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教育費,我國小學以及初中是義務教育,我當事人沒有接受過學前教育原告也沒有給她報過補習班,所以原告在我當事人身上付出的精力與金錢都有限!
但原告實施在我當事人身上的犯罪行為是嚴重的傷害,我的當事人是受害者,雖然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交務,但不能要求一個受害者去贍養傷害她的人,這有悖人倫道德以及公序良俗!”
冉母又當庭站了起來準備破口大罵,但在她開口之前律師攔住了她,因為她剛才的行為已經讓法官和陪審印象很不好了!
冉蜜臉色平靜地看著法官以及那幾個陪審,她此時想的是如果這些人是她,會不會願意去贍養那樣的父母?
冉婧嫆夫妻則緊張地看著法官,希望法官能作出合理的判決!
隻見法官皺著眉與左右陪審員低議了幾句,隨後長吸了一氣說道,“原告及其同夥偽證罪成立,鑒於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中也未有賄賂、暴力威脅等行為參與,本庭決定從輕判處:原告及其同夥處七日刑事拘留以及教育。
被告要求與原告作親子鑒定,本庭已同意,上午庭後司法鑒定中心人員已為被告和原告采證去作鑒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