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不明所以地望著他:“我們既沒有經紀人,也沒有投資人,更沒有收到什麼邀請……”
“經紀人可以找臨時的,沒有收到邀請就主動上門去自薦,至於投資人,也無所謂,我們可以自費,隻要想做,就總能想到辦法。”
蘭斯看了看大家說:“唯一的問題在於,如果一旦做出決定,我們就必須辭掉俱樂部的工作。”
辭職?
這不是一件很容易就能立刻決斷的事。
沒成名的樂隊通常少有好待遇,能有一個固定場所演出,還有一個按期付工資的老板,絕對是一件幸運的事。
所以,一旦辭掉,也就意味著失去穩定的生活和工資,重新回到之前那種四處找演出機會,還不一定賺到多少錢的顛沛生活中。
有些東西沒得到過,放棄是不會感覺痛苦的。
可一旦得到,再被要求放棄就會變得痛苦起來。
但最終大家還是決定辭職。
因為他們敢拚敢闖,生來就不是什麼安分的人,也從來不願意聽天由命!
主意已定。
蘭斯很快就找來(忽悠)了一個人,並和他簽署了一份簡單的合作協議。
詹姆斯很懷疑這家夥是被蘭斯騙來的。
因為他肯定不會知道,所謂行星樂隊的巡演總經理,其實代表了要在接下來的旅程中,充當經紀人、助理、保鏢、設備保管員等等所有職位,並且,調音、催場、搬鼓,無所不做,無所不能。
當然,其實也沒那麼慘,大家肯定不會把所有事都丟給他的。
行星樂隊統共就這麼幾個人,自然也不會有人擺什麼大明星架子。大家隻要有時間肯定都願意伸手去幫一把。可有時候,樂隊的主要任務還是演出,能幫的肯定有限。
總之,拜行星樂隊所賜。
這個倒黴孩子後來的外號就是:萬能的戴維斯。
戴維斯是個高高瘦瘦,滿臉雀斑,戴著一副老式近視眼鏡的年輕人。
他也才二十多歲,正直精力最充沛的年齡,性格外向開朗,又很有親和力,可以輕鬆和不同階層的人聊上天,很適合需要和各方麵打交道的巡演經理職位。
更棒的一點兒是,由於他從小就對音樂滿腔熱情,可一點兒天賦沒有,是個五音不全的體質,所以,隻能選擇退而求其次,從事給樂隊打雜的工作。彆看他年紀不大,實則經驗豐富,很久以前就跟過很多團隊去巡演過,除了搖滾樂隊外,還有一些古典樂隊和芭蕾舞團什麼的,巡演的套路全都懂,是個難得的優秀人才。
而他的夢想也是當一名掌控大局的巡演經理。
隻不過,礙於他目前的年齡和資曆,還沒人敢輕易把巡演這麼重要的工作交到他的手上。
多虧蘭斯慧眼識人。
現在這個還沒被人發現的寶貝屬於行星了。
戴維斯很樂觀,在發現所謂巡演團隊隻有四個人時,也沒覺得上當受騙。
他覺得,真正成了一名巡演經理,並伴隨著一支有潛力的新樂隊一起成長,未嘗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好哥們!這太對詹姆斯的路子了!
如果沒有樂觀精神,他早就被這操蛋的世界逼瘋了。
之後,戴維斯對這次旅行充滿了期待,迫不及待地就開始和蘭斯湊在一起規劃起出行路線,敲定場地和設施,討論簡單的宣傳策略,做好基礎預算等種種繁瑣問題。
在此期間,行星樂隊正式向俱樂部提出了辭職。
德懷特先生有點兒驚訝,以為他們對薪酬不滿,還試圖挽留。
但在得知他們竟然打算自費去巡演後,他就吃了一驚,並在確認他們不會改變主意後,感歎了一句:“果然是年輕人啊!”
然後,他利落地同意了樂隊的辭職,還慷慨地以私人名義讚助了樂隊一筆錢,來支持他們的巡演。
這筆錢不多,但真是一場及時雨!
蘭斯這時候正缺錢缺得恨不能把所有人都拉到大街上按斤賣了。
很快,萬事俱備隻欠東風。
但臨行前,詹姆斯和蘭斯又打了起來。
蘭斯那天正在一家琴行看吉他。
雖然詹姆斯一直不明白他既然已經有一把了,為什麼總還想再買一把,再買一把,再買一把……
可蘭斯每次看到吉他,都像是七八歲小男孩看到糖果店中琳琅滿目糖果一樣,雙眼冒光,咬著手指頭,邊流口水,邊指著櫃台就大聲宣布:“我全要!全要!”
總之,在他戀戀不舍地看完吉他,卻隻買了幾根吉他弦,走出來的時候……
埋伏在旁邊的林德就猛地竄了出來,揮著拳就朝他那張好看的臉打去。
可蘭斯也沒那麼好欺負。
拜很多人那種‘喜歡你就欺負你’和一部分‘你好看我就嫉妒你’的奇怪心理現象,絕大多數長得好看,偏偏性子又好強的人都會有一副不錯的身手。所以,他雖然一開始沒反應過來,吃了點兒小虧,可後續也是不甘示弱地奮力還擊起來。
兩個人在大街上扭打起來。
一群無聊的人仿佛看到了什麼好玩的事情,齊齊湊過來,在旁邊大呼小叫:“哈哈,上啊!揍他!揍他!加油!”
真是一團亂。
直到終於有人把他們給拉開,這場突如其來的街頭鬥毆才告一段落。
詹姆斯這回真快被林德氣吐血了。
“我受夠了!林德萊蒙,你到底想乾什麼?”
他怒氣衝天地朝著親哥大喊大叫,在空中揮舞拳頭來增加氣勢。
但這招對林德沒用。
他瞥過去一眼,平靜地說:“那毒蛇小子要拐跑我弟弟,你說我要乾什麼?”
“拐跑?”蘭斯重複這個單詞。
然後,他露出一個嘲諷的笑容:“有趣,聽起來像是我要帶你弟弟去私奔一樣。”
“住口,你這個不男不女的人渣!”
“某些人最好照照鏡子,仔細看看誰更像是個變態。”
這他媽的都什麼傻逼對話?
詹姆斯快瘋了!
他想衝過去,把這兩混蛋都揍一頓。
鮑德溫和西奧及時把他拉住,硬拖了出去。
然後,西奧不計前嫌地陪著他喝了一晚上酒,留下可憐鮑德溫去麵對那兩個針鋒相對、水火不容的冤家對頭。
感謝鮑德溫!
他不是像耶穌,他可能就是個耶穌。
似乎在他的勸說下,林德和蘭斯奇跡般的握手言和了。
並且,林德居然也跑來要求加入他們的巡演隊伍,當司機什麼的。
對此,詹姆斯十分吃驚。
他滿臉懷疑地望著親哥:“你是不是昨晚就被人殺死了,現在的你其實是蘭斯找來的陌生人假扮的?”
林德說:“要我現在幫你回憶一下某個小傻逼被狗追得嚇尿褲子還哇哇哭的事嗎?”
詹姆斯:“不,不用了,混蛋。”
[Our kid]
事後,詹姆斯對‘林德前後態度居然轉變飛快的原因’很好奇,一直追問鮑德溫是怎麼做到的。
但鮑德溫卻說:“我其實什麼都沒做,最後是蘭斯和他談的。”
詹姆斯更好奇了。
可不管是林德,還是蘭斯似乎都沒打算和他來一場談話,解釋清楚整件事的前因後果。
而林德也要加入巡演隊伍這件事,又讓詹姆斯暫時顧不上追究原因了。
他不明白林德為什麼要這麼做,他明明和樂隊中的大家完全不一樣。
這麼說吧,行星樂隊是個狂熱者聚集地。
樂隊裡的人或多或少都願意為音樂付出所能付出的一切,所以,在他們看來,拋家舍業,孤注一擲的巡演行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可對於現實主義的林德來說:這他媽真不是什麼邪/教組織嗎?
在這個年代,大部分人都習慣生老病死一輩子不離開家鄉,過本本分分的生活。
可現在,一群半大小夥子為了一個虛無縹緲的夢想,拋棄穩定的工作,花著自己辛苦攢下來的錢,居無定所地去各種陌生地方流浪,這不是腦子有毛病嗎?
所以,支持他加入到巡演樂隊中的唯一理由隻能是:他(Our kid)在這裡,那我也在。
詹姆斯對此有點兒感動,也有點兒不安。
他不喜歡親哥為自己去做不願意的事,可林德一向固執己見,沒辦法勸他改主意。
作為獨生子的蘭斯半點沒有這份兄弟情打動。
他的反應直接就是:“林德萊蒙就是個變態吧!聽說過戀父戀母的,沒聽過戀弟的!”
可憐的鮑德溫從後頭拚命勸他:“你少說兩句吧,再被打成鼻青臉腫,我們還怎麼上台表演?”
提起這事,蘭斯更生氣了:“那個混蛋東西,肯定是故意照我臉打的,他嫉妒我好看!”
自戀成這樣……
鮑德溫也是無言以對了。
然而,不管內部多麼不和諧,他們一行人還是上路了。
大家湊錢租下一輛麵包車,在裡頭塞上音箱、吉他、貝斯、架子鼓和一些行李,林德在前頭開車,戴維斯坐在副駕駛,拿著地圖幫忙指路,其他人和設備全擠坐在後頭。
萬事開頭難。
第一天的旅程就不算特彆順,車開到半道拋錨了。
所有人都傻眼了。
蘭斯張嘴就罵:“這他媽誰租的爛車?站出來挨打!”
新上任的巡演經理戴維斯弱弱地從旁小聲發言:“……好像是你租的。”
蘭斯立刻改口:“操!等我回去就投訴這家租車公司。”
儘管狀況緊急,所有人還是差點兒沒被他給逗笑了。
此時,前不著村後不著地,還要在晚上八點前趕到之前聯係好要去演出的那間鎮上酒吧。
見鬼了!
這時候,詹姆斯挺身而出。
他翻出一個工具箱,拎著箱子就下了車,在所有人也包括他親哥驚疑不定的注視下,叼著一個扳手,拿著個鉗子,淡定地鑽到車底下,發揮出熟練的修車技能,搗鼓了一會兒,修好了!
英雄!
解救全隊的英雄!
所有人用力為他鼓掌。
連一向驕傲的蘭斯都對他讚賞有加。
在大家的表揚聲中,詹姆斯得意地笑出一對尖尖虎牙。
但他內心深處卻對此哭笑不得:“我知道,我早晚有一天會獲得大家的刮目相看。可萬萬沒想到,這一天到來得是如此之快!可惜我憑的不是唱歌,是修車……”
之後枯燥的旅程還在繼續。
一路顛簸後,他們總算到達了那家小鎮上的酒吧。
地方狹小、舞台設施簡陋。
可由於很少有樂隊來這麼偏僻的地方,所以,聽說有演出,整個小鎮上的人就像是趕集一樣地來了好多。
很多年輕又天真的鄉下小姑娘們站在舞台下方,活潑又可愛,像一群嘰嘰喳喳的小鳥,滿臉期待又異常熱情,隻要稍稍煽動,她們就睜大眼睛,捂著嘴巴尖叫,配合得不行。
氣氛太好了!
樂隊的大家立刻High起來。
他們一首接一首的唱歌,一連唱了十來首。
連蘭斯都在一陣陣掌聲中,難得炫技地來了一段吉他solo.
林德不參加表演,和戴維斯坐在一起,負責看守行李和一些設備,防止有人趁亂渾水摸魚。
這種破爛酒吧連後台都沒有,根本沒辦法好好存放,隻能把暫時用不到的東西全堆在角落裡。
“你弟弟有一把好嗓子,他唱得真好。”戴維斯邊探頭去看表演,邊忍不住地這麼說。
“是嗎?我其實聽不太出來。”林德誠實地回答:“我對音樂沒鑒賞力。”
“哈哈,這要什麼鑒賞力啊,哥們。”戴維斯被他逗笑了。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說:“你仔細聽,是不是有一種很有力量的感覺?”
這時候,詹姆斯正在唱那首《非洲野牛》。
對這首歌真正起源還不知道的林德十分謹慎地回答:“我覺得,他好像在罵街。”
“罵得爽嗎?”
“挺爽。”
“那就行了。”
“……?”
林德還是不明白。
但他清楚地意識到了一點:舞台上的弟弟和平時的弟弟是完全不同的。
平時的弟弟雖然骨子裡也很活潑,可大多數時間會克製,顯得不那麼起眼又低調。
可舞台上的弟弟……好吧,整場下來就沒見他消停過,存在感強得驚人!
不過,這也很正常。
因為舞台上的詹姆斯不僅僅是自己,還是行星樂隊的主唱。
主唱代表整個樂隊。
所以,他要負責替樂隊發出聲音,傳遞出所有的信息和激烈的情感。
這一刻,他的聲音就是整個樂隊的聲音;他的情緒就是整個樂隊的情緒。
樂隊會追隨他、輔佐他、高舉著他不斷地向上!向上!再向上,直到他把整個氣氛都帶到一個絕對Briliant的地步,直到全場沸騰!
而當一個搖滾樂隊主唱真正釋放自己時,所能展現出的性感,是讓人難以想象的。
林德終於見識到了弟弟有多受歡迎。
這所小城鎮的姑娘們在演出快結束時,已經瘋了。
她們撩起裙子,踮著腳尖地朝舞台上尖叫,崇拜又目不轉睛地盯著樂隊中的每一個人,就好像他們不是人,而是神。
等到散場時,林德不得不先衝進一群香噴噴的姑娘們中間,把自家蠢弟弟給扛出來。
當時有個姑娘正拽著他脖子上的十字架項鏈,另一個姑娘卻剛好拽到了另一頭,兩個姑娘一起用力,差點兒沒把他給勒死在當場。
唉,溫柔鄉是英雄塚啊。
可儘管如此,詹姆斯依然麵無懼色,在安全地被自家大哥抱在懷裡後,還不安分地試圖再次扭轉身子,朝後頭的那群姑娘們拚命揮手,又換來了她們更激動地尖叫。
“瞧,姑娘們多精神啊!所以,我愛她們,真的,我愛她們每一個人!”他充滿感情地說。
“你可閉嘴吧!”林德又想揍他了。
但下一刻,詹姆斯突然低頭,雙手捧著親哥的臉,熱情地用力親了一口:“我也愛你,大哥!”
林德一個踉蹌,差點兒沒把蠢貨弟弟給扔出去:“操!”
綠眼睛的小混蛋在他懷裡神采飛揚地哈哈大笑。
林德歎了一口氣後,終於也釋懷又感傷地笑了起來,Our kid長大了。
吵吵鬨鬨的萊蒙兄弟又一次儘釋前嫌。
這使得看到這一幕的蘭斯不由得露出一臉深思。
但在思考結束後,他依然決定堅持原有的觀點不動搖:“我還是覺得,這很變態!”,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