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李鴻章去舊納新(2)(1 / 2)

百年爭戰 路人四九 3682 字 9個月前

第一百四十二章 李鴻章去舊納新(2)

常勝軍事定,李鴻章速即上奏:洋槍隊一軍,吳煦、楊坊等始意藉此以禦寇,薪糧夫價及一切軍火應視官軍加至數倍,漫無限製,陸續增至四千五百餘人,並長夫炮船輪船,經費月需餉銀七八萬兩。

前次收複鬆江、青浦等城,未嘗不兼資其力,遂日益驕蹇,漸成尾大不掉之勢。臣籌思累月,久欲稍加裁抑,而事關中外交涉之端,未便輕於發難。

此次白齊文逞凶跋扈,立即撤其兵權。事當更替之初,須求補救之法。英國提督士迪佛立初不願中國官員會帶,臣與之往複辨論,舌弊唇焦,數日以來始獲定議。

士迪佛立原定條約十三條,臣覆加勘正增為十六條。其條約大概,如裁汰常勝軍為三千人,減定長夫額數口糧,中國派員會帶口糧由臣處派員經營,刪除病房及日用房費種種浮濫之款,既可稍節餉需。

鬆城內外地方事宜,外國管帶官不得乾預。購買軍火須有撫臣文書,管帶官不準私購承辦。諸勇須聽中國會帶官主意各條,亦可以漸收兵柄。

慈禧太後接奏,大喜過望,道:李鴻章內禦粵逆,外製洋夷,確屬可造之才,速即傳諭,著準曾國藩所奏,李鴻章實授江蘇巡撫之後,兼署五口通商大臣,再賞兵部右侍郎銜兼署都察院右副都禦史。薛煥速即進京,另候簡用。

李鴻章接旨,甚喜,道:吾初至滬上,恩師滌帥告誡,以練兵學戰為性命根本,吏治洋務皆置後圖。入滬將近一載,戰尚有為,吏治洋務亦應有圖。

翰林編修郭嵩燾道:薛煥昨日去京,吳煦、楊坊相並告假。

李鴻章道:求仁得仁,吾即奏請雲仙兄為蘇鬆糧道兼署布政使一職,蘇滬吏治,即自兄起。洋務之事,煩請馮公賜教。

幕客馮桂芬道:師夷長技以製夷,國若強盛,必製洋器,采西學。洋務繁雜,首先之舉,乃設翻譯公所,聘請洋人,教習西國文字,講習經史算學。

李鴻章道: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前日我與英人洽談常勝軍裁剪事宜,英人嗚哩哇啦,我如墜雲裡;譯者非我方派遣,常恐詐語其間。

是日,李鴻章奏曰:吾國與洋人交涉,必先通其誌、達其欲,周知其虛實誠偽,而後實施製衡之道。

互市二十年來,洋人之習我語言文字者不少,其尤者能讀我經史,於朝章憲典、吏治民情,言之習習,而我官員紳士中絕少通習外國語言文字之人。

各國在滬均設立翻譯官一二員,遇中外大臣會商之事,皆憑外國翻譯官傳述,亦難保無偏袒捏造情形。

中國能通洋語者,僅恃通事。凡關局、軍營交涉事務,無非雇傭通事往來傳話,而其人遂為洋務之大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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