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鄉土社會(求打賞月票!)(2 / 2)

“從一個嬰兒的懷孕到出生,再到成人,到成親,到老,到死,都是同族同鄉互相幫助。他們之間的感情,絕不是血濃於水四個字可以解釋的清楚的。”

“而太子,我們秦吏能做什麼事情呢。等到自己家的孩子生病了,還得去求當地的百姓。庶民家裡無論婚喪喜慶,從來都不會叫我們。”

“地方的勢力,都是盤根錯節,一環套著一環。並不是太子所想的那樣,隻要臣等儘力,隻要臣等按照為吏之道做好秦吏,就可以安撫一方的百姓。”

“誠如太子之前所見到的那樣,我秦國士卒懼怕韓國暴民,而韓國暴民也以我秦人為仇敵。”

“臣私以為,太子如今這一招,可謂釜底抽薪。從根源上斷絕了韓國舊貴族和底層庶民之間互相依附、互相依存的關係。臣以為,太子如果要想新鄭安定下來,那麼太子的目的已經達到了,至於其他的,臣恐怕太子做不到了。”

“因為這個張良,他就是有著通天的本事。如果他至今還活著,那麼他現在要麼混雜在人群之中,要麼已經逃到了城外。這個人是太子無法緝拿到的。”

“臣欺瞞太子,是臣有罪。臣請伏罪。”

公冶舉低著頭很誠懇地說著。

扶蘇皺著的眉鬆了下來。

秦國向來嚴苛執法,他父親更是出了名的有過必罰,有功必賞。

像公冶舉這種情況,一定會被押送鹹陽廷尉府發落的。

“信,你怎麼看?”

信也是學室出身的,某種程度上是扶蘇的隨身法律顧問。

扶蘇問信,顯然是要信提供秦法上的判決。

根據秦國的行政律,公冶舉這樣的長吏,對上謊報實情,這是要上報朝廷,經曆非常嚴格的三公九卿詢問的。

這個審查機製非常嚴格,但是也對官吏有著一定的保護程序。

比如地位高的罪臣,當他覺得自己被人薦舉揭發,是有三次向朝中三公申請當麵陳詞辯白的機會的。

中國古代的責任司法意味著司法人員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出了錯案必須承擔責任。

而這一責任司法正是發源於秦國,它的思想基礎則是法家思想。

在法家思想中,責任司法的理論源於責任行政的理論,因為這個時候的司法權和行政區不分家。

責任行政的理論要求行政執法主體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為此,秦國製定了相應的監察製度。即對行政執法進行嚴密的監察,對執法主體的違法行為進行追究。

在李斯成為秦國廷尉後,他做出的最大貢獻就是利用了韓非的思想,同時結合秦國過去的司法實踐,以及自身的才華,再加上趙高等人的出謀劃策,逐步醞釀、完善這個製度。

這個製度就是未來的監察製度。

此時已經初具規模。

此時的司法權是行政權的一部分,所以很多人才對秦吏這個身份倍加推崇,這本身就是掌握權力的最佳渠道。

監察主體如果發現了司法人員有司法不公的問題,會對其進行懲戒。

責任司法這是中國的首創。

扶蘇雖為太子,沒有官職,但是作為上位者,他前來新鄭,就執行的是監察主體的職能。

他有權懲罰公冶舉。,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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