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7章 情況補充(1 / 2)

諜海孤雁 怕熱胖子 3889 字 1個月前

林默微微點頭,將情況記了下來,繼續問道:“對南京,各扒竊團夥及勢力的地盤劃分,你了解的有多少?”

易文斌想了一下,道:“現在的情況我不是很清楚,但跟之前,應該沒有太大變化,大致情況還是了解的。”

“標一下吧!尤其城南…”林默從旁拿過一份新地圖,以及幾支繪圖的鉛筆,示意他畫一畫。

眾人也沒有眼巴巴看著,根據易文斌給出的情況及二人的分析,又再仔細對案情進行了一番梳理。

案情自扒手被抓包起,扒竊團夥出於什麼目標,要求他在那幾日在碼頭這類地方犯案,竊取了行李之類物品。

應該沒有針對性,因為扒竊團夥並未出事,竊得物品應該也是被扒手自己帶走,所以在事後,並沒有波及扒竊團夥。

但扒手所犯案子,應該鬨出了不小動靜,犯案地點,可能在匡大成所在警所,但非其負責區域,或在臨近警所轄區。

不知因何原因,情況被匡大成獲悉,因剛與扒手接觸過,認出或猜測或懷疑乃對方所為。

再之後,因命案調查,知曉扒手遇害,其懷疑與對方新犯的案子有關,且意識到其中有貓膩,遂與扒竊團夥一樣,隱瞞了情況並私底下偷偷調查。

其應該還掌握著一些其他的情況,不然,不會在知曉扒手死亡後立馬展開行動,且有規律的抽出一段時間去查什麼。

隻不過,在調查中,他被目標察覺到了,並反過來查他,對方不知因何原因未選擇撤走,而是選擇對匡大成下手,並偽造成其是意外死亡。

沒錯,匡大成的死亡,林默懷疑對方就是故意偽造的,雖然粗略查看現場時,對方疑似匆忙拋棄了屍體,甚至屍體差一點便可能被水衝入長江中。

但對方若想事後挽救,便真的沒有辦法嗎?而且他們能看出的那些東西,對方真就視而不見?而且若打定主意毀屍滅跡,又何必搞得那般複雜,不在屍表留下痕跡。

最主要的,毀屍滅跡並不符合對方需求,畢竟一個警察失蹤,若無人打招呼之類,肯定會被警方仔細調查的。

何況被匡大成跟蹤,對方大概率便已意識到其身份有問題,既然選擇滅口,他們絕不願再引來警方甚至情報處的注意。

所以啊!匡大成屍體被發現,絕對是故意為之,就是為了讓他們發現匡大成的屍體,然後認定為意外,繼而避免遭受追查之類。

法醫及痕檢那邊,也將更詳細的報告送了過來,總體上與在匡家時的初步分析差不多,隻是有一些細節上的補充。

提一下補充的,痕檢那邊,對衣物一寸一寸的檢查後,在右肩外衣上發現了幾絲細小毛發。

毛發與衣服起的絨和球卷纏在一起,未被水流衝走,且毛發斷麵較新鮮,遺留時間未久。

當然,毛發並不是人的,而是什麼動物的,準確說,是已經被製成皮毛製品的動物皮毛,所脫落下來的毛發。

因為在毛發本身上,發現了加工皮毛留下的痕跡,依據對案情經過的推導,很可能是匡大成被人控製反抗時,掛曾留下。

而毛發分布,在左肩靠前,其他地方並未發現,據推導,很可能是敵人手上戴了副手套,一副真皮帶毛的保暖手套。

真皮手套在南京也不稀罕,關鍵點在帶毛及保暖上,眼下雖已入深秋,夜間已有一些冷意,但也尚未到戴保暖皮手套的程度。

當然,戴手套可能是有其他目的,像是遮掩防止留下痕跡,像是便於下藥等等,不過林默更傾向於另一個。

如果是非常刻意的戴手套,那自然是選擇最適合、最合用的,如果隻是覺得有點必要,但並不是很在意,那大概率就是隨手拿取一副手套來用。

在這裡,顯然後者的可能性更高,而隨手能拿到這樣一副手套,說明他要麼現在用著,要麼是近期用過。

而匡大成關聯案件,扒手遇害大概率與行李有關,行李自然多半與出門在外的人有關,而兩人前後接連出事,基本排除離京或路過的人。

即,行凶者自外地而來,比在南京更需保暖的地域,自然是得往北走了,其在十多天前到南京,再算上路途所需時間,單考慮氣溫,對方至少自華北甚至更往北而來。

平津、浦口、火車站、一二等坐車廂、臥鋪、皮草衣物、皮箱、年歲稍長……

林默在筆記本上,將一些關鍵信息羅列下來,平津自不必說,不從那邊啟程,也大概率在那邊中轉過。?本站域名已經更換為()?。請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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