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懲處!
“肅靜!”法官敲了下錘子。
冉家那邊又忙把冉母拽著坐下去了。
法蜜的代表律師又說,“雖然子女贍養父母是傳統美德,也是法律強製性的義務,但原告的行為已經嚴重傷害到了我的當事人的身心:包括從小被挾迫做超出年齡範圍的勞動、以及受到泯滅人性的暴打、尚未有獨立生活能力時被棄養,前不久原告又在公眾媒體上造謠毀謗我當事人傍大款而損害了我當事人的社會名聲,
這種種犯罪行為,皆是罪大惡極,已經嚴重脫離了父母本該對子女的愛護與照顧!
就算原告生了我的當事人,給了她生命,但之前也沒有好好保護這條年幼的生命以及這個女兒,更沒有儘好他們的撫養義務;
反倒是我的當事人以及我方證人可以證明她從五六歲就開始做家務、做飯洗衣這種超出當時年齡負荷的勞動,一直到十五歲,這十年的勞務足以償還原告的生養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