人格,一旦融合成功,他就是查牧,世上從此再也沒有南肅之。
查牧一開始不認識你,是因為當初的催眠,但是隨著人格的慢慢融合,他繼承了主人格的記憶,當然,包括他的執念和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