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傘侏儒姓謝,叫謝必安,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他是個去北方做生意的商人。
生意很有趣,是賣豆餅的。
那是一種混合著大豆,小麥,魚蝦,豬下水,粗鹽,專門用於戰馬的豆餅。
大吳王朝的上等戰馬,多多少少都帶有一些妖獸血脈,日行萬裡不在話下,這種馬光吃草是不行的。
謝必安就是這麼一個飼料供應商,隻不過北方的飼料生意,都被那些世家大族壟斷了,根本沒人要他的貨,在北方待了幾個月,無奈之下隻能回鄉。
回鄉的路上,在三道口上歇腳,剛坐下來就看到茶棚的夥計打翻了火爐。
幫著救火,沒落到好不說,還被誣陷是放火的,連盤纏都被搶走了。
“去北方做生意的!”
雙方結伴而行,王旭騎在馬上,看著騎著小毛驢的謝必安,笑道:“巧了,我家也是做生意的,現在北方的粟米多少錢一斤?”
“十二文,比咱們南方要貴上不少。”謝必安騎在毛驢上,夾著自己的黑傘。
王旭輕輕點頭,又問道:“粳米呢?”
粟米是小米,粳米是大米。
古代的大米產量不高,而且不抗旱,乃是士族才能吃得起的。
“五十六文...”
謝必安回答一句,又道:“咱們江南,粳米的價格基本是粟米的三倍,到了北方則是五倍。我在鄉間看到,既是普通的鄉紳之家,平日裡也舍不得吃一頓粳米,老百姓家裡更是連見都見不到。”
一斤粳米五十六文,再加上此時的人油水少,飯量大,稍微能吃點的,三頓飯也得兩斤粳米,一個五口之家,一天能吃掉五斤粳米。
五斤粳米280文,一名酒樓夥計的月錢是八百文上下,普通人如何能吃得起。
“稷米呢?”
“北方產稷米,價格與南方的粟米相差無幾,大概在十文上下,老百姓混合著野菜吃最是頂餓。”
一問一答,謝必安對答如流,仿佛真是個商賈一樣。
王旭麵無表情,他身上的妖族必殺令還在,多謹慎都不足為怪。
更何況,孤身一人夾著把黑傘的謝必安,可不像是一般人。
哪怕他對答如流,王旭也沒有放下戒心,讓他跟隨同行,不過是將危險置於眼皮底下,謝必安真是個普通人還好,若不是,露出馬腳時就將他解決掉。
“王公子,看你像是個讀過書的,你是哪裡人啊?”王旭問了幾次,謝必安也回問了一句。
王旭坐在馬背上,雙手插在袖子裡,回答道:“揚州,金山府人士,算是讀過幾本書吧。”
“金山府,要不要這麼巧?”
謝必安大喜過望,高興道:“巧了,我是鎮江府的,咱們是鄰居啊!”
說到這裡,謝必安不等王旭回答,又道:“讀書人最和善了,不但說話好聽,而且事辦的也漂亮,我這一路就全靠你了,你放心,回了家鄉我不會虧待你的。”
“奇怪,難道我猜錯了,謝必安不是接了妖族的通緝令來刺殺我的,與我真是巧遇?不會,這把黑傘給我的感覺很不好,明明是一把法器,一個普通商人怎麼會有這種東西。哼,我倒要看看,你要裝蒜到什麼時候。”
王旭心思百轉,臉上卻不動聲色,笑道:“好說,好說,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我這個人最喜歡結交三教九流了。”
二人結伴南下,一路上,吃穿用度都是王旭在操辦。
期間,王旭又試探了幾次,不知道謝必安是真傻還是假傻,幾次試探下都不露馬腳,如果這是演的,演技可謂是爐火純青。
一天,兩天,三天...
隨著時間推移,金山府越來越近,王旭的戒備也越來越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