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教民雖身受大刑,卻依然言之鑿鑿,矢口否認;均稱習教已久,並無被拐情節。
曾國藩無奈,遂廣貼告示,懸賞重金,詢之津城內外,以求得力之人證、物證。
然宣示半月,卻無一人揭榜指證洋人妄為,亦無一遺失幼孩之家控告有案者。
三口通商大臣崇厚道:啟稟曾大人,以此看來,天津孩童驟逝,無關洋人事情,確屬瘟疫所致。
曾國藩道:崇大人何意?
崇厚道:洋人槍擊在先,津民鬥殺於後,兩廂似可相抵,然暴民肆意殺戮五十餘人,此風萬不能長,吾意,擒斬七八暴民以平民憤,裁撤天津道、府、縣三官以悅洋人,賠償銀兩以安人心。
曾國藩道:目下洋人戰船到大沽口者,已有八九號,聞後來尚且不少,洋酋之心,一目了然。吾等非事事圖悅洋酋以顧和局,然過錯在我,不得不勉從以全大局。
崇厚道:事不宜遲,速將擒斬流放及賠償事宜上奏朝廷。
曾國藩歎曰:洋人傷斃二十一人,吾即查拿此數,足與相抵。然百民鬥殺,時過境遷,孰起殺心,孰下狠手,甚難甄彆,惟有大刑伺候,查尋凶犯。
崇厚道:這有何難,私下可稱,殺孩壞屍、采生配藥,確屬洋人所為,洋人罪該萬死;先前斬殺洋人者,速來衙門領賞。
曾國藩道:以此行事,出爾反爾,愧對天津士民也!吾等密折奏請,流放之官吏,饋贈銀兩;處斬之人犯,亦要撫恤。
1870年7月20日,法國公使羅淑亞抵津,謂曾國藩、崇厚道:賠修教堂、厚葬豐大業、查辦地方官,懲究凶手之餘,務必將天津府縣及提督陳國瑞三官員,正法抵命,否則大沽口外我方之軍艦,即行便宜行事。
曾國藩道:賠修、厚葬、賠償事宜,本大臣即行籌辦;殺人償命,吾國、貴國自古有之;本大臣即行擒拿行凶人犯,但等吾皇恩準問斬。至於天津府縣官員及提臣抵命一事,本大臣萬不能應允;然其等辦案,前疏於防範,後又不能迅捕人犯,本大臣即行奏請吾皇,將其等革職,交刑部治罪,煩請貴公使靜候確音。
羅淑亞道:曾大人情重刑輕,不和睦之釁,中國自開其端。
曾國藩道:法不責眾,肆意妄殺,必生無窮之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