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求賢若渴(2 / 2)

一個優秀的創作人,產出的價值,遠比一個歌手要高。

畢竟,好歌才能捧人。

沒有優秀的作品,除了那些唱功逆天的大佬,普通歌手是很難出頭的。

歌手出不了頭,唱片公司也就無法產生回報,有時候甚至連成本都收不回來。

此外,簽約創作人的付出,遠比培養一個歌手的投入要低。

“他拒絕了。”

沈默直接搖頭:“他不想簽約公司。”

一聽這話,肖宇瞬間急了,現在新專輯還沒有發售,爾軍這塊天才創作人,暫時還沒有被其他同行關注到。

因此,眼下就是最適合簽約的機會。

一旦新專輯發售,普通的歌迷,或許不會在意歌曲背後的創作人,但他們的同行,一定會注意到。

到了那時,麵對一眾同行的競爭,想要搶人,難度將會急劇上升。

“淼淼,你和爾軍老師說了我們提供的條件了嗎?”

為了簽下‘爾軍’,滾石開出的價碼可不低,除了固定年薪之外,滾石還給了版權分成條款。

一般而言,一個‘新人’,幾乎不可能拿到版權收益,唯有那些明星製作人,才能拿到這樣的條款。

但凡事總有例外,對於一個優秀的創作人,破例,也不是不行。

反正版權收益給的不多,並且這玩意也是支票性質的東西,隻有產生收益,才會給。

“抱歉,肖總。”

言罷,沈默默默從包包裡掏出了一本書。

“肖總,你看過這本書嗎?”

肖宇低頭掃了一眼封麵。

《龍族6》?

緊接著,肖宇麵帶疑惑的看向了沈默。

什麼意思?

沈默抿了抿嘴,伸手指了指封麵上的作者名。

“你看這裡。”

循聲望去,肖宇當即一愣。

“他們是同一個人?”

“嗯。”

沈默謙遜地笑了笑:“他們是同一個人,另外,重新介紹一下,爾軍其實是我的弟弟。”

“你弟弟?”

肖宇一臉吃驚的看著沈默。

作為合作對象,沈默的資本資料他當然是知道的,對方今年不過十九歲。

‘爾軍’如果是弟弟,年紀自然比沈默要小。

那些個是一個十八歲的少年,寫的?

可能嗎?

難道玄機出在這本書上?

《龍族》?

好像在哪裡聽說過的樣子,但一時間,肖宇又想不起來。

不過,有一點他可以肯定,對他這種不關心的人,能夠聽說過名字,說明《龍族》不是什麼無名之輩。

“那我可得好好欣賞欣賞你弟弟的大作。”

旋即,肖宇收起了驚訝,笑吟吟的拿起了書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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