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養樂院裡,今天有大戶人家救濟。”
他這才爬起來跟著乞丐們一起向養樂院走去,就在他離開的時候,所有人看到了地上那令人作嘔的膿血。
這人身上都壞了。
其中一個衙差皺起眉頭:“應該將他趕出城。”
另外一個麵露不忍:“算了吧,沒有幾天好活了,何必再為難他。”
就這樣,乞丐就在街頭遊走,看著人來人往。
身上的疼痛一波波地向他壓來,死亡對他來說應該是最好的歸宿,可他還不能死,他還要找到一個人,救一個人,讓他體體麵麵地活著,體體麵麵地離開。
乞丐抬起頭,露出一隻晶亮的眼睛,然後他繼續低下頭,看那一雙雙走來走去的腳,他已經看了好多天,腦海中出現了各種不同的人。
商販、普通百姓、乞丐、衙差、大戶人家的下人,這些人都有自己特有的裝扮、氣味兒和習慣。
隻從一雙鞋就能辨彆出那人的身份。
如果他的鞋底已經磨薄,那肯定是因為走了很遠的路,明明急匆匆地趕進城內,卻突然放慢了速度,在城中一圈圈地轉,若無其事地查看四周的情形,不願意去酒店裡吃飯,隻在角落裡嚼一些乾糧,更不會找地方投宿,身上還有一股特有的腥膻味兒,那麼這樣的人就會引起他的注意。
然後乞丐就會像跗骨之蛆般貼上那人,直到那個人將從朵甘思的密信交到城中另外一個人手中。
兩個人發現周圍有埋伏,直到上當,其中一人搶奪密信就放進嘴中,那乞丐卻已經上前摘掉了他的下頜,同時手中的利刃抵上那人的胸膛。
如果沒來得及從他口中奪密信,那麼乞丐會毫不猶豫地開膛破肚,將證據拿在手中,因為這信函上麵的字,一旦濕潤就會化開,再也無法辨認。
乞丐隻有這一次找到證據的機會,他必須把握住。
可惜前來接密信的人並不是王允,但是想要查證這人的身份卻很容易,通過這人就能查到他會將密信帶給誰。
兵部尚書洪傳庭和宋成暄走了過來。
順利抓到了人,算是沒有白費功夫。
洪傳庭道:“京中有人與朵甘思的探子來往,非同小可,我會立即寫文書報朝廷,這些人先押入刑部大牢,等有了確實證據再另行提醒旁人。”
“如果我還另有證據呢?”方才退到一旁的乞丐忽然開口。
這是個女子的聲音。
洪傳庭不禁驚訝,一個女子怎麼能有這樣的能耐。
“大人,我能確定這是錯納土司的探子,錯納與大周的官員有來往。”
洪傳庭皺起眉頭:“你是誰?”
那女子抬起頭,露出滿是傷痕的臉:“我曾是廣平侯夫人崔氏,如今……我大約能算得上是一隻鬼。
大人可以讓所有與這案子有關的人,來大牢裡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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