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離職賠償12個月工資(2 / 2)

晚上11點,開門聲響起,楊夢雪終於回來了,眼睛紅腫,臉也有點浮腫。

“我要回趟老家,如果有人來買房,你去談,我們小區市場價5萬一平米,6樓價格比均價高,估計5.5萬左右一平米,我報的總價620萬,如果有人談,不能低於600萬。”

“你多久回來。”

“一個月之後。”

“你不上班?”

“被開除了。”

楊夢雪去衛生間,洗漱完畢後,有點不好意思的樣子:“窩囊.....陳迅,能借我點錢嗎,一萬就行,我手頭沒錢了。”

陳迅的工資卡被楊夢雪拿著,每個月15號發了工資,扣掉稅和各種金,到手差不多25000左右,楊夢雪會取2000放進自己的卡中,剩下五千塊是陳迅的零花錢加生活費。

“以前的錢呢?”陳迅估計家裡應該有存款才對。

即使扣掉房貸五千,也有一萬五塊,楊夢雪再大手大腳,一個月也不可能把一萬五全花掉,所以陳迅認為家裡有存款。

“我弟弟談女朋友了,我以姐姐姐夫的名義,給他女朋友買了點化妝品。”楊夢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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