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女每天都在堅強自救》全本免費閱讀
作者有話說:由於情節設計為女主在網上發帖,僅本章部分內容為第一人稱。後續章節表述均為第三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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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男朋友從高中開始資助我上學,現在研究生快畢業了,我察覺到他在籌備求婚的事,但是我發現自己並不喜歡他,我該不該提分手?
補充說明:
其實我也很糾結很痛苦,我知道肯定會有人說我過河拆橋,我也知道要是現在提分手挺對不起他的。可是感情的事怎麼能勉強呢?
我看過很多姐妹關於“嫁給一個不喜歡的人是什麼體驗”類似問題的回答。說實話,那些姐妹婚後行屍走肉般的生活跟噩夢一樣,而且是自己親手鑄造的噩夢。
我基本可以預見,如果我真的一時心軟嫁給他,我的一生都不會開心了。
他資助我確實是事實,但我也不能因此搭上我的一生吧?
為了網友們能夠更好的地為我給出建議,我簡單說一下我們倆的事。
我和男朋友是鄰居。
他爸媽在鎮上做小生意,家裡自建房待兩間門市,一間開小飯館,一間做小賣部,開了很多年生意還行,在我們鎮上算是經濟條件還過得去。當然跟城裡是沒發比的。
我原生家庭比較不幸,爺爺奶奶重男輕女,這種觀念也影響到了我父親。我媽身體不好,生我之後也沒能生二胎。爺爺奶奶挺嫌棄我們母女倆的,再加上我大伯母生了兩個小孩都是兒子,比較之下,我爸也不待見我。但我媽賢惠勤快,日子也還勉強過得去。
可是在我十一歲的時候媽媽生病過世了,我爸很快娶了後媽進門,當年就生了個弟弟。我就成了家裡這一代唯一的女孩子(哦,我姑姑家也是生的兒子)。反正就是我是家庭地位最低的那個。在後媽手底下討生活不容易,照顧弟弟,做家務,各種跑腿,你們能想到的所有保姆做的事情我都做過。
人在屋簷下,我對後媽賠笑臉小心,各種討好,可是日子也不好過。
學雜費、資料費、校服費、生活費這些就不用說了,她能拖則拖。就算在家裡也很少能趕趟吃頓熱乎飯,就算有水果零食也不敢拿,好菜也不敢夾。
為了省錢,上學時早上基本不吃飯,中午步行回家熱家裡他們早飯吃剩的菜。
男朋友的媽媽人很好,要是恰好趕上他們家吃飯,也會叫我吃。
男朋友比我大4歲,可能是他媽媽叮囑的,以前也經常會分他的早餐零食給我吃。
我有時候做重活他看到了基本上也會搭把手,不過他上大學去以後就很少接觸了。隻有寒暑假能碰上。
我高二的時候,大伯母牽線,她娘家的一個親戚來我家提親。
那個男人35歲,二婚,沒有小孩,因為前妻不能生,所以想找個年輕的。
他家裡開磚廠的,生意也不錯,家庭條件還行。
我爸同意了,和他談了之後,要了16萬8的彩禮。
有人可能會覺得假,因為當時我才十六歲。但是這在農村是很常見的,大部分都是孩子幾歲了才領結婚證。
家裡都很滿意,可我怎麼能嫁給這麼一個人呢,我幾乎要重複我媽的老路。
我成績很好,考大學肯定沒問題,我都打算好了,學費就辦助學貸款。生活費比較麻煩,但我可以在業餘時間做兼職,申請助學金,努力掙獎學金。吃差點兒穿差點,二十一世紀的社會,總不至於把一個勤奮上進的大學生餓死的。
明明隻需要一年半的時間,隻差臨門一腳我就能擺脫這個對我來說毫無溫度的家庭,可老天給我開了這麼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