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十三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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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埃爾維斯並沒有因為提姆的出現感到太過困擾,畢竟他已經把這個任務轉為長期行動了。

經過前兩次的失敗,埃爾維斯算是切身體會到了哥譚為何以“犯罪之都”名揚在外,在這裡遭遇犯罪事件比吃飯喝水還正常,尤其是在大型活動現場,如果還有布魯斯韋恩參與其中,那麼這場活動出事的概率能提高到百分之九十九點九。

大概這就是他的殺手同行所說的“闊佬效應”吧,這些有錢人總能給自己引來各種各樣的麻煩。

之前那種遠程暗殺模式容易被突發狀況影響,想要順利乾掉布魯斯韋恩,他還是得想辦法接近他。正好,闊佬看起來也有這個意思,埃爾維斯打算與他保持一段時間穩定的“情侶”關係,這意味著他能一定程度上知道,甚至參與到布魯斯的日常活動中,他總會找到合適的機會的。

這次行動不能操之過急。

“你好,我叫提姆·德雷克。”比傑森更小隻的小豆丁向埃爾維斯伸出手,他自我介紹道,“直接叫我提姆就好了。”

“安東尼·德維爾,”埃爾維斯伸手和提姆握了握,“你也可以直接叫我安東尼。”

“好的,安東尼哥哥。”提姆仰著腦袋十分乖巧地說。

“你接下來想玩什麼項目,提姆?”布魯斯微微俯下身,他問男孩。

“我想坐過山車,布魯斯叔叔。”提姆想也沒想便給出了答案。

埃爾維斯:嗯?

“噗。”反應過來男孩的稱呼區彆,埃爾維斯沒忍住笑出聲,他看向黑了半張臉的布魯斯,“那我們去坐火山車吧,布魯斯叔叔?”埃爾維斯刻意加重了話裡的“布魯斯叔叔”。

提姆茫然地看看站在他左邊的布魯斯,又看看在他右側的“安東尼”。

小提姆並不覺得他的稱呼有什麼問題,對他來說“叔叔”是對長輩的禮貌稱呼,再加上他看網上說闊佬都喜歡找比自己年紀小很多的對象,所以他叫“安東尼”哥哥也沒毛病。

和一個小朋友糾結“叔叔”和“哥哥”的稱呼似乎有些太過幼稚,布魯斯張嘴又閉嘴,將對“叔叔”這個稱呼的意見和空氣一起咽進了肚子裡。

埃爾維斯很少和小孩子相處,他又不是殺手“裡昂”,身邊也沒有抱著盆栽跟著他到處跑的女孩。

帶孩子這種事還是要交給有養孩子經驗的人。埃爾維斯心想,對小孩子的真心喜愛不是能靠演表現出來的,但他又不能太過冷淡,所以穩妥起見,埃爾維斯決定見機行事,他的首要目標還是演好一個與布魯斯韋恩曖昧的小白臉。

正當埃爾維斯思考用什麼樣的態度麵對提姆這個小不點時,一直站在他身邊的小男孩忽然主動抓住了他的手。

提姆的手和一個成年人相比還很小,基本上隻抓住了埃爾維斯右手的前半截,他感受到提姆輕輕捏了捏自己的手,還發出很小的一聲“咦”。

埃爾維斯微微偏過頭看向提姆,但提姆沒再說什麼,像是什麼事也沒發生過。提姆輕輕晃了晃牽著的右手,仰頭笑著對“安東尼”說,“走吧,安東尼哥哥。”他的藍眼睛在陽光下顯得亮閃閃的。

這突如其來的接觸讓埃爾維斯有些意外,被一個小朋友主動接近並不是一個殺手日常會遇到的狀況。或者說,像這樣和任務目標帶著一個小朋友在遊樂場玩,對以前的埃爾維斯來說簡直是天方夜譚。

埃爾維斯一時想不出合適的回答,這種情況下作為一個小白臉他應該說些什麼?思考無果,他隻能笑著點點頭,避開提姆的目光,還是繼續看闊佬好了,他確實不太應付得來小孩。

其實提姆隻是單純對“安東尼”感到很好奇,比起在宴會和報紙上出現過太多次的布魯斯韋恩,還是這個神秘的,有著金幣一樣閃亮的頭發的男人更有意思。

布魯斯的新對象,一個神秘男人,對小提姆來說就像是一個由未知組成的謎題,而他還有半天的時間去解開這道“謎題”。

注意到提姆主動接近“安東尼”,“安東尼”也沒有表露出不耐煩或者厭惡,布魯斯在心裡舒了一口氣。畢竟一邊是他主動邀請的情人,一邊是他答應照看的小孩,如果他們相處不愉快,那可有夠他頭疼的。

布魯斯伸手握住埃爾維斯空著的那隻手,五指張開與他的手指交錯,手指探入指縫中,自然的十指相扣,“走吧,我的小朋友和大朋友們,布魯斯叔叔帶你們去坐過山車。”

一左一右兩隻手的溫度沿著小臂傳遞上來,埃爾維斯感受到布魯斯手掌和他的差不多大,但是溫度更高一些。兩隻手都被握住的感覺讓他一時有些不適應,但旁邊的兩人都看起來很自然,圍繞在耳邊的是其他遊客的歡笑聲,埃爾維斯在這一刻忽然有了一種實感。

他們就這樣手拉著手往過山車走去,埃爾維斯總感覺哪裡不太對,正常情況下應該小朋友在中間才對,他們這樣真的很像行走的WIFI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