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野牛]
——你想要個賣唱的弟弟呢?還是想要個異裝癖的弟弟呢?我個人建議你選前者。
——滾你的, 吉米!我兩個都他媽的不想要!
以上是萊蒙兩兄弟進家門後的第一階段交談。
詹姆斯交代了新工作, 還好心地列出一道選擇題, 但慘遭親哥不配合。
林德快氣瘋了。
他直挺挺地坐在沙發裡,陰沉著一張臉, 死死瞪著那個穿著女式厚長裙、光著兩條腿走來走去, 還坦蕩蕩開冰箱門, 去拿牛奶喝, 完全沒有一點兒羞恥心的倒黴弟弟!
“這他媽還是我傻乎乎的可愛弟弟嗎?”
他恨不得立刻蹦起來、撲上去, 把人掐著脖子拎起來, 重新給團吧團吧塞回母親子宮裡,拜托她老人家行行好,等十個月後再生一遍, 最好這回能生一個聽話、乖巧、懂事、不惹事、也不長penis的妹妹。
這樣一來……
眼前場景也許就不會那麼讓人眼瞎了!
另一頭,與親哥激烈的情緒完全相反, 詹姆斯從頭到尾都挺鎮定。
他甚至不著急把裙子換下來, 一路晃晃悠悠地在屋裡溜達,開冰箱、喝牛奶, 心中有一種‘塵埃落定‘的放鬆感。一直懸在心頭的那塊重石終於落地, 曾經被自己胡思亂想給整出來的緊張和忐忑也奇跡地消失不見,隻剩下一點兒‘隱瞞家人’後的淺淺愧疚。而這點兒愧疚, 也在看到親哥那張難以用語言來形容的臭臉後, 壞心眼地轉化為了想爆笑的衝動。
沉默了一會兒, 林德才再次發問:“所以, 你說在修車廠當學徒工是假的?”
詹姆斯試圖替自己辯解:“雖然沒去, 但我也不是無所事事,唱歌也給錢……”
“閉嘴,謊話精!接下來,我問你答。”
“……哦。”
“從你輟學到現在,你是不是從沒去過修車廠,一直都在騙我們?”
“也不算騙啊,我隻是去做了彆的事……”
“是還是不是?”
“……是。”
“你天天夜不歸宿,根本不是交了女朋友?”
“……是,沒交。”
“那些什麼同事之間正常社交也是假的?天天出門都是去那什麼俱樂部鬼混?”
“不是鬼混……好吧,好吧,是!”
“你唱的什麼歌?他們為什麼給你錢?你跳脫衣舞了?是不是讓人摸你屁股、往你內褲裡塞錢了?”
“操!林——德——萊——蒙!你他媽有種再說一遍?”
詹姆斯炸了!
這混球說的是人話嗎?有這麼暗示自己親弟弟是男/妓、脫衣舞男的嗎?
兩兄弟開始憤怒地互瞪。
他倆梗著脖子,身子前傾,開始捋袖子,身後仿佛撲騰起隱形的肉翅膀,宛如兩隻蓄勢待發的鬥雞。
不知道是誰先動了手。
但總之,他們打了起來。
在這個隻有男人組成的家庭裡,兄弟拿乾仗當日常溝通實在太正常了。
通常有點兒什麼事情難以解決、又引起了爭論、偏偏一時半會兒還都講不清時,最好的方法就是走過去,利落地給對方一拳。因為如果不動手,對方早晚也會動手。還不如先下手為強,搶占先機,至於有什麼事,都等打完再說。
但在打鬥過程中……
林德下手並不重,他壓根沒心情和親弟弟掐架,他隻是看到那條女式長裙子就控製不住地心裡直冒火,有時候寧可挨上一拳,也要堅持地伸手,試圖把那條礙眼裙子從弟弟身上扒下來;而詹姆斯氣他口不擇言、胡說八道,反而出手沒怎麼留情,成功占據上風,還翻身騎在他身上,用力揮拳。
於是,等老約翰開門進來時,就看到在客廳裡,‘穿著裙子的小兒子,騎在大兒子身上,大兒子正在伸手用力撕扯小兒子裙子’的可怕場景。
一向健健康康的老頭兒差點兒吐血:“上帝啊!”
他悲痛地衝口而出:“我他媽造了什麼孽?這是什麼見鬼的兄弟情趣Py嗎?”
親爹!親爹!!我的親爹啊!!!
求求你,不會說話就閉嘴行嗎?!!!
你這也太懂了吧!
一天到晚都在看什麼狗屎付費玩意兒啊?!
再次證明,嘴賤這東西也能屬於家族遺傳!
約翰老爹剛剛一句話,殺傷力堪比原/子/彈。
得啦,不用費勁兒過去拉架了。
兩兄弟幾乎是瞬間分開,彼此嫌棄。
接下來,兩兄弟開始和親爹做出一通解釋。
基本都是詹姆斯在說,說隊友的惡作劇,說自己的賣唱新事業,說剛才的打架;而林德則負責在這個過程中罵罵咧咧,發出‘謊話精!騙子!胡說!白眼狼!被外人忽悠的小傻逼’等類似單詞和詞組,快煩死人了。
老約翰的反應無需複述。
他完全就是林德之前的部分翻版,隻不過是相對冷靜的驚疑不定版。
除此以外,還多了一些細致的對話。
比如……
“你剛剛說自己唱什麼?”
“搖滾。”
“有人聽嗎?”
“很多人。”
“都穿裙子?”
“……這個,看個人喜好吧。”
“所以,你好這個?”
“我不是我沒有,那是隊友惡作劇!”
“那……那搖滾是什麼?”
“是,是你上台瞎唱,最後說自己唱的是搖滾,也沒人能反駁的一種玩意兒。”
“呃,為什麼?”
“因為沒人給搖滾下定義。”
“我不明白,也不太懂,你到底唱什麼啊?”
“要不,我唱一句給你聽聽?”
然後,詹姆斯唱了《和他分手》的第一段。
他正常發揮,但連流行音樂都不聽的老約翰頓時更搞不明白了:“怎麼會有人願意為這種東西付錢?”
林德立刻發出一聲嗤笑。
他還不忘諷刺一句:“聽起來就不是什麼正經東西。”
詹姆斯沒理他,繼續誠懇地望著親爹。
可親爹老約翰持續茫然ing。
唉,同人不同命。
和蘭斯順利得到父母認可不同,不管是老約翰還是林德,看來都不欣賞詹姆斯的這個新職業。
隻是,和林德胡思亂想,還下意識產生‘那種不三不四職業有什麼好’的觀念不一樣;
老約翰一點兒都沒懷疑小兒子做人的底線,他純粹是在操心這孩子未來的生計。
對於經曆過國家經濟衰落、物資貧乏時期的上一輩成年人,大腦裡會永遠都存儲著過去那種緊巴巴生活的記憶。所以,在孩子們考慮什麼假大空夢想的時候,他們考慮的第一件事永遠都是:‘這份工作能不能讓你將來不被餓死?’
所以,老約翰忍不住問了一句:“唱歌有前途嗎?”
林德立刻意識到什麼,不滿地喊了一聲:“爸爸!”
詹姆斯同樣敏銳地察覺到了他話語中的鬆動。
他當即信誓旦旦地保證著:“當然有,知道披頭士嗎?他們是我們利物浦本地人,後來火遍了全世界,他們唱得就是搖滾。”
“哦哦。”對音樂從不關注的老約翰應付地哼了兩聲。
他皺著眉回憶:“我好像有一點兒印象。”
詹姆斯繼續信口胡謅。
他把未來描繪得天花亂墜,仿佛隻要乾了這一行,錢、名氣、地位全都唾手可得。
老約翰和林德一個字都不信。
但他們也知道,詹姆斯做出這樣的表現,無疑是執迷不悟,打算一條道要走到黑了。
最終,這件事沒有得出任何結論。
老約翰既不讚同,也不反對。但在他看來,小兒子在離開學校,開始工作的那一刻起,已經算個成年人了。而作為父親,是沒辦法硬去乾涉一名成年人未來生活和工作的,孩子大了管不了,他又不可能養這孩子一輩子。
林德的態度比較堅決。
他根本是不講任何道理地反對。
但詹姆斯才不想理他。
有種就再乾一架,誰怕誰啊!!
“我已經長大了,混蛋林德。”
詹姆斯在心裡煩躁地抗議著:“你不能因為比我早出生了六年,就永遠隻記得我比你小六歲這個事,然後因為這個事就要一輩子都把我當成小六歲的不懂事弟弟來管教,雖然我確實是比你小六歲的弟弟。”
所以,他是真不想搭理林德。
但他這種過於簡單粗暴、或者說絲毫不委婉的叛逆態度,明顯刺傷了林德的心。
這可是親手帶大的弟弟!
親爹不在家時,自己拿過奶瓶,換過尿布,聽他牙牙學語地喊哥哥,抱他出門曬太陽,扶著他學走路,為他擦眼淚鼻涕,幫他打架出頭、寫作業、開家長會……
現在長大了,翅膀硬了!
居然是這種態度?
林德根本不能接受這種現實。
他惡狠狠地瞪著不聽話的弟弟,一氣之下離家出走了(詹姆斯:你幼稚不幼稚?),並在第二天,找機會把蘭斯打了。
臥槽!?
等——等等!
怎麼回事?親哥!親哥啊!
你他媽到底是什麼強盜思維邏輯?
不揍自己弟弟,跑去打彆人家孩子?
然而,蘭斯又做錯了什麼?
那個一向自戀的家夥也快瘋了,左邊那隻漂亮的藍眼睛被打青打腫一圈,看起來特彆醜。
他用一隻手緊緊捂著半張臉,氣衝衝地跑來找詹姆斯告狀:“你哥那個混賬王八蛋!威脅我必須立刻開除你,要不然見我一次打一次。我讓他滾去操自己,他就給了我一拳!”
什麼?
詹姆斯簡直震驚!
這都是什麼令人窒息的操作?
為什麼蘭斯向家裡坦白樂隊的事情,就能得到漂亮媽媽的理解、擁抱、親吻和支持;
而自己同樣誠實地坦白了這件事,卻前有親爹態度冷漠、置之不理,後有親哥各種添亂……
還有,蘭斯你要點兒臉、做個男人行嗎?
打架打輸了不自己去找回場子居然跑過來告狀?
這都是什麼狗屎的家人,狗屎的隊友,還有狗屎的事啊!然而,還有更狗屎的事。
蘭斯用滿腔怒氣發泄出了一首新歌,名字叫《非洲野牛》(Syncerus caffer)。
整首歌通篇都在罵街,拿野牛暗喻林德……傻大笨粗、耀武揚威的蠢貨!蠢貨!我會看著你在獅子的爪牙下逃竄!逃竄!你這個畜生!你這個畜生!你一定會被鬣狗咬死,一定會被禿鷲啃光,最後化成草原上天然風乾的糞便!糞便!
雖然寫歌罵人發泄這種事,屬於‘對人沒什麼傷害,也不痛不癢,還有幾分可愛’的文明行為。
可問題重點在於——行星樂隊的主唱是林德最愛的親弟弟詹姆斯。
對林德來說……
這大概才是最絕的報複吧。
[水火不容]
蘭斯說:“你哥就是一個變態!雖然我沒有親兄弟,但什麼哥哥會把弟弟視為自己的所有物?他到底把你當什麼了,洋娃娃嗎?”
林德說:“蘭斯溫菲爾德是條花言巧語的毒蛇,他把你從我身邊騙走,讓你整天不務正業,把你變成一個我快認不出來的娘炮,現在還挑撥我們之間的兄弟關係,我就該一槍崩了他腦袋!”
詹姆斯對這種莫名其妙爆發的戰爭極度無語又無能為力。
他保持著一種很微妙的態度,儘可能兩不相幫,除了製止雙方使用武力,以免造成重大傷亡外,其它什麼見麵互罵、碰到就互相挑釁一類的行為,多數選擇裝傻地無視了。
畢竟,一邊是關係非常親密,又有同一個音樂夢想的誌同道合好朋友;一邊又是從小一起長大,總在照顧自己的親哥哥。
這時候,他不管站到那一邊,都隻會得到‘你背叛了我’的憤怒眼神。
記仇的西奧為此幸災樂禍,高興地看笑話。
詹姆斯隻能和相對友好的隊友鮑德溫偷偷抱怨,訴說心中委屈:“怎麼辦啊?我還沒結婚,就已經感受到已婚男人夾在老媽和老婆之間是多麼痛苦的一件事了,而這全都是拜那兩個自以為是的混蛋所賜。”
總被當情緒垃圾桶的鮑德溫麵帶耶穌般悲憫的表情,沉默著傾聽。
然而,在他內心深處,靈魂卻在咆哮:怎麼辦?怎麼辦?可去你媽的怎麼辦吧?我還能說什麼呢?我才二十五歲,既沒當過彆人媽,也沒當過彆人老婆!
但事情也不是總這麼糟糕,還是有好消息出現的。
隨著行星樂隊擁有了屬於自己的新歌,每場演出也總能獲得觀眾不錯反應後,一些音樂圈子中的經紀人開始漸漸注意到了這支年輕又擁有無限潛力的獨立搖滾樂隊。
但可能是他們出頭時間太短的緣故。
一些真正厲害的家夥還在觀望,而另一些不知道從哪冒出來的牛鬼蛇神,卻抱著撿便宜的念頭蜂擁而至。
這些人各式各樣,既有一身西裝,相貌堂堂的;也有穿著皮夾克,牛仔褲,吊兒郎當的……
但最相同的一點兒在於:他們都聲稱可以把行星樂隊捧紅。
如果真信他們的話……
那才是腦殘呢!
這些人讓樂隊簽的經紀人合同裡總有一堆數不清的陷阱,或者說,那就是個賣身契。裡頭充滿了巨額的抽成,漫長的年限,以及少得可憐的自由。
儘管他們信誓旦旦地許下承諾:隻要簽下合約,立刻就有什麼快速渠道可以聯係唱片公司,三天內就為樂隊出唱片。
蘭斯還是毫不猶豫地全部拒絕了。
這無疑是一個正確的決策。
當時,有另一支較為出名的小樂隊難以抗拒出唱片的誘惑,簽了合同,差不多不到一年時間,整支樂隊就被糟蹋地再無任何前途可言。
所以,不管以後外人怎麼想。
蘭斯都才是行星樂隊裡那個絕對不可或缺的靈魂人物。
如果把樂隊比喻成海盜船的話,那他就是這艘船真正掌舵的船長。
全靠他頭腦清醒和不貪小利的英明決策指揮,才能帶領大家一路乘風破浪、不懼艱險地堅定向前!
不過,那都是後頭的事了。
在這個時期,大家還不知道那些害蟲經紀人的真正危害,雖同樣知道那些合同都很扯淡,可對蘭斯果斷拒絕的行為還是有點兒遲疑。
詹姆斯和西奧情緒上好一點兒,畢竟第一次,沒太大感覺:但鮑德溫明顯是最失落的,因為他已經等得太久、太久了。
蘭斯顯然也考慮了很多。
為了五年買學校(詹姆斯一直覺得這就是個笑話),他同樣不想繼續原地等待下去。於是,他想出了一個有點兒異想天開的主意:“我們也出去巡演,不走出去的話,永遠都不會有機遇。”
“什麼?巡演?怎麼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