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 吳大人的判決(1 / 2)

獨占金枝 漫漫步歸 4914 字 9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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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一大早,吳有才眼底發黑的從床上坐了起來。

他活了大半輩子就不是什麼有誌向的人,更是沒想過為人稱頌、名留青史什麼的。可昨兒被姑蘇百姓這麼一誇,嘴上說著無所謂,不在意,可一整晚還是興奮的沒有睡著。

這被百姓誇讚的滋味原來是這個樣子的嗎?吳有才頂著烏青眼坐在床上發呆:還……還挺開心的,比字寫的大有進益更叫人開心呢!

待到洗漱完,換上了嶄新的姑蘇縣令,哦不,是代縣令的官袍,吳有才整了整官帽,看著銅鏡裡的自己轉了兩圈,而後出了門。

走入縣衙辦公的屋堂,原姑蘇縣衙的幾個小吏早已等在那裡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眼下對著這位新上任的“縣令”哦不,是“代縣令”,縣衙的小吏們都有些忐忑。

他們聽說“吳有才”這個人已然好多年了,不過以往都是作為“摸魚”的典範被提及的,是以過往也未在意過這個摸魚的吳大人。

直到這位突然頂上了姑蘇代縣令的位置,摸魚多年的吳大人搖身一變,成了整個江南道數一數二的“好官”,這樣突如其來的轉變著實把大家驚的不輕,卻並沒有留給大家多少反應的工夫,這位吳大人人就已然到縣衙了。

昨日吳大人更是在縣衙門口“不畏強權”了一把,此事在姑蘇城中已經傳開了。

楊家當了多年的“姑蘇土皇帝”,雖然沒做過什麼欺壓百姓的惡事,可還是耐不住總有人看不慣楊家的做派的。

眼下吳有才的做法顯然正中了這些人的下懷,是以如此一來,吳有才就成了這些人的表率,很受這些人的追捧。

畢竟在看得慣和看不慣之間總要選一個的嘛!

先前的大人同楊家交好,這位新上任的吳大人顯然與上一位截然不同。

果不其然,看到一眾小吏,打了個招呼過後,吳有才便開口了:“把楊家先前告煙花周的卷宗拿來本官瞧瞧!”

薑四小姐可是告訴過他了:他來姑蘇主要處理的就是楊家同煙花周的事,自然不能忘了。

見吳有才一坐下就提及此事,眾人忍不住暗道了一句“果然如此”!

這一來屁股還沒坐熱就對上楊家了。

小吏不敢怠慢,連忙把一早準備好的卷宗遞了過來。

“吳大人,卷宗都在這裡了,楊家告煙花周手藝不精以至於煙花失火燒了彆苑……”

“彆苑沒有燒吧?”吳有才聽到這裡連忙開口打斷了小吏的話。

薑四小姐的事就是他的事,中秋煙花大會一事薑四小姐也算半個親曆者,吳有才當然相信薑韶顏口中說出來的話。

薑四小姐明明說了,彆苑沒有被燒到。

“對,對!”被吳有才打斷的小吏連忙改口,乾笑道,“燒了幾支竹子,沒燒到人也沒燒到彆的地方!”

“哦,那就是損失了竹子!”吳有才捏著卷宗對小吏說道,“彆苑沒有事,人也沒有事,”說到這裡,吳有才忍不住蹙眉,“那煙花周不肯賠竹子錢?”

幾顆竹子倒也不貴,就算他沒有多少俸祿的都賠得起,煙花周做了那麼多年的煙花難道不肯賠錢?

那倒不是!

小吏聞言,互相對視了一眼,記起了最開始去煙花周的煙花作坊抓煙花周時的情形,道:“那燒毀的竹子換成市價統共指十兩銀子,煙花周表示願意賠償紋銀千兩……”

“十兩銀子賠千兩?”吳有才再次開口打斷了小吏的話,不滿道,“那怎麼行?放高利都沒那麼狠的,楊家想搶錢不成?”

這些時日因著薑四小姐,他同錢三也算走得近了,是以對高利的規矩也有些了解,一百倍的賠償錢三看了怕是都要驚呼“這是搶錢”了。

小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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