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天,知道明雨要回來了,宋挽月坐立不安,她乾脆拉著張慧去了一趟婚紗店。
可憐的張慧這條在工作上被老板抽髓榨乾的鹹魚,好不容易的休息時間,又都被朋友給拽過來硬邦邦的塞了一口又一口的狗糧。
她開車去找挽月的時候,進了家門,肉眼可見的她的變化,整個人都不一樣了。
簡單的說就是挺屍死鹹魚變成了精神煥發的白天鵝,光芒四射。
從明雨離開第一天開始,挽月就睡不好覺,一夜一夜的想念她,知道她忙碌,不敢多打擾,許許多多的在黑夜散發出來的情愫就被她一點點自我消化。
中途,張慧看著她的黑眼圈好氣又心疼的,怎麼著,這個時代居然還存在“相思病”這麼一說麼?
可現如今,麵前的挽月肌膚如玉晶瑩,她挽著頭發露出修長的脖頸,她穿了一件乳白色的貼身毛衣,身材的窈窕曲線被溫柔的勾勒,她一轉頭一雙含情眸微笑的看著張慧,清晨的餘光散落她的眼睛,像是被水滋潤的白玫瑰,芬芳迷人。
張慧心裡一動,眼裡的驚豔如花一樣綻放。
“她下午就回來了。”
挽月的語氣輕快帶著雀躍,她的唇紅誘人:“我本來想瞞著你們所有人的,可是我想了想,還是得讓慧慧你幫我看看,好不好看。”
張慧盯著她的臉:“看什麼?”
宋挽月笑著走了過來,“婚紗啊。”
張慧:……
臥槽。
她就知道。
一大早上叫她來準沒有好事兒。
在路上,沒吃早飯的張慧特意去買了油條和豆漿,她看了看副駕駛位上眉眼都是笑意開心的幾乎要飛起來的挽月,“吃嗎?”
挽月跟她一樣,不僅僅是無辣不歡,還仗著吃不胖的身材很喜歡這種油炸熱量高的食物。
挽月一口拒絕:“不吃,明雨她不喜歡我吃。”
張慧:……
默默的沉默了片刻,張慧咬牙切齒:“吃吧,我不會告訴她的。”
挽月這會兒倒是堅定不已,“不行,明雨會聞出來的。”
“不會的,還有那麼久呢,我有漱口水。”
“那也會聞出來的……”
挽月的臉頰微燙,她們晚上吃了燭光晚餐,明雨一定會吻她的……她們還會……還會……
張慧肉眼可見的宋挽月的臉一點點紅了起來,她本來人就白,這會兒更像是挑染了淡粉的桃花,鮮豔妖嬈盈盈綻放。
“我靠,宋挽月,你差不多行了啊!刺激起我們這樣的單身狗沒完是不是?”
眼看著好朋友爆發了,挽月克製的咬著唇,“我儘量。”
……
這真的是旱的旱死澇旳澇死啊。
張慧把憤怒都化作了食欲,火速喝完豆漿吃完油條,她還是氣鼓鼓的:“我就不理解了,你們怎麼就那麼持久?在一起十年了,認識都十幾年了,從小到大就那麼一個人,不膩歪麼?”
挽月開了一點窗戶,感受著濕潤帶著花香的空氣,微笑的眯了眯眼睛:“不膩。”她隨手抓起張慧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身前。
張慧一愣,不可思議的問她:“你不會這麼沒良心讓我感受你被嗬護下二次發育吧?”
宋挽月:……
沉默了片刻,宋挽月漆黑的眸子看著張慧:“你感受到了嗎?我的心跳。”
因為她的明雨要回來而劇烈悸動的心跳,一下下,一聲聲都在訴說著即將見麵的激動。
張慧:……
這真是一個陣亡的早晨。
一路被塞了狗糧還不算什麼,到了婚紗店,張慧又被刺激大發了。
婚紗店的老板親自來接到的挽月,她的語氣中帶著熟悉:“宋小姐,您來了。”
張慧看了看挽月,挽月微笑的看著老板娘,“嗯,來了。”
老板娘是一個溫婉的人,她笑了笑,看著挽月的眼睛:“這次還是要試穿麼?”
這半年來。
宋挽月經常會光穀她們的婚紗店,試穿婚紗。
各種款式,各種顏色的,她幾乎試穿了一個遍。
這事兒如果換在彆人身上,老板娘或許會不耐煩,但是挽月的樣貌和身材都是出挑的,每一次,她試穿婚紗出來,隻要是在場的準新娘都會被她驚豔,甚至她還特意給挽月拋過橄欖枝,希望她能夠過來當模特,但是挽月都微笑的拒絕了。
她穿婚紗隻為了明雨。
就明雨那個小心眼,占有欲如此強烈,才不會同意她做什麼模特。
宋挽月搖了搖頭,她的唇角不自覺的上揚,語氣輕柔:“這一次,要帶回家了。”
十年了。
她終於等來了。
這是張慧第一次見挽月穿婚紗。
她之前也參加過大大小小不少的婚禮,各色的新娘都看過,有人說女人在穿上是最美的時刻。
這話,她之前一直不認同。
可如今,當宋挽月穿著婚紗緩緩走出來的時候,她的眼睛都看直了。
挽月比明雨稍微矮一些,但一米六八的身材明顯要比一般女生姿態要好,腰間纖細,前身飽滿,縹緲的婚紗盈盈的飄蕩著幸福二字,香肩半露,她含笑的看著張慧,那細膩的肌膚,性感的鎖骨,讓人忍不住想要親吻,脖頸間,依舊是明雨送給她的鉑金項鏈。
這一條項鏈,是她們定情的時候,明雨親手為她戴上的。
如今,兜兜轉轉十年了,伴隨著她們的愛,隨著純白聖潔的婚紗,終於也要開花了。
“我很美吧。”
宋挽月滿意的看著張慧看呆了的眼睛,忍不住嘚瑟:“明雨一定會喜歡的。”
張慧腳下一個踉蹌,老板娘在旁邊忍不住偷偷的笑。
幸福,不用說,從一個眼神就能看出挽月是多麼深愛著她的另一半。
“所以說,你要穿婚紗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