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求賢若渴(1 / 2)

時間快進到十月,忙碌了小半天,專輯《沈淼淼》的前期籌備工作,終於完成了。

新專輯的發售,李傑並沒有讓沈默走簽約歌手的路線。

雖然大公司的宣發能力更強,資源也更多,但各種條條框框之類的限製,也更多。

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

如果沈默簽約了如滾石、華納之類的大型唱片公司,勢必要簽下一係列的不平等條約。

包括且不限於七三開、八二開的收入抽成,長達五到八年的經紀約,歌曲版權的歸屬問題等等。

簡而言之,一旦簽約了,在某種意義上,歌手的時間就不再屬於自己。

畢竟,資本都是逐利的。

簽了賣身契,沈默火了之後,多半會每天奔波於各種通告,以及商演、走穴、簽售之類的活動。

這些,無疑是李傑不想看到的。

他要沈默站著就把錢給掙了。

大型唱片公司對於新人的幫助,大體有兩點,一是更強的宣傳渠道,二嘛,也就是更強的曲庫儲備。

尤其是後者,對於新人,尤其是非創作型的新人,誘惑更大。

反觀沈默,她最不缺的就是好歌,有弟弟在,她根本不用擔心。

而宣發渠道的問題,他們也不是一點資源都沒有。

獨立歌手,本來就是一種合作方式。

李傑他們這次選擇的合作方式就是外包,即唱片的錄製、灌錄全部由他們自費負責。

他們隻是借用唱片公司宣發渠道。

當然,借用宣發渠道肯定不是免費的。

如此一來,不論唱片的銷量好不好,唱片公司都是穩賺不虧的,並且,越大的發行公司,議價能力越強。

李傑他們這次簽約的便是滾石唱片,除了必要的宣傳費用之外,滾石還要抽成。

每售出一張唱片,滾石就要抽取三成的收益。

新專輯《沈淼淼》一共錄製了三十萬張,全部由李傑自掏腰包,總共大概花了一百萬。

一開始,滾石唱片的內地負責人得知李傑準備了三十萬張唱片,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

在他眼中,這簡直是敗家子行為!

三十萬張是什麼概念?

有些一線歌手發專輯,也賣不了那麼多。

強如內地天後娜英,95年發行的專輯《白天不懂夜的黑》,也才賣了幾十萬張而已。

然而,在聽了《沈淼淼》的小樣之後,滾石唱片的負責人肖宇沉默了。

雖然滾石才進入內地市場不久,但作為資深從業人員的肖宇,音樂素養是不差的。

特彆是對於流行音樂。

《沈淼淼》專輯中的十首歌,至少有六首能達到金曲的水平。

隱形的翅膀、歐若拉、遺失的美好、不想懂得、阿刁、最初的夢想,這幾首歌,隨便挑出來一首,都能作為專輯的主打歌。

看到小樣的那一刻,肖宇心中甚至生出了一絲悔意。

當時簽下外包協議的時候,肖宇還是很高興的,穩賺不賠的買賣,誰不願意乾?

但聽完小樣,肖宇頓時有了一種揀了芝麻丟了西瓜的失落感。

大意了!

早知道專輯的品質那麼高,說什麼也要簽下沈默,哪怕打破常規,給予最高規格的新人約,也不是不能商量。

然而,世上沒有後悔藥。

白紙黑字的合同,不是假的。

另外,滾石作為一家大型唱片公司,也不可能為了幾首歌,壞了自家的口碑。

如果他敢動手腳,壓根不要外人,總公司那邊就會讓他吃不了兜著走。

這一天,肖宇再次約了沈默,由於沈默還在上學,肖宇沒有把她約到公司,而是約在了央音附近的一家咖啡店。

“淼淼,爾軍老師那邊,你幫忙問了嗎?”

對於近乎包辦了整張專輯的‘爾軍’,肖宇非常非常關注,相比於沈默,唱片公司更喜歡‘曲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