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恕我直言,三秒規則對於籃球比賽的影響並不大,沒有球員會在三秒區內停留。”費裡斯開口說。
陳強則開口說道:“之所以沒有球員在三秒區內停留,是因為三秒區太小了,所以我三秒區的範圍應該擴大,現有的三秒區是5.8米長,1.8米寬,我認為應該將寬度增加一倍,也就是增加到3.6米。這樣的話,三秒區將變得變得有作用!那種球員待在籃筐兩側等球的情況也不會再出現。”
早在1987年的時候,籃球就有了罰球區,到了1932年的時候,便增加了三秒規則,後來三秒規則一度被取消,但是在五十年代又重新恢複。也就是說在1942年的籃球運動中,是沒有三秒規則的。沒有進攻三秒或者防守三秒,作為進攻方,你可以無限時間的待在籃下等球傳過來,作為防守方,你也可以無限製的站在籃下進行防守。
隻不過那時候的三秒區是5.8米長,1.8米寬。5.8米的長度是為了罰球而設定的,而1.8米的寬度,相當於兩步的距離,也就是那個時候的三秒區,隻是一個長條區域,除了籃筐正麵那1.8米不能待三秒之外,籃筐兩側可都是能夠站人的。籃筐兩側一步開外的位置,中學生都能輕鬆把球拋進去,有沒有三秒區是無所謂的。而那個時代最常用的籃球戰術,就是站在籃筐兩側一步開外的位置,將球投進。因此三秒規則變成了一個多餘的東西,所以才在1932年被取消。
五十年代的時候,三秒規則被重新啟用,而且三秒區擴大了一倍,變成了3.6米寬,之所以擴大,是因為喬治-麥肯的橫空出世。作為NBA第一代超級中鋒,身高2米08,體重110公斤的喬治-麥肯,放在今天的話怕是在CBA裡打中鋒都有些牽強,但是在當時,他絕對是籃下巨無霸的存在,為了限製喬治-麥肯的得分能力,NBA不得不改變了三秒區範圍。
第二個讓NBA擴大三秒區的是張伯倫,當時的張伯倫,跟彆的球員完全不是同一水平線上的,試想一下單場個籃板的變態數據,這基本就是暴打小朋友的節奏,3.6米寬的三秒區已經難以限製張伯倫了,於是在1965年,三秒區變成了4.8米寬。
後來隨著球員越來越牛逼,4.8米的寬的三秒區也不夠用了,於是三秒區又變成了六米寬,變成了後來梯形模樣的三秒區。
值得一提的是,那個時代的籃球規則當中,隻有進攻三秒,而沒有防守三秒,所以陳強所說的“三秒規則”,指的就是進攻三秒。
在未來,國際籃聯的規則當中是沒有防守三秒的,而NBA的規則裡是有防守三秒的。之所以會是這樣,是因為NBA出了一個叫奧尼爾的死胖子。
巔峰時期的奧尼爾實在是太強了,而NBA聯盟又不能繼續擴大三秒區,否則的話三秒區就擴到三分線了。於是乎NBA隻好修改規則,允許使用聯防戰術,來針對奧尼爾。而聯防戰術除了可以限製奧尼爾之外,也會限製外線球員的突破,這不僅僅限製了一大堆突破手,還使得比賽的觀賞性降低,因此NBA隻能再製定了防守三秒規則來限製聯防戰術,從而減少聯防對於外線球員的影響。
所以NBA裡的防守三秒,雖然不是為了直接限製奧尼爾的,但卻是因為奧尼爾而間接誕生的。
重新啟用三秒規則,擴大三秒區範圍,是未來籃球發展的趨勢,陳強乾脆提前十年將其提出來,陳強希望可以用這種方式,推動籃球運動的發展。
不過野牛隊總經理費裡斯卻並不理解陳強的用意,他開口說道:“陳先生,如果重新啟用三秒規則,並且增加三秒區的話,那麼球員在籃下進攻就會變得更加的困難,站在籃筐兩側接球得分的戰術也就完全廢掉了,這會大大的拖慢比賽的進攻節奏。現在的籃球比賽,進攻節奏已經夠緩慢了,那麼多無聊的進攻,讓人看著昏昏欲睡。我不反對修改規則,但我認為不應該讓比賽節奏變得更慢,而是應該加快比賽的節奏。”
“費裡斯先生,我很認同你的想法,所以請看後麵,我第二條修改,就是五秒規則的修改。現在的五秒規則是,後場持球球員被嚴防五秒後,將會被判定為爭球,我將其改為持球球員被嚴密防守,五秒內沒有傳球、投球、運球,都應該被判罰違例,由對方擲界外球。”陳強開口說道。
陳強所說的就是五秒違例規則。
在1932年的時候,籃球運動就製定了五秒規則,當時的五秒規則是,後場持球球員被嚴密防守五秒後,判定為爭球,陳強所出的1942年,用的就是這個規則。之所以當時會有如此奇葩的規則,是因為那個時代沒有8秒違例,而設計這個五秒規則的初衷是為了讓球員儘快的將球運過半場。
到了1956年的時候,由於出現了進攻24秒違例的規則,不用在擔心球員在後場拖時間,於是五秒規則就變成了持球球員在前場彆對方嚴密防守五秒,判定為爭球。1985年的時候,又變成了持球求援被嚴密防守,五秒內沒有傳球、投球、運球,均會被判定違例,爭球也變成了對方擲界外球,這個規則一支沿用至今。
所以我們在籃球比賽中經常會看到,持球的球員被防死在原地動不了了,不能運球,球也傳不出去,會馬上叫個暫停,然後重新發界外球,因為如果不叫暫停的話,過五秒鐘球權就是對手的了。
除此之外,未來的NBA還有一個特殊的五秒規則,那就是當一名進攻球員在本方前場,罰球線延長線下方的位置時,不得背對或者側對籃筐運球超過5秒鐘。NBA之所以會有這個規則,主要是因為一個叫巴克利的大屁股,這家夥總是能夠在背身持球的時候,用屁股一步步的將防守球員拱到籃下,然後輕鬆得分,所以NBA不得不製定了這個規則來限製巴克利的大屁股。因此這個規則也被稱為巴克利規則。
四十年代可沒有巴克利的大屁股,陳強雖然知道巴克利規則,但在提出修改五秒違例規則的時候,並沒有提起這個背身五秒的規則。
對麵的野牛隊總經理費裡斯皺著眉想了半天,隨後卻搖了搖頭:“陳先生,我承認,這樣的規則修改,可以增加球員的傳球、運球或者投球的頻率,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比賽的節奏會加快,球員仍然可以用很多方法來拖延比賽的進程。”
陳強則不慌不忙的說道:“所以請看我的第三條規則修改,增加八秒違例的規則。進攻方在發球以後,必須要在八秒之內,將球帶到前場,否則就算違例,由對手擲邊線球。這樣的話,進攻方就不能在後場拖延時間,他們必須要儘快將球運到前場。而一旦球到了前場,他們就會麵臨對手嚴密的防守,在五秒規則修改的情況下,如果他們不儘快的運球、傳球或者投籃的話,一旦對手防守到位,就會造成球權轉換。這條規則自然而然不的會逼迫球員去加快比賽的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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