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貴貨把林大腿砸出血,一時半會兒唐依依都不知道哪一個更吃虧。
唐依依長這麼大,流血的情況屈指可數,看他肩膀那塊血跡不斷擴大,是真的有點擔心。
“你要不要處理一下?”
“不用了,沒什麼。”林岸心裡當然清楚這個傷不是她造成的,之前出任務受的傷沒好全,砸了一下裂開罷了,“跟你沒關係。”
“可是……是我家橙柄砸傷的,你是個醫生,要不自己看看?我家一樓洗手間有鏡子。”
“好吧。”
她念叨這麼久,他不看看怕是不會罷休。
林岸往洗手間走,身後跟著個小尾巴,唐依依也是閒得慌,跟著人到了洗手間門口圍觀,一邊圍觀一邊還跟人聊天。
“最近你怎麼都穿衣服了啊?”
就很奇怪,明明之前林岸走到哪都是赤膊,也不在乎彆人的目光,也不介意曬黑,怎麼最近忽然改了性,老老實實穿起衣服來。
林岸看她靠著門框盯著自己,心裡覺得好笑,“怎麼?覺得可惜?”
“什麼可惜?”
剛說完,唐依依自己就意識到了他說的是什麼可惜,臉一紅,反駁:“我就是好奇問一問,咱們天天見麵,這點改變我還是看得出來的好嗎?”
話音剛落,就看見林岸對著鏡子一低頭,左手伸到後衣領,就這麼一扯,就把短袖扯了下來,露出上半身。
唐依依驚呆了。
她第一次見到脫衣服這麼快的!
這是什麼技巧!
她好想學!
然而下一秒,看見他肩膀上的傷,這種俏皮話也說不出口了。
“你受傷了怎麼不說呢。”她嘀咕,好了,她也知道他為什麼開始穿衣服了。
他肯定是之前出去受的傷,那也是為國受傷,她何德何能跟一個傷員搶飯吃,早知道這樣,剛剛就少吃點,給傷員好好補補身體了。
一條長長的傷口,有著縫合的痕跡,應該是在剛抽了線,傷口結痂過程,被砸後口子裂開了一點,滲出一點血來,如果從這點血來說的話,確實傷不重,但是他這個傷,唐依依看著都害怕的程度。
她要是受這麼大的傷,肯定要哭到眼瞎。
“看完了吧?”林岸對著鏡子看了下,實在是沒什麼問題,血都止住了,“都說了沒事。”
唐依依哦了聲,“那你……”
等等。
唐依依覺得鼻子熱熱的,伸手一摸,中指食指蹭到一片鮮紅。
草啊!!!!
林岸看著鏡子裡的她,也愣住了。
“倒也沒必要這樣……要不我以後還是脫衣服給你適應一下?”像這樣幾天不見一見就流鼻血可怎麼成哦,本來身體就差,還有哮喘。
林岸衣裳都沒穿,過來拉著她到洗手池這邊清洗。
“我知道……要仰著頭的……”
林岸把她試圖往後仰的腦袋摁下來低著頭,“可閉嘴吧,仰頭容易鼻血倒灌到口腔嗆到,很危險,低頭!”
他一手捏著她鼻梁,確定不再流血之後,用水給她洗乾淨臉,抽了張紙遞給她。
唐依依自己擦乾臉,還不忘解釋:“我絕對不是因為看你流鼻血!一定是昨天跟今天的雞湯太補了!”
“哦,那我不是挺好的?”
唐依依咬牙,“你也流血了啊!說明咱倆都補過頭了,懂嗎?!”
“行行行,”眼看著小姑娘要炸毛,林岸不再拱火,“你不是要出門嗎?記得帶冰水,帶點零食。”
“哦!”
唐依依連忙收拾出去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造孽啊。
她怎麼能對著林岸流鼻血呢!
太罪惡了!
不知道的還以為她是饞人家身子呢!
唐依依慌慌張張開著自己的小電驢就出門,到林茜家門口跟林茜彙合,最後兩人一起到草莓棚。
之前種草莓還剩下不少苗,好在唐依依提前買了雙色盆,跟林茜忙活半天種到了雙色盆裡,堆在大棚的角落,今天兩人一起去巡查,果然看見小部分草莓苗蔫了。
這種就沒什麼拯救的必要,直接拔了重新種就行。
請的人還是不熟悉種草莓,死的挺多,甚至有的是把芯摁斷了,看得唐依依心疼的不行。
但是這也沒辦法,損耗肯定是有的,她多買草莓苗就是為了補上去。
兩人分工合作,林茜負責把苗放在要補的位置,唐依依就順著一條一條壟地種,等林茜放完這一個大棚,就來幫她一起種。
就這九個大棚,兩人種了五個小時,種到頭暈眼花,手發抖,腰酸到直不起來。
唐依依乾完了一大瓶冰水,整個人放空坐在大棚裡,靈魂放空,精神恍惚。
她完全從對著林岸流鼻血的尷尬中走出來了。
她為什麼要選擇草莓棚呢?
不對,她為什麼要學農呢?
她這個身體真的能吃這種苦嗎?
唐依依十分沒骨氣的跟林茜抱頭痛哭起來。
兩人在空曠的地裡坐在黃土地上,一身破爛臟兮兮的衣服,嚎啕大哭。
“這他媽就不是人乾的活!!!”林茜拿袖子抹眼淚。
“我為什麼要學農,學個彆的專業不好嗎?老老實實在家吹空調不好嗎?為什麼要出來包地種草莓!”唐依依一邊吸鼻子一邊念叨。
“嗚嗚嗚——我的十萬塊——!”
“嗚嗚嗚——我的一百萬——!”
哭完,兩人就緩過來了。
還能怎麼辦呢。
地都包了,苗都種下去了,還能重來不成?
生活還是要繼續。
“還好,今天補完就能休息了,到時候咱們半個月來一次打黃葉就行。”唐依依安慰林茜。
“嗯嗯!總比我免費給導師打工好!咱們自個兒掙錢,辛苦一點是正常的!”
兩人互相鼓勵,最後用顫抖的手磕磕巴巴晃晃悠悠開車回家。
還好這是在村裡,不然她們倆這狀態上馬路,遲早要被交警逮住。
一回到家,唐依依就上樓泡了個熱水澡,渾身舒坦。
她乾農活的時候都是穿不要的舊衣服,基本上出去乾一次活就穿不了了,換下來就扔掉了事。
自從來了村裡,唐依依不化妝,不穿漂亮衣服,一切都以務實為主,以前她才不會買幾十塊的T恤,現在都是幾件幾件買,勾破了弄臟了還能當抹布,必須要物儘其用。
晚飯的時候,林岸做菜就清淡很多,以蔬菜為主。
“你什麼時候考科一?”林岸問她。
“21號好像。”
“哦,約的什麼時間?”
“上午八點……”她是打算到時候騎電驢到鎮上再直接打車過去。
“那乾脆放一起?上午去考試,考完去馬場,玩完去醫院拔牙?”
唐依依想了想這個行程。
很滿。
很符合她“偷懶”的性格。
反正要出門,正好出一次門把事情都辦完,多省事啊。
“好!”
之前說好要去馬場,結果因為她忙著種草莓就搞忘記了,林岸也沒提醒她,大概是她忙的忘乎所以吧,就默認她沒時間去。
現在還將就她的時間重新約。
弄的唐依依怪不好意思的,“上次放了你朋友鴿子,沒事吧?”
“沒事。”林岸無所謂道,“他們習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