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福建布政司舌戰西鄉從道(1 / 2)

百年爭戰 路人四九 3701 字 7個月前

第一百九十一章 潘霨舌戰西鄉

1874年6月17日,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楨偕福建布政司潘霨、台灣道夏獻綸、船政洋監督日意格,率兵千餘,分乘“安瀾”、“伏波”、“飛雲”三戰艦,抵達台灣安平港。

沈葆楨道謂潘霨、夏獻綸道:吾皇意,不動聲色,先行察看。勞煩藩、道二大人即行晤會倭人,一探究竟。

潘霨、夏獻綸皆曰;為國奔赴,萬死不辭!

6月22日一早,潘霨、夏獻綸等自安平衡濤出海,下午申時於琅嶠上岸,翌日一早,進抵倭營。

潘霨道:爾等擅入我大清之域,燒殺搶掠,殊屬可恨!

薩摩藩士西鄉從道曰:去歲,我國使臣前去貴邦,交涉台灣牡丹社生番弑殺我五十六名國人一事,貴國總理衙門大臣毛昶熙有言,殺人者皆生番也,故且置化外,化外之人,皆不服王化。牡丹社生番殺人害命,貴國舍而不治,我國前來問罪也。

潘霨道:上月,本司至上海,會晤貴邦駐清公使柳原前光,柳原曰,爾邦出兵台灣,隻為殺害人之生番、抵抗之生番,爾後訂立嚴約,即可退兵。此乃爾國公使函件,煩速一觀。

西鄉從道看過函件,卻道:本督此來,專辦牡丹社生番,前已照會閩浙總督,並無彆意。惟以後之事,總須候吾皇諭旨。

潘霨道:爾國公使乃爾國駐外大臣,全權為爾國代言,安敢信口雌黃!公使乃爾皇欽定,公使意既乃爾皇意!牡丹社雖害琉球國人,惟該處係我國所屬,應由我國派兵辦理。

西鄉從道曰:生番非爾國所管,中外各國,皆有記載,英法美意荷蘭各國,均有此說。

潘霨道:既有記載,必有憑據,煩請出納。

西鄉從道曰:來時匆忙,一時遺忘。

潘霨道;此非理也!爾兵現至何處,牡丹社是否已成焦土?

西鄉從道曰:本督已率兵擊斃牡丹社首領阿祿古父子,牡丹社番民全皆遁逃,我兵已進山駐紮;牡丹社生番若悔過請罪,本督必見機行事。

潘霨道:本司即令牡丹社番民前來謝罪,如何?

西鄉從道曰:此方甚好,三年前若能如此辦理,焉有今日之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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