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1 / 2)

胳膊條件反射地抬起來,但瞬間又壓了下去。

最後,原泊逐什麼都沒有做,仿佛完全沒有反應過來一樣,順著被砸中的力,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眼鏡掉落在地,他撿起來擦了擦,看見上麵的裂痕,幾不可查的蹙了蹙眉,但還是沉默地戴好。

幾個男生朝他跑來,滿臉歉意。

“對不起啊同學!你沒事吧?”

“剛才那一球我踢得挺使勁的,很疼吧?醫務室應該還沒關門,我們送你過去!”

原泊逐說:“沒事。”

這個球的力道因為距離的拉遠而削弱了很多,加上他剛才不動聲色地側了點角度,其實沒有真的砸到他。

他不完全躲開,主要考慮到在剛才那種突發狀況下,一個埋頭走路的人要躲開或者接到球的幾率無線趨近於0。被砸中才是正常情況。

原泊逐相當熟練地扮演著一個普通人。

他在幾個男生的攙扶下站起來,接連擺手以示自己並不用去醫務室,然後邁步離開。

原泊逐走得太利落,幾個本以為闖禍了的男生都鬆了口氣。

忽然有人咦了一聲。

“他長這麼高,怎麼沒在籃球隊見過?”

“高有什麼用,打球又不是隻看身高。而且你看他的眼鏡片,好家夥,一指厚,一看就是說除了讀書什麼都不會的書呆子一個。”

後來的兩個女生聽見他們在說閒話,也朝原泊逐的背影望去,沒看出什麼特彆,就抱起球啐了句:

“你們幾個是不是看人家長得高就嫉妒,砸了人還挺能耐,背後嚼舌根。”

被看破心思的青春期少男們尷尬撓頭,但又不想被比下去,倔強地梗著脖子:“切。嫉妒什麼,我才十七,還能長好吧?”

“哦,你最好是。”

***

公交車晃晃悠悠,開到站的時候已經看不見落日。

月亮出來,原泊逐還沒有回家。

那一球,把原泊逐的眼鏡砸壞了。

他隻能先繞道去離家最近的眼鏡店,問人家能不能修。

“鏡架沒事,主要是鏡片碎了。重新給你定做吧,最快周五來取。”工作人員檢查完之後,對原泊逐說,“要補六百塊錢。”

原泊逐蹙了蹙眉。

對方以為他是嫌貴,就說:“你這個度數特彆高,一年都很難有人做一副,我們要去專門調貨,很麻煩的。”

原泊逐點點頭,沒說彆的。

他總不能解釋說,他的眼睛沒有近視,戴一千多度的眼鏡也不是為了看清楚東西,反而是為了阻絕視線。

原泊逐先天身體素質優於常人,五感敏銳無比,不戴眼鏡的時候,世界在他眼前像個高清縮略圖,一旦原泊逐的視線停留在某個地方,就會無限放大那個區域的一切。

他之所以要戴不適合他的高度數眼鏡,是不想在和人說話的時候,連他們臉上每根汗毛的動態都看得一清二楚。

眼鏡店的工作人員和店長出於擔心,怕他沒有眼鏡生活不便,就問他要不要先買一副固定度數的眼鏡回去應急。

“不貴,一千五百度的就八百塊錢一副。如果加散光,就是九百。”

原泊逐搖搖頭:“不用。”

他不喜歡浪費錢。

從眼鏡店走出來,原泊逐在門口站了會兒,適應了一下周圍的光線。

有時候學會克製對世界的好奇,少看少聽少關注,是一種有效的自我保護方式。

原泊逐從小到大就貫徹執行了“沒看見就當沒發生”的戰略方針,他認為行之有效。

而現在,眼鏡拿掉,萬物在視野裡水落石出撥雲見月,原泊逐一時間還有些不習慣。

儘管太陽已經落下,路燈顫顫巍巍地亮著虛弱的微光,一切被籠罩成晦暗不清的灰色,但原泊逐還是把周圍百米內的所有細節看得一清二楚。

當然也就不可避免地看到了……

兩個街口外的那根電線杆上貼著的“旺鋪招租”上被小孩拿筆劃花的電話號碼。

以及一頭橫看豎看都不應該出現在市區裡的大型獸類,正鮮血淋淋,奄奄一息地躺在路燈下。

-

“……你確定是狼嗎?萬一是狗呢。報警不是浪費警力嗎。”

“廢話,你見過這麼大的狗啊?它爪子都比你頭大了!受這麼重的傷,也不知道活不活得了。”

幾個飯後散步的人圍在一起,又好奇又害怕地站在路邊,觀察著倒在地上的那頭難說是狼還是彆的東西的野獸。

原泊逐斂著下巴,想若無其事經過他們,走向回家的路。

隻要他不靠近,這街上發生的一切都與他無關。

在與這些看熱鬨的人群擦身而過瞬間,原泊逐聞到一股濃烈的血腥氣。

餘光瞥見受傷的狼尾掙紮著揮了起來,奄奄一息的呼吸中發出野獸的嘶鳴。

原泊逐垂下眼眸,內心告誡自己:不要理會。

這時,忽然有個路人建議道:

“我看還是先報警吧,這要萬一是個珍稀物種,得馬上隔離保護起來。”

很多碎片似的想法七零八落地散在眼前——

原泊逐很清楚,他這樣的人,是不適合在大街上樂於助人的。

每多管一次閒事,就有被人圍觀的風險。

但原泊逐最終還是停下腳步。

在熱心路人們撥打報警電話以前,他忽然原地向後轉。麵無表情地走到了受傷的野獸跟前。

他看見獸耳上戴著一枚銀色的耳釘。

在昏暗的天色下,隱隱發著亮光。

這是原棲風二十五歲的那年,原泊逐送給他哥的生日禮物。

看到這個,他並不意外。

眾人見一個穿著校服的少年走近了鮮血淋漓的野獸身旁,都感到驚慌:

“誒誒誒,同學你乾什麼?!彆靠近——”

“小心這狼爪子撓你!”

原泊逐充耳不聞,蹲下身子,摸了摸野獸腦袋,拿出並不精湛的演技,抬頭告訴大家說:

“這是狗。”

“……哈?”

“小夥子你彆亂說啊,這東西站起來得有兩米高,你說它是狗?”

原泊逐信念感很強,點了點頭,重複道:“他是狗。”

大家都不信。

原泊逐也不多解釋,俯下身對著癱倒在低的孤狼低聲說:“你是狗,我就帶你走。”

“……”

野獸沉默。

野獸呼嚕了片刻。

野獸在眾目睽睽之下,發出了一聲字正腔圓的:

“汪。”

路人驚呆。

“狼不是這樣叫的吧!”

“難、難道真的是大狗?”

“雖然但是,這個狗叫,標準得過分啊……”

原泊逐抬眼,語氣淡淡打斷他們的討論:“你們帶他去醫院?他腹部撕裂,後腿骨折,內臟受損情況不清楚,花點錢可以救。”

“啊這。”

“……。”

原泊逐一聲不吭,目光挨個掃邊路人。看看誰想願意管這門子閒事。

“我可找不到寵物醫院。”

“這又不是我們養的,憑什麼讓我們送?!”

“時間不早了,我得回家了。走走走——”

都是看熱鬨的,沒人真想抱著這麼大一頭“狗”大晚上找醫院。

不過半分鐘,人群儘數散去。

原泊逐俯身,托起體型碩大的孤狼,毫不費力地半抱起來。

等走到無人的河岸邊,借著及腰的蘆葦叢,才把它放下。

又從背包裡摸出紙巾,沾了水,給它擦了擦身上的血漬。

原泊逐簡單檢查了一下,是真的傷得不輕。

不知道原棲風最近在外麵鬼混什麼,竟然連獸態原形都給人打出來了。

單從作戰能力上來說,能和原棲風打成平手的人一定不簡單。更何況,現在看起來,原棲風是慘敗。

但好在,獸人血統畢竟不是普通的動物,自我修複能力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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