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內奸(2 / 2)

見凶[無限] 胖哈 9747 字 7個月前

那陳慧呢?

老林雖是小地方的老警察,一般也沒什麼機會接觸重大刑事案件,但他從事的時間長啊,幾十年來總歸見過世麵,經驗豐富,他清楚像李錚這樣內心殘暴且又善於偽裝的人內在非常自我,但凡有一點冒犯到他的尊嚴(他認為),他的凶性就壓不住了,出手必然極端。

他依稀覺得陳慧的屍體很可能也在這山中。

淩晨六點。

案件太大,警察們為了儘快破案,夙夜不休,終於在淩晨破曉時鎖定了一個地方。

立方體的破敗水泥屋,屋內鐵板床跟桌椅早已生鏽或腐壞,但地麵跟桌麵都留下了一些痕跡。

捆綁的痕跡,毆打的痕跡,血跡,還有遺落的頭發。

長發是女性的,還有短發大概率是男性的。

老林讓痕檢人員收集好這些證據,又看了下地麵布袋拖拽痕跡...痕跡往門外蔓延,繞過了房子。

他忽然看向窗外。

他頓悟:窗子外麵就是陳慧的藏屍地。

“喊人來,準備專業的裝備,得下水撈屍了。”老林長長一歎。

彆看他之前猜測那麼篤定,實則寧願自己猜錯了。

每一個刑警處於經驗的精準判斷,其實都源自累累慘烈的真實案件。

人性複雜,千人千麵,卻又都壞得無比一致。

同事麵色沉了下去。

——————

薑曳在醫院裡睡了一覺,滿心期待醒來就在自己那價值二十多萬一平方房價的市中心超級江景大平層臥室中。

結果...護士喊醒了她,要給她擦藥。

睜眼看到雪白的病房,薑曳一臉生無可戀,好似遭遇重大打擊。

得知了一些情況的護士小姐姐以為她被嚇到了,越發憐愛她,安慰她手臂上這些疤痕都是輕微劃痕,看著嚴重,但她還年輕,靠自然修複都能恢複。

薑曳問了李錚的事,護士說搶救已經結束,人沒死,下麵廢了,已經被好幾個警察看管起來,一旦醒了就會被送去局裡審訊。

其實那李錚也沒可能跑,中間那部位受那麼重的傷,站都站不起來,完全戰鬥力為0。

劉端就是守在醫院的警察之一,此刻他推門進來,給薑曳帶了飯,還告知了兩件事。

第一是現在醫院外麵被打量媒體人員包圍,讓她小心些,遇到這類人就直接喊他們警察來處理,不用理會。

“我不會亂說的。”薑曳說。

警方還是怕透露太多案件細節,導致社會動亂,主要是媒體無良,經常瞎七八亂寫。

劉端知道她聰明,也就不多說了。

薑曳吃著飯,問:“陳慧的屍體找到了麼?”

劉端挑眉,“你知道陳慧被殺了?”

這是他要說的第二件事。

他知道她聰明,可委實在車上被她哭得腦殼嗡嗡嗡太久了,對她的人設有些迷糊。

薑曳撇撇嘴,本想露出傲慢挑剔的本性,但想到對方是警察,未免露出馬腳,隻得繼續偽裝原主的溫潤,於是壓低了聲線斯文道:“本來不確定,可在山洞裡的時候,他試探過我,我瞧他那表情跟口氣就猜出一些了,而且他從來不曾在意過陳慧的生活細節,連她縫大衣出錯以及心神不寧都沒關注,隻活在自己的世界。”

她忍住了嘲諷嫌棄,隻在心裡逼逼李錚是個人渣。

這種人心裡壓根沒愛,一時愧疚也不過自我人格修繕的過程,讓他更心安理得作惡。

她利用了他的愧疚,但心裡萬分看不上這種變態。

似想起了什麼,薑曳咽下空心菜,提起了他們被逼到坑裡的事,“他應該想把罪名都推給張江,我懷疑他藏陳慧屍體的地方很可能跟張江有些關係,方便他栽贓,問下張家父母,張江要回來是不是七天前就被李錚知道了?這狗東西是有預謀的。”

劉端看薑曳的眼神十分欣賞,“問過了,張母的確跟李錚說過,因為他們兩家感情不錯,李錚也是她看著長大的,他跟張江從小又一起玩,而且張江半個月前中秋也回家了一趟過節,估計中秋那會就被李錚盯上了...對了,藏李慧屍體的地方的確跟張家有關,還找到了一些男性頭發,十有**是張江的。”

薑曳:“魚塘?”

劉端點點頭。

薑曳無語,歎氣:“張江這人是真的大冤種啊,虧他在巴士上還跟我們吹牛皮,說魚塘是他家親戚的,他家也有股份...說的就是李錚。”

一個破魚塘,還說什麼股份。

現在好了,人家李哥都想著把整個魚塘連屍體送給你,這福氣你要不要啊?

不過陳慧這個人...欸。

薑曳心情不太好,有些食不下咽。

李錚從後麵割斷了繩索,一把曹光推進坑裡,而後接著將張江以及蔣春玲也弄下去了。

直到薑曳。

他在給薑曳割繩子的時候,倒像是一種炫耀自己智商跟手段的戲謔感,說:“我剛剛想到換一個規則——畢竟這種事也不是很保險,畢竟外麵現在都很開放了...所以你們四個隻能活兩個,而且你們女的隻要被奸汙了,我就會殺了她!”

這是什麼喪心病狂的規則。

這樣一來,男的為了保命必然要侵犯女的,女的為了活命也必然要反抗,最後自然自相殘殺。

饒是曹光跟張江兩人再樂觀也不敢做這樣的事了,兩人本能想到了另一種方式,正想反抗,卻見上頭的李錚卻將麻醉qiang瞄準了他們。

“這次藥劑我增加了,你們未必隻是昏迷,會基本直接被毒死,所以開始吧,彆讓我久等。”

四人靜默了。

曹光跟張江兩人眼神躲閃,蔣春玲卻看向張江。

那一刻,他們好像都在尋找“同伴”。

四個人,不管哪兩個活下來,必然要經曆一場廝殺跟反抗。

薑曳還在上麵,她目光掃過坑裡三人,也掃過之前李錚坐著剁肉的地方,哪裡小桌子上擺放著毛巾等,還有一個手包。

那手包不便宜,應該是孫勝的,完好放在那...

她恍然頓悟了身後之人的最終目的——他沒想過破罐子破摔,或許從對他們四人下手開始,他就想好了對策。

放四人進坑,用“規則”來引誘他們互相殘殺,但結果一定是曹光跟張江兩個男性勝出且侵犯了她們兩個女人,因為這樣一來,他們隻需要付出侵犯的成本,而不需要殺人——殺她們兩個女的,是李錚的事。

但他們不知道的是當他們開始侵犯她們兩人,而她們反抗了,在他們身上留下痕跡,就等於一種罪證。

最後,四人一定會死。

但四個人裡麵必須有一個“真凶”,他是本地人,年少時待過狗廠,懂得養狗,熟悉村子的一切,他這次跟同學哄騙了兩個女同學回家,起了色心,連草席都準備好了,但女同學不願意,反抗之下,怒殺了兩女...後來兩人彼此起了爭執,尤其是一人發現對方還殺過彆人,衝突之下,放出了野狗,最後兩人都被狗吃了。:,,.,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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