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6章:凶手除了她還有誰?(2 / 2)

“作為被告的代理律師,對被害者家屬的心情我特彆理解,一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消失,換做誰都不能接受。

但在表達個人情感的同時,也一定要基於法律基礎,我認為我的當事人是被動自衛反擊,這種行為絕不符合蓄意殺人,也不符合過失殺人。

是危急時刻自我保護的一種本能反應,根據刑法第二十條,我當事人的行為符合正當防衛,請審判長,還有各位審判員們明鑒。”

“不好意思,我還有問題要問這位被告。”李律師連忙向審判長申請。

“準許。”

“我想問一下陳茉,你當時擊打死者一共擊打了幾次?”

“真的我真記不清了,在那種情況下,我怕被他給打死,我就隻能反擊,打了幾次

我不知道。”

“具體擊打到了被害者什麼位置?”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我就是情急之下的一頓亂打,我不知道我到底打到了他哪些地方?”

“那有沒有在你的連續擊打之下,發現死者有片刻的反應遲鈍?”

“我沒……”

“彆說這個問題你也不知道!”李律師已經走近了陳茉,口吻很強勢的問道,“人在求生欲望爆發的時候,人的應激性和生理反應都會反應強烈。

因為你覺得你的生命安全遭到了威脅,在應激反應下,你的力量,包括你的大腦,都會超過往常。

當時你們兩個都處於這種應激中,在互相傷害的過程中如果有一方停下,另一方一定有感知,我現在就在問你,死者是對你連續不間斷的毆打嗎?是不是沒有間斷過?”

“我……”

“不要說不知道,明確的回答我這個問題。”

“審判長,原告律師現在是在威脅我的當事人,請問駁回他的問題。”

“被告律師意見駁回,原告訴訟人繼續問,但注意你的態度。”審判團商議後,審判長說道。

“謝謝審判長。”李律師又看著陳茉問道,“回答我的問題。”

陳茉便回答道:“沒有。”

“被害人沒有停頓過?一直在毆打你是嗎?”

“是。”

“好,那問題就來了,現場發現了兩個擊打過死者頭部的酒瓶,有一個陳茉已經認了,是她擊打的,另一個留有蕭天若指紋的酒瓶她不

認。

在現有供詞中,如果陳茉沒有撒謊的前提下,她說她沒有換過酒瓶擊打,一直拿著一個,那另一個擊打被害者的是誰?

孟昶主要的毆打對象就是徐管家和陳茉,陳茉在一直反擊,徐管家倒地想逃生,被孟昶拉著都逃不出去。

在孟昶無心顧及其他人時,卻被其他人擊打後致死,那擊打的那個人必然是故意殺人,但現有的證據,還有殺人動機等綜合因素上來看,這個嫌疑人除了蕭天若還能有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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