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雙徊一頓,少有的露出了茫然的表情。
大概是因為沒有想到,陳靳連喘口氣的機會都不給他。
看著酒杯,林雙徊嘴角遲遲沒能重新笑起來。
“你明年就十八歲了。”
一直拿他當空氣的陳靳忽然站起身,朝他走了過來。
然後舉著手裡的威士忌,與他手中的香檳碰了碰,又說,
“爸爸很信那些大師的話,隻要你成年了還沒有覺醒那什麼什麼破玩意兒,你就能回家了。開心嗎?”
那些人說,如果林雙徊十八歲還沒有覺醒任何稀有血脈,說明他隻是個普通人,他母親的死或許和他無關。
但如果覺醒了,那麼必定就是林雙徊害死了林妁焉,而未來,他不祥的血脈還會牽連整個陳家。
而現在,距離林雙徊十八歲,還有幾個月。
陳灃其實已經漸漸心軟,開始等待小兒子回家的那天。
但顯然,陳靳並不想弟弟回來。
說完,陳靳仰頭喝掉了一整杯酒,然後看著林雙徊。
“你也乾啊。怎麼?還在為上次的事情生我氣,甩我臉子是吧?”
陳靳看他端著酒杯不動,嗤笑道,“那能怪我嗎,是你太怕貓了。這毛病得改。”
有幾個陳靳的狐朋狗友聚了過來,沒什麼眼力見兒地加入話題,聽到一半就接茬:
“怕貓?誰啊,連貓都怕,這麼膽小。”
陳靳朝林雙徊努努嘴,滿臉不屑:“他唄,我難得邀請他去我新家參觀,還把我最心愛的貓放到院子裡陪他玩,結果他嚇得屁滾尿流的,哭著叫救命,哈哈哈!”
眾人跟著一起笑,評價林雙徊嬌弱。
林雙徊垂著眸,嘴角扯出一個要笑不笑的弧度。
他怕貓這件事確實很值得笑話。
但那天,陳靳放出來的那隻貓,是體重逼近四十公斤的猞猁,而且還是陳靳剛買回來,沒有養熟的野物。
它不服馴養,保留狩獵本能,把突然出現的林雙徊當成敵人,差點將他當場撕碎。
林雙徊是連看見一隻橘貓都會喘不過氣來的廢物,哪裡經得住那種場麵。
他最後雖然不至於屁滾尿流,但一路跌跌撞撞,在暈過去的邊緣。
不過他沒有哭著叫救命,這是陳靳胡說的。
林雙徊知道陳靳喜歡折騰他,但不會真的殺了他。陳靳隻是想看他難受,看他痛了,就舒坦了。
在猞猁抓破林雙徊肩膀,準備咬上去的時候,陳靳就讓飼養員和保鏢把貓帶走了。
那時候陳靳應該也嚇到了。
因為林雙徊的肩膀和靠近脖頸的地方被拉出幾道又長又深的爪痕,鮮血橫流,慘不忍睹。
好在送去醫院及時,也沒傷了要害。比起疼痛,林雙徊更多的是受到驚嚇。
現在好了傷疤忘了疼,林雙徊今天竟然還敢來找陳靳。
換個人都不至於這麼沒骨氣。
但林雙徊這個人不太記仇。
大概是因為從小到大受過不少傷,已經很習慣。
他幾乎不會覺得委屈。
而且聽慣了“你把你媽害死了”“你哥哥因為你瞎了一隻眼”這樣的話,林雙徊有時候覺得自己遭點罪也是應該的。
他倒真希望那天的事成為契機,讓陳靳明白,親兄弟沒有隔夜仇。
但看著手裡的酒杯,又開始覺得一切很荒謬——他怎麼會相信陳靳肯跟他道歉?
“林雙徊。”
陳靳忽然喊他。
旁邊說話的人都安靜下來,等陳靳發言。
林雙徊也抬頭看他。
“喝了它,我們還有的聊。否則你就再也彆想從我這兒聽到任何媽媽的事。”
媽媽,一個既遙遠又親近的人。
林雙徊的出生伴隨著林妁焉的去世,他很想知道媽媽是什麼樣的。
有時候陳靳折騰夠了,會和他聊起媽媽。
通常是在喝多了腦子糊塗的時候,跟林雙徊講些零星的回憶——
“剛懷上你的時候,媽媽就給你取了名字,我嫉妒死了。我想為什麼你能姓林,我就姓陳。我也想跟她姓。而且媽媽起的名字也好聽……不過老爸後來揍了我一頓,我就覺得姓陳也挺好。”
“媽媽很漂亮,比你在電視上看到的任何女明星都漂亮一百倍。你有點像她。但也隻有一點點。”
那是陳靳唯一還像個哥哥的時候。
林雙徊握著酒杯的手稍稍用力。
“哥。”
林雙徊看著陳靳,眨了眨眼,以此掩蓋彆的什麼心情,
“你應該不會真的弄死我吧?”
“會。”陳靳滿不在乎地聳聳肩,“有槍立刻斃了你。”
林雙徊這才真的放下心來。
陳靳會這麼說,那酒裡放的應該不是毒藥。
他仰頭乾掉這杯香檳,酸澀,以及一點不太可口的甜。
陳靳看著他吞下去,眼神暗下來。
片刻後,林雙徊放下空掉的酒杯,問:“我十八歲那天,可以回家過生日嗎?”
陳靳經常故意無視林雙徊,或者答非所問。
但這個問題,他卻正麵回答了:“如果,你沒有變成什麼怪物的話。”
“我不是怪物。”
“誰知道呢。”
陳靳確認他喝完了酒,就收回了目光,無所謂地聳聳肩,轉身走入他的聲色犬馬中。
——
原泊逐在不夜洲迷路了。
他自己也很無奈。
固定崗位的工作人員很敬業地守在每個十字路口的崗亭,不言不語,不敢偷懶。
在發現自己迷路的第一時間,原泊逐當然應該求助那些工作人員,讓他們帶他去最近的接駁點。
但問題是,原泊逐現在不在路麵。
不久前,他飛到了一棟建築物的天台。
飛,顧名思義,就是在沒有人注意到的情況下,不借助任何工具,縱身一躍的意思。
原因說來複雜,但也可以簡單概括——
原泊逐在分享了秦睿的蛋糕以後,提出了要先離開。沒有人挽留他,他走得很順利。
但在離開的時候,他感受到了原棲風的存在。
是的,他那個一事無成,每個月靠著啃老活著的哥哥,也出現在了這個頂級富豪俱樂部裡。
上次在街上碰到重傷的原棲風以後,原泊逐擔心原棲風之後還會有危險,所以下了個追魂術,用狼尾毛碾作追魂絲纏在食指。
隻要追魂絲不斷,就說明原棲風沒死。
而根據它在手指上的緊縛程度,原泊逐可以大致知道原棲風距離的遠近。
剛才他發現,原棲風正在他周圍不到十米的距離。已經接近於同一個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