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遠遼災變之前,林默就發現了自己的異變,最早是從右手開始,那天晚上吃了一頓魚,第二天醒來,他的右手手臂上就覆蓋滿了漆黑的鱗甲。
當時他去醫院查看,似乎就已經被有關部門注意到了,第二天就有相關人士找上門來。
但……
沒等接下來發生任何事情,災難就降臨了。
末日到來,林默所熟悉的生活土崩瓦解。
死亡、鮮血……
和曾經無比熟悉的女朋友麵對他的時候那張無比驚恐與躲避的麵容……
就連記憶都是搖晃與混亂的,再清晰的時候,他已經半邊身軀變異,而他的女朋友被吃剩下的半截身軀,就在他的麵前。
接下來的記憶一片混亂,一切如走馬燈掠過,他隻記得一片沉暗的陰影,像是他人生中無法被抹去的陰雲。
他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又該為什麼而努力活著。
尤其在意識到自己變成怪物之後,他心中已漸漸萌生那樣的念頭——與其作為怪物活著,不如去死。
但他又沒有足夠的勇氣自殺,便隻能這樣渾噩的活著。
直到他遇到了那個兩人。
他們在他完全自暴自棄的那一刻向他伸出了手。
他的人生重新亮起微微的光芒。
他有勇氣再一次邁出一步,哪怕已怪物之軀,他也想要好好的活下去,無論這個世界如何變化,和值得信任的朋友,總有生存的意義。
而隨後,他又一次失控了,這一次,他提前察覺到了,提前離開了他所珍視的那些人。
那段記憶混亂而癲狂,他記得自己與怪物搏殺、將瘦長鬼影、黑鱗怪物作為食物吞噬,越進食,越強大,也就越瘋狂。
直到後來,他遭到眷者圍殺,重創之下,極端變異帶來的影響被打回,他重新化為人類之軀,跌入那座遠遼郊外的工廠。
禾城工業園裡,他遇到的第一個人想要吃了他。
那時候他才知道,原來吃人已經不是那麼不同尋常的事情了,那些人眼睛裡寫著瘋狂與混亂,完全不遜色於他這頭野獸。
但他沒有想到的是,他遇到的第二個人,遞給他了一塊巧克力。
那是他第一次見到那個丫頭。
那個聰明的、又傻傻的丫頭。
她明白許許多多的事情,比如那些煮著大過的人究竟在做什麼、比如區分與人類進步的時代讓孩子變得越來越聰明。
但她又是愚蠢甚至是天真的。
她隻相信自己所看見、所信任的東西。
因為那一塊巧克力,當她被選為下鍋的食材的時候被林默拉了回來從那一刻起,她就覺得林默是一個頂好的人。
最開始林默覺得她就像是另一個自己,他們都是所謂的傻瓜沒有足夠的心性、也沒有足夠的頭腦是不適合在這種時代生存的人,哪怕擁有了力量,他也無法做到什麼。
活著在災變之前是普通人,災變之後九成九也隻能是普通人隻是他獲得了一個足夠強大、也足夠扭曲的天賦,讓他能比彆的普通人活的更長、活的更久罷了。
然而他甚至沒有辦法控製自己因為極端變異而帶來的混亂與瘋狂。
這樣下去,他隻會殺死更多人、他將真正變成禍亂世界的怪物。
禾城工廠裡,林默不爭氣地開始了等死,他好不容易變回人類之軀他想以人類的身份堂堂正正地死去。
這份堅持有些愚蠢,但林默從來就是個蠢蛋。
然而那丫頭並不知道這個蠢蛋已希望死在禾城工廠她傻傻地呆在他的身邊,每天一聲聲大哥哥說著那些傻乎乎、沒來由的話,她看出林默的身軀正變得越來越虛弱猶如垂暮將死之人她的擔憂也越來越嚴重。
但她什麼也做不了。
隻有絕望。
直到那一天林默倒下了,女孩擋在他的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