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五章 第九支球隊(1 / 2)

中國體育人 過關斬將 7156 字 8個月前

如果是未來的NBA,估計要在三分線外一步的位置投籃,才好意思叫“遠距離投籃”。像是庫裡那種不講理的射手,或許得到中線位置才能叫做“遠距離”。

然而在四十年代,罰球線位置的中投,就算是遠距離投籃了。而且在那個時代,很少會有球員選擇在三秒區以外投籃,哪怕有空位機會也不會出手。

中距離投籃並不是什麼很深奧的技術,放在未來的話連很多高中生都能掌握。四十年代的球員身體素質雖然不如後世,但球員並不是腦子笨,如果真的進行練習的話,肯定是能夠熟練掌握中投技術的。而球員們之所以不去練習,主要是因為當時的籃球體係之下,中投並不是一項實用的技術。

當時的籃球沒有進攻24秒的限製,持球一方有的是時間去組織進攻,也由於組織進攻的時間很充裕,進攻方是不會輕易的失去球權的。所以當時的進攻方,會選擇最為穩妥、得分概率最大的方式進行進攻。

籃球運動中,距離球筐越近,得分的命中率就越高,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因此在沒有進攻時間限製的情況下,攻方會儘可能的將投籃點選定在靠近籃筐的位置,以追求投籃的命中率。同時早期的沒有進攻三秒違例,也就意味著球員可以一直站在靠近籃筐的位置。既然可以站在籃下得分,傻子才會選擇遠離籃筐的中距離跳投呢!

所以在早期的籃球運動當中,中遠距離跳投屬於被禁止的一項技術,如果在比賽中,有球員去做中距離跳投,肯定會被教練換下場。

也因為這個原因,當陳強提到在三秒區外進行跳投的時候,費裡斯才會說那個距離的投籃“難度不小”。

早起的籃球隊友投手是極度不友好的,一直到七十年代以前,跳投都不是籃球場上的主流得分手段。很多球迷都能夠說出一些早起的NBA巨型,比如喬治-麥肯、張伯倫、“指環王”拉塞爾、“天勾”賈巴爾等等,但是這些球員當中沒有一個是投手,沒有一個依靠跳投作為主要的份手段。哪怕是鐵杆球迷恐怕都說不出一個六十年以前投手的名字。而未來的巨星當中,喬丹、科比、杜蘭特、庫裡、哈登,哪一個不是將跳投作為主要的得分手段?

從這方麵來說,NBA應該感謝一個人,那就是鮑勃-麥卡杜,也就是未來熱火王朝時期的那個助理教練。

雖然鮑勃-麥卡杜也進過五次全明星,拿過三次得分王,但是他的名氣遠不如同時代的拉裡-伯德、魔術師約翰遜、天勾賈巴爾等人,甚至跟比爾-沃頓、埃爾文-海耶斯相比都要弱了幾分,但是鮑勃-麥卡杜卻是重新定義了跳投的人,可以說他用跳投,引領了籃球運動的一場革命。

作為一個6尺10英寸的大個子中鋒,鮑勃-麥卡杜的主要得分手段卻是在外線跳投,他甚至被譽為那個時代最偉大的射手之一,即便是拉裡-伯德,也受到了鮑勃-麥卡杜的影響。可以說鮑勃-麥卡杜的比賽就是圍繞跳投技術而建立,

如果要找一個模板球員的話,未來的諾維斯基,或者是杜蘭特,他們應該是比較類似於鮑勃-麥卡杜的,都有足夠的身高,也都有足夠好的中遠距離投射技巧。所以未來很多的球迷說,諾維斯基的打法前無古人,杜蘭特的打法獨一無二時,那隻能說明這些球迷太年輕了。大個子玩中遠距離跳投的鼻祖,得看鮑勃-麥卡杜。

後世的球迷恐怕很難想象,外線球員用的最多的得分方式跳投,竟然始於一個內線中鋒!

(關於對鮑勃-麥卡杜的跳投引領了籃球革命的說法,是美國著名籃球記者肖恩-富裡提出來的,過關隻是比較認同,諸位有不同意見的話,找肖恩-富裡辯論,彆來噴過關瞎說。)

……

陳強的一番解釋後,費裡斯依舊有一些不同的意見,但是他卻比較認同,利用規則的調整來逼迫球員學習新技術,逼迫教練采用新戰術的想法。

體育運動本來就是不斷的發展的,如果始終是一成不變的話,那麼這項體育運動終將會走向沒落,更何況現在的籃球運動已經足夠的無聊了,如果不進行改變的話,必然是死路一條,既然不改革必死無疑,那還不如賭一把,說不定這些規則的修改,真的能夠讓籃球運動起死回生。

然而修改籃球規則這件事情,並不是幾張紙,或者一兩句話就能夠搞定的,所以當天的會議,對於陳強所提出的籃球規則修改,並沒有達成共識。

會議現場沒有人明確表示反對,但像是韋恩堡羅塞隊老板弗雷德-佐爾納、華盛頓國會老板米格爾-尤林,以及費城勇士隊老板彼得-泰雷爾都表示,要回去思考一下。

這三個人都不是精通籃球運動的人,他們可不知道這種規則修改的利弊,自然要回去找專業人士谘詢一下。活塞隊老板弗雷德-佐爾納甚至提出,下一次會議,讓球隊的主教練來代替他參加,這樣就能夠從專業角度給出判斷。

而對於陳強來說,修改籃球規則是勢在必行的事情,采用老規則的ABL聯盟和NBL聯盟,現在都是半死不活的狀態,而NBA剛剛成立的前幾年裡,也是在倒閉的邊緣不斷的遊走,原因就是老規則之下,籃球運動實在是太無聊了。美國體育產業那麼的發達,觀眾有那麼多體育運動可以選擇,為什麼要選擇籃球?

即便是放在未來,NBA不斷的去修改修改,不斷的鼓勵進攻,但是在美國,籃球仍然乾不過橄欖球。三四十年代的那種節奏緩慢又無聊的籃球,跟其他的體育運動競爭,就是找死!

如果想要新聯盟活下去,就必須要修改籃球規則,所以陳強要極力去促成籃球規則的修改。

八支球隊當中,紐約尼克斯是陳強自己的球隊,羅切斯特皇室隊和巴爾的摩子彈隊,陳強也都是大金主,同時波士頓凱爾特人也有陳強的股份,如果進行投票表決的話,陳強已經占了半數了,這看起來是個很大的優勢。

但如果其他四支球隊全都不同意修改規則的話,同樣占有半數的票數。所以陳強至少還得再獲得一個支持者才行。

下一次會議,其他球隊都會派教練來,這些教練可都是專業人士,不好忽悠的,少不了一番唇槍舌劍。

關鍵是三四十年代的籃球教練,很多都是比較傳統守舊的,即便是到了五十年代,仍然有教練是反對跳投的,這樣的人十有八九會反對陳強對規則的修改。

“不知道下一次會議,各個球隊派來的主教練都是些怎樣的人物!這些籃球主教練可不好對付,到時候見招拆招吧!”陳強暗自想道。

……

陳強返回了家中,卻看到家中來了客人。這個客人不是彆人,正是胡適。

“先生,你怎麼來紐約了?提前也不跟我打個招呼,我好去車站接你!”陳強詫異的問道。

“嗬嗬,我這次來,恐怕要叨擾你幾日了。”胡適話音頓了頓,指了指牆角邊的一個行李箱,接著道:“我今天得住在你家裡了。”

“沒有問題。”陳強先是點頭答應下來,隨後笑著問道:“先生,這些年你可沒少來紐約,還是第一次在住在我這兒啊,紐約的酒店不和您心意了?”

“不是不想住酒店,主要是因為住酒店太貴了!住你這裡,我不用花錢,你還得管我飯。”胡適無奈的搖了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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