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從來都是寂寞的事業。文學家再風光,也不及一個三流明星,何況很多文學家的風光在其身後,比如陶淵明、曹雪芹,生前卻是潦倒得很。但上帝是公平的,他沒有給文學家豐沛的物質,卻給了他們精神和心靈的安寧。如果一個搞文學的人陷入了爭名逐利的泥潭,就如同上帝讓他失聰,他卻連眼睛也閉上了。
文學雖然寂寞,但文學的地位從來不容小覷,尤其是從曹丕提出“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以來,很多人是把文學作為青史留名的重要手段來經營的。在他們看來,搞文學雖然發不了財,卻可以博得不少虛譽。因為這個原因,文壇熱鬨起來了,文人相輕了,文人大打出手了,文人花錢買獎了,連一些官員和明星也附庸風雅,要到文壇分一杯羹了。於是文壇依然熱鬨著,而文學依然寂寞著。
文學可以成為一種生存方式,卻不能變成一種職業。所謂職業作家,就是把一個人從原來的生活中抽離出來,懸置起來。於是我們看到在成為職業作家之前,這些人有生活有才情;成為職業作家之後,他們有才情沒生活;過一段時間之後,就既沒生活又沒才情了。於是提出一個口號叫“深入生活”、“體驗生活”,可是,再好的體驗與原汁原味的生活已隔了一層,感情又隔一層,到表達出來就隔了三層了,怎能不讓人覺得假呢?
文學是心靈的撫慰劑。許多人因為孤獨而愛好文學,許多人因為窮困而愛好文學,也有一些人因為富足閒適而愛好文學——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隻要他們信仰文學,崇尚真善美,文學就會讓他們變得安貧樂道,富而不驕,讓他們的內心充實、自信、淡定、穎慧。我總是天真地認為,真正愛好文學的人,都是天底下最善良的群落,即使壞,也壞不到哪裡去。驗之現實,大致不錯。以文學鑽營的人,則另當彆論。
文學反映現實,卻要超越現實。如果文學隻是現實的複製品,讀者直接讀社會這本大書就可以了,還去讀文學乾嗎?讀者對文學的期待,除了能重溫現實,還在於它能夠有所提純,讓你的情感得到釋放,讓你的思想得到深化,讓你的精神境界得到提升。
文學是人學,主要指它要關注和表現人的情感,所以好的文學,第一條就是要感人。世間最打動人心的品質是什麼呢?善良。你看,沈從文中沒有壞人,汪曾祺中淨是好人,雨果筆下的加西莫多雖然貌醜,但心地善良。曾幾何時,有人提倡“醜學”,“以醜為美”,這樣的文學寫得再“精致”,也隻是一朵邪惡之花。不是說文學不能表現邪惡,而是說它表現邪惡是為了讓人們痛恨它,摒棄它,而不是欣賞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