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怎麼聽起來這般有道理呢?
可一開始煙花周要賠償的時候他們怎會覺得是便宜了煙花周呢?
“按大周律法,頂多三倍賠償,所以賠個三十兩得了!”吳有才拍板說道,“多大點事,就他楊家貴人事多,揪著人不放!各退一步,相安無事不好嗎?”
“就跟楊家那小姐一會兒要進京一會兒不進京一個樣,他們事情怎的那麼多?當這姑蘇衙門是他楊家開的不成?還得圍著他楊家轉嗎?”
不等小吏再次開口,吳有才便喝道:“你們去同楊家說說,這件事要不就這麼結了!”
小吏:“……”
雖然感覺怪怪的,可吳大人的話……竟奇怪的叫人挑不出什麼錯處來。
因著昨晚“一戰成名”的姑蘇縣衙門口早已等了不少人了,待到大清早的衙門大門一開,小吏帶著吳有才的命令出衙門時便撞上了一眾等候多時的百姓。
“怎麼樣?怎麼樣了?”百姓簇擁著圍了上去,轉眼的工夫就把幾個領命去楊家的小吏團團圍住了。
小吏對視了一眼,想到出門前吳有才沒有吩咐“保密”這種話,是以爽快的把大清早吳有才吩咐的話儘數交待了。
“吳大人說了,傷了什麼賠什麼。楊家彆苑傷的竹子市價十兩,按大周律法,最高三倍賠償就是三十兩,問楊家要不要接受!”小吏大聲說道。
這話著實將一眾圍觀的百姓驚到了,可細一想,卻又揪不出什麼問題來。
眼看百姓愣在了原地,小吏也未磨蹭,出了人群,匆匆去楊家商議去了。
待到小吏走後,回過神來的百姓一陣嘩然。
“就……就賠三十兩?”
“我記得煙花周最初被抓時可是要賠千兩的,吳大人居然……”
“這有什麼問題嗎?”有女孩子開口了。
眾人尋聲望了過去,眼見開口的是個梳著雙髻,一手拎著海棠梅花糕一手拎著鞋底酥的女孩子,看那打扮,似乎是哪家小姐身邊的丫鬟,瞧那自在的樣子,做主子的應當對這丫鬟還不錯的樣子。
“吳大人已經很是顧及楊家了啊,大周律法最高是三倍賠償,三十兩不是頂天了?”
這話……確實有道理,就是不知道為什麼有些怪怪的。
香梨哼了一聲,想到自家小姐教的話開口了:“大家覺得奇怪是因為他是楊家,若是放到尋常百姓家,吳大人的判決不是合情合理?”
眾人默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卻又找不到什麼可以反駁的地方。
確實……合情合理。
香梨見狀不由一哼,頓了頓,又道:“楊家的那些人難道不是尋常百姓?除了楊大人之外有官身?”
呃……這沒有。
“便是考慮到是楊大人,天子犯法都與庶民同罪呢!怎麼?大周律法麵前,楊大人難道還高人一等不成?”
圍觀的百姓一陣竊竊私語:這話當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便是楊家又如何?律法麵前,吳大人的判決難道有問題?煙花周若是因為煙花失誤被抓,那賠錢就是了,楊家憑什麼抓人?
當然,楊家也不是不能抓人,除非抓煙花周還有彆的理由。
這個理由當然是有的。
對著三十兩的“巨款賠償”,楊家自然是不接受的。
楊家管事開口道:“吳大人弄錯了,我們抓煙花周不是因為彆苑失火的問題,而是另一件事。”,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