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革除功名?絕不能開此先河!(1 / 2)

京師,風平浪靜。

自從兵部大量官員被革職查辦後,朝堂之上再無任何動靜傳出。

湯昊原本以為,李東陽怎麼說都要支棱一下,要麼上朝死諫為自己的黨羽發聲,要麼攛掇麾下黨羽齊齊上奏。

可是,他什麼都沒有做。

所有湖廣鄉黨仿佛瞬間卡殼了一樣,任由都察院追查這些兵部官員的罪證,然後徹底將其罪名坐實。

簡而言之,這些兵部官員是直接被放棄了。

李東陽確實是一個聰明人,當他在內閣首輔劉健那裡吃癟,看清了朝堂局勢後,就選擇了隱忍退讓。

正如湯昊預料的那般,這個老陰比不是那麼容易對付的。

哪怕是廷議,李東陽也有好幾次沒有露麵了,據說是舊疾複發需要調養。

對此,湯昊和小皇帝很是希望,這老陰比可以自己就死了,省的還需要他們親自動手。

何天衢等人的下場,他們可是都看在眼裡,沒有人膽敢去挑戰文淵閣大學士的狠辣手段!

第二位真王自然是天官馬文升,這位五朝元老拖著病體殘軀一直死守吏部,將這權勢最大的機構牢牢掌控在手中!

第三位真王赫然正是總憲張敷華,同為五朝元老他的資曆威望絲毫不遜色於馬文升,現如今執掌擁有偵緝之權的都察院,成為百官畏懼的第三位朝堂真王,權勢直逼前麵兩位。

這一次涉案的兵部官員,多達五十六餘人,幾乎將兵部衙署全都給清空了。

是以最終的大魚,止步於這兩名清吏司郎中,接下來就是該怎麼治罪的問題了。

哪怕是有些人十分警惕,比如那兩個兵部清吏司郎中,以他們的職權地位,根本不必特意去貪腐受賄,就會有下麵的官員將銀子直接往他們懷裡送,罪證嘛就不容易找了。

營私,也好理解了,大家屁股底下都不乾淨,隻要隨便一查,輕輕鬆鬆地就能追查到貪腐受賄的罪證。

說白了,認罪歸認罪,可小命最重要。

而且說句不好聽的,就算他們真個供出了李東陽,那又能怎麼樣呢?

這一日廷議,主要內容就是兵部涉案官員的處置,以及戶部尚書韓文針對納糧開中弊病提出的解決舉措。

國朝至今,還從未出現過這等一部衙署官員集體因罪被開革的醜聞!

張敷華是一名經年老臣,他很清楚這件事情的影響到底有多壞,所以並未自作主張給這些貪官汙吏定罪,而是將此事上報拿到廷議上麵來講!

劉健拿著張敷華的奏章,敘述了一遍案情經過,以及都察院調查出的真相實情。

李東陽隻需要一句“攀誣攻訐”,就可以將事情給推得乾乾淨淨,想要借此將李東陽扳倒,無異於是癡人說夢。

這一次,沒有一人出言質問或是反駁。

先是第一條,兵部涉案官員一事。

經過他和小皇帝的不懈努力,現在的文臣縉紳,已經被成功割裂開來!

現如今的文臣縉紳,大致可四方勢力,三位真王!

第一位真王就是內閣首輔劉健,憑借內閣首輔與兩朝帝師的身份,牢牢坐著頭把交椅。

而都察院轉變了一下思路,從這些中下層官員入手,嚴刑拷問追查贓款去向,最終就隻能指向這兩名郎中大人了,要麼如實招供坦白從寬,要麼拒不認罪抗拒從嚴。

畢竟,這是張敷華的奏章!

張敷華何許人也?

五朝元老!

南都四君子!

他這個“君子”之名,與劉大夏的“弘治三君子”不同!

那什麼“弘治三君子”,是朝野上下的官員士林冠上的美名!

而張敷華的“君子”之名,來源於江南一帶的百姓,隻要提及“張敷華”這個名字,人人稱讚頌揚,這才是真正的民心所向!

所以,就算有人想要提出質疑,那也得先看看自己什麼身份什麼地位,去質問人家這麼一位碩德老臣!

這個案子,被張敷華定義為“結黨營私”!

結黨,自然好理解,畢竟全都是湖廣鄉黨,少數那麼幾個雖然不是湖廣籍官員,那也是交了投名狀主動攀附之徒,沒什麼好說的。

眼瞅著自家大人都被逐出了朝堂,而另外一位又始終默不吭聲,這兩個清吏司郎中哪裡還不明白,他們這是被放棄了,隻能老老實實地招供認罪,然而供詞裡麵卻全然沒有提及李東陽、劉大夏和熊繡三人。

看著鴉雀無聲的朝堂,湯昊隻是覺得好笑。

至於最後一股勢力,那就是告病休養的老陰比李東陽,以及他苦心經營的湖廣鄉黨了,也是此刻三位真王聯手絞殺的那些倒黴蛋兒!

眼瞅著沒人開口,湯昊最喜歡做這個惡人。

“這不很簡單嗎?”

“國朝自有律令,按照《大明律》治罪就是了!”

“該殺頭的殺頭,該充軍的充軍,該流放的流放,還有什麼好說的?”

在刑法上,《大明律》淵源於《唐律》,以笞、杖、徒、流、死為五刑,即所謂正刑,其它如律例內的雜犯、斬、絞、遷徙、充軍、枷號、刺字、論贖、淩遲、梟首、戮屍等,有的承自前代,有的為明代所創,總體而言是比較嚴苛的。

畢竟這《大明律》是洪武帝總結曆代法律施行的經驗和教訓製定而成,洪武帝起於草莽,深知民間疾苦,特彆強調“治亂世用重典”,嚴刑峻法,以除貪賄。

隻是因為其太嚴苛,加上土木之後文臣縉紳把持朝政,自然就開始動心思想要修改,但太祖高皇帝嚴禁嗣君“變亂成法”,所以這些家夥也是不敢,轉而變通思路,遇到對他們不利的案件出現則發布詔令或製定條例,輔律而行。

比如弘治十三年製定《問刑條例》二百七十九條,在“遵循祖製”的招牌下,大頒各種條例,因律起例,因例生例,結果條例紛繁,奸吏因緣為欺,以例代律,任意輕重,直接大大降低了這《大明律》的實用性。

官員決獄斷案不再以《大明律》為準,而是以這些輔律成例為準,說白了就是全麵利好文臣縉紳,這無疑是對太祖高皇帝這番苦心的踐踏。

最惡心的是,這些文臣縉紳整日還高喊什麼“祖宗成法”,也不知道他們這嘴巴裡麵的“祖宗”,到底是誰!

此刻一聽到中山侯湯昊要動用《大明律》,在場不少廷臣臉色都開始變了。

畢竟這五十六人可不是什麼阿貓阿狗,而是正兒八經通過科舉大考廝殺出來成功步入仕途,又在六部、翰林院等地觀政學習過後這才履任的精英官僚,是不折不扣的文臣縉紳後備軍,哪能就這麼被廢了啊!

按照以往的處置辦法,大不了就是貶官外放罷了,說不定以後還有重新起複的機會!

你個天殺的中山侯,一言不合地就要殺了廢了,合著不是武將武官,你就絲毫不心疼是吧?

此刻就連天官馬文升和內閣首輔劉健也有些猶豫,思考著要不要出手撈這些官員一把。

但是,還不等他們開口,月台上麵的小皇帝直接發話了。

“一群貪官汙吏,還留著作甚?”

“洪武三十年五月,太祖高皇帝重新頒布《大明律》,同時規定廢除其它榜文和禁例,決獄以此為準,並且還嚴令嗣君“變亂成法”!”

“這《大明律》沿用至今,朕怎麼看你們都有些忘了,反倒是喜歡用上一些輔律成例!”

“怎麼?太祖高皇帝的祖製,就是這麼被你們踐踏的嗎?”

此話一出,全場寂靜。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