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淩源舊事斷新謀 第69章 香燈烈夜,月好情圓(自傳)上(1 / 2)

一劍吞鴻 曹家大官人 4740 字 7個月前

《漢史》記:公元341年,一季末、二季初,春林轉層,森枝夾路,帝都長安發生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便是羽林中郎將陸淩矗羽林仗,步踏春意,行遍山水,從薄州彰武郡彰武城中,跋涉千裡,將我,帶到了京畿長安。

出生那日,外祖母為我取名單字一玲,意為王的詔命!

我能有今日之果,想必外祖母花費了不止一日之功吧!

我看著長安城繁華盛景,心中湧現出默默哀愁。

無需外祖母細言多說,我很清楚我為何要來、為何而來,無非是取悅天子,拉攏朝臣,開拓人脈,助我那二弟公孫跋,振興家族,延續公孫家族威儀。

我自認沒有那麼大的能力,但既然來了,便要努力一試,最起碼,要讓我公孫家族有足夠的財力和人力,把老舊的宅子,好好地翻新一下。

外祖母待我無微不至,但她從未問過我想不想來,願不願意來。

畢竟,在那位支撐了公孫家四十餘年的外祖母眼裡,兒女私情在家族複興麵前,簡直不值一提,不止我們姐弟三個,如果家族需要,外祖母會為了家族,犧牲任何人,包括她自己。

坐在香車裡,我看著手中的竹簡,不禁微微一笑,上麵恰好寫著:投我以桃,報之以李。——《詩經·大雅·抑》

我輕撫青絲,微微一歎:哎,也不知我這顆一廂情願的桃子,能不能換回外祖母萬分期許的李子!

及近長安,五百胡騎並未隨行入城,陸淩僅率侍衛十餘騎緩緩由正北門廚城門而入,途徑朱雀大街,直奔長秋宮而去。我這位特詔而來的彰武公孫長女,並未在達官滿堂、貴人遍地的京畿重地激起多少漣漪,畢竟這秩俸四百石的少使,在遍地達官親貴的長安城,顯得太過人輕言微。

大漢後宮選女之法嚴苛,《漢律·內宮章》有言:天子物妻妾,依一十二法行之。一為舉止儀容,俱合法相;二為目波澄鮮,眉嫵連卷;三為伸髻度發,圍手六盤;四為捧著日光,肌理膩潔;五為規前方後,築脂刻玉;六為胸乳菽發,芳氣噴襲;七為臍容半寸許珠;八為密處墳起,火齊欲吐;九為血足榮膚,膚足飾肉;十為自顛至底,七尺一寸;十一為脛跗豐妍,底平指斂;十二為微風振簫,幽鳴可聽。

我雖容貌較好,但卻遠未達到選女之法中的要求。

可是,太常寺並未依規對我進行檢查,後宮也未見有人迎接,一架馬車拉著我,便這樣不聲不響、無聲無息的駛入後宮,在兩名護衛的帶領下,來到早已為我準備妥帖的住所,春玲居。

《漢律·內宮章》明令:皇後以下,內宮定階十四等。一階昭儀,兩人;二階婕妤,四人;三階經娥,八人;四階容華,一十六人;五階美人,二十四人;六階八子,三十二人;七階充依,四十人;八階七子,四十八人;九階良人,五十六人;十階長使,六十四人;十一階少使,七十二人;十二階五官,八十人;十三階順常,八十八人;十四階夜者,九十六人。

雖算不得佳麗三千,林林總總加起來,天子後宮,也勉強趕得上一尉兵馬。

想到此,我微微苦笑:後宮佳麗,數不勝數,能麵見天子取悅聖心的,又有幾人呢?

我因患口吃,遂沉默寡言;我沉默寡言,遂覽遍群書;我博覽群書,遂對漢庭內的規矩與秘事知之甚詳。

從小到大,我雖大門不出二門不進,但從漢律和野史的字裡行間,我便知道江山一統後,孝仁帝、神武帝、現帝三代君王皆是勵精圖治、專於朝政的賢君,當今天子更是在登基之初,便立下了廓清寰宇,同大秦會獵北疆的宏願。這樣雄才偉略的帝王,自然不會過多留戀後宮,而這些後宮之中的兒女情長,隻是他製衡權力的手段和小憩片刻的棲息地罷了。

我也明白:根基淺薄、地位低下如我,莫說榮受天子臨幸,見一麵都顯得遙遙無期。若無奇遇,我這一生,可能便要在春玲居看歲華儘落、品芳意如梭了!

遲遲白日,嫋嫋春風,在春玲居稍事休息後,已日近斜陽。

雲沫和文鴛兩個丫鬟與我年紀相仿,我來之時便已靜候在春玲居內。

我迷迷糊糊睡了一個下晝,慵懶地坐在窗前,拄著下巴,看著赤紅的日頭一點一點、一點一點爬下三合院的一丈高牆,兩個丫鬟趁此時間備好了湯食,站在我的身後,安靜等待著我的使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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