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倭國意吞琉球
欽差大臣崇厚尚未至俄,駐倭公使何如璋已接總理衙門飭令,何如璋不敢怠慢,速即照會倭國外務卿寺島宗則,聲言倭國阻止琉球朝貢,已違《中倭修好條規》不可侵越彼此所屬邦土之規定,倭國須待琉球以禮,琉球國一切必須遵循舊章,此後切勿再阻貢事,不做不信不義無情無理之事情。
寺島宗則接如璋照會,暴跳如雷,立曰:琉球五百年前既屬倭國,不信不義無情無理真乃荒謬暴言,清國公使非登門道歉不足以消弭事端。
如璋聞言,道:道個錘子!
如璋拒不道歉,倭國太政大臣三條實美亦怒曰:清國實乃無理取鬨,即日起,琉球必須停止朝貢清國,必須使用明治年號,必須遣人至京學法,必須實施藩製改革。此乃最後通牒,琉球王尚泰必須於2月3日之前做出答複。
琉球國王尚泰接三條實美最後之通牒,稱病不起,拒不答複。
明治再無遊移,立下詔書:琉球尚泰,冥頑不化,恃恩挾嫌,不恭使命;茲廢琉球藩,琉球文簿、資財充公;尚泰移居東京府下,賜以府邸。
1879年3月31日,倭國內務省書記官鬆田道之率警160名、兵400名,接管首裡城,改琉球藩為衝繩縣。
恭親王奕訢聞悉,立即照會倭國駐華公使宍戶璣:倭國違背《中倭修好條規》第三條,所屬邦土以禮相待之規定,實乃蔑視中國。琉球自為一國,已五百年之久,該國世受中國冊封,改國亦奉中國為正朔,入貢中國於今亦數百年,天下之國所共知也。基於此,倭國必須將廢琉球為郡縣之事速行停止,則兩國和好之誼由此益敦。
照會既發,倭國駐華公使宍戶璣亦接,然其支支吾吾,久無確音。
駐日公使何如璋密奏:非啟兵端無以止倭人之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