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 還原真相(2 / 2)

顧淩說:“那個遊戲裡麵是有時間的,整個直播我都有看,沒有停頓的跡象。”

徐隊長沉吟起來,蘇菲想起一件事,“八點左右,他用照片遮擋了攝相頭,鄒文靜說他在抽煙,大約也就遮擋了五分鐘,那麼短的時間不可能外出作案。”

討論來討論去,得出結論,苟賊斃命的時間,孫培堯百分之百在工作室裡直播。

“他妻子呢?”有警,察問。

“更不可能了!”蘇菲說,“和我們在一起呢!”

我說:“有沒有可能是買凶殺人?孫培堯收入不低,據我了解,除了直播的工資還有打賞分成、代言、發軟文、打比賽的錢,他的收入又多又雜,拿出一點雇凶手應該不難吧?”

江楠驚訝地問:“大家現在就拿他當凶手看了嗎?”

蘇菲說:“不是不是,隻是懷疑,畢竟這種事情作為動機完全充分了。”

“可是突然懷疑他,大張旗鼓地去調查他們家,把陳年舊帳都翻出來,那個姐姐不是太可憐了嗎?他們剛剛有孩子,生活那麼平靜,可不可以低調一點?”

這種話,任何一個警員說出來都會吃上級的批評,好在江楠並不是警員。

徐隊長居然聽了她的意見,溫和地說:“小姑娘,這條線索是你們幾個在跟,那就你們去查吧,警,察是和人打交道,考慮人情也是應該的。”

“謝謝隊長!”江楠笑著感謝。

蘇菲說:“功勞我們不會搶的,查出來還是算你們的。”

“哪裡話哪裡話!”徐隊長客氣起來,“沒有你們幾位在,這案子不會這麼快有進展,各位的辦事效率真的高,我手下這幫子實在不能比。”

四人暫時告辭,顧淩說:“如果是買凶殺人,孫培堯的電腦上肯定有痕跡,我們要不要白天偷偷去他工作室,進入他的電腦看看?”

我說:“不行,這不合法。”

“可以前也用的啊?”

“我們現在在外地,不要造次,留下把柄讓本來合法的證據不合法,事情就不好辦了。查案子不單單是還原真相,也要為之後的司法程序作鋪墊。”

江楠說:“對了,薄膜上鑒出了死者的DNA,那就是用來包裹屍體的。”

“塑料膜肯定是鋪在室內的,我們可以計算一下,殺人現場是一個多大的空間。”我提議。

“凶手為什麼要燒這個呢?”顧淩產生一個疑惑,“有必要燒嗎?”

“這個凶手比較謹慎,連處理屍體都是死者的車,他一定不想留下任何與自己有關的東西。”我說,然後換一種方式燒。

江楠用天平稱量燒化的塑料膜,在紙上計算,“10*10c,m的塑料膜燒完就剩2克,要是這樣算的話……證物展開應該有兩米見方。”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