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家中,有沒有《大誥》?(1 / 2)

擔架抬了起來。

賀三鬥還有楊二力,愣了一下,連忙上前,怎麼能讓大人親自出力。

可是秦楓拒絕了,依然自己抬著擔架,跟徐芸娘的父親徐多田一起,一步步走出縣衙。

六合縣的老百姓目光複雜,讓開道路。

人人都知道,這是一樁天大的冤案!

可是……又能如何呢?

判案的是縣太爺,那個陸三通的背景能讓縣太爺如此畏懼,更是無法想象。

而他們,隻不過是尋常老百姓,土裡刨食的,平常彆說見到縣官了,見到個衙役捕快,都得點頭哈腰唯恐得罪了。

民不與官鬥啊!

除非是這個同為七品縣令的年輕人,願意為了他們這些窮老百姓出頭。

可是怎麼可能呢!

他們都是官,他們才是一夥的!

得罪了同僚,甚至賭上前途,為了給老百姓伸冤?

這天底下,哪有這種稀罕事,那不是做白日夢嗎。

大人!

你怎麼了大人!

抬擔架的徐多田,好幾次張口,欲言又止。

這樁命案,難道就這麼算了?

他甚至憤怒地望向兒子,不明白這個被視為徐家驕傲的兒子,為什麼阻止自己說話,難道他就這麼眼睜睜看著姐姐白死了嗎?

徐芸娘活著的時候,可是最寵這個弟弟,平常有點好東西,自己舍不得吃,也要送去縣學裡,給弟弟吃點好的。

現在……

她卻躺在麵前,成了一具冰冷的屍體。

滴答!

徐鼎臣走著,淚水卻終於奪眶而出,落在六合縣衙門口的地麵上,洇濕了一小塊,卻迅速被耀眼的陽光蒸發,仿佛再也沒留下任何痕跡,就好比……徐芸娘這樣一條原本鮮活的生命。

不哭!

我不能哭!

徐鼎臣狠狠咬著牙,對四周那些憐憫同情的,或是歎息感慨的目光,視而不見。

強忍著炸裂一樣的悲痛,徐鼎臣將兩年多在縣學學到的關於大明律法的東西,在腦中過了無數遍,想要找出破局的方法,想要理解秦楓秦大人的思路。

為什麼……我們就這麼走了?

嗯,這裡是六合縣,不是淳化!

依大明律,秦大人到了六合縣,便沒有了身為縣令的權力,若是鬨了起來,哪怕賀三鬥和楊二力兩位大哥武藝卓絕,斷無可能跟六合縣數十位衙役抗衡。

所以,好漢不吃眼前虧?

那麼接下來呢?

記憶裡,大明律中並沒有關於冤案上訴的條款,即便是這六合知縣判得不對,也並沒規定老百姓可以到應天知府那裡喊冤。

不過……

徐鼎臣忽然想起一個特彆條款!

當時,作為縣學學生的徐鼎臣,還隻有七歲,聽宋夫子提起這條款的時候,甚至覺得有些荒誕。

曆朝曆代,似乎都沒有過如此淩厲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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