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過找相關單位的,但是民間行為,數不勝數,法不責眾,管不過來的。扣押了身份證和戶口本我連逃跑都寸步難行。
我企圖哀求我爸,試圖激起他可能存在的父愛。
但我低估了這個男人的價值觀,他對我僅存的愛護表現是,給我找一個看得過去的家庭結婚。
“讀書有什麼用?你看王家那誰,今年不是畢業了,考村官都考不上,找了個銷售的工作,一個月掙1200,家裡還得補貼他房租和生活費,連女朋友都不敢找。這門親有什麼不好,你嫁過去又不用你拋頭露麵做什麼,在家收拾收拾屋子帶帶孩子,日子過得輕輕鬆鬆。離家還近,他們家也不敢打你欺負你。”
價值觀的不同,根本無法溝通。
聊到最後,談判破裂。
我爸惱羞成怒直接對我說,我要繼續讀書也可以,但是他不供我了。而且我要拿出16萬8。相當於是斷絕關係的意思。我哪裡拿得出來。
是的,你們沒看錯。差一點,為了16萬8,我就斷送了一生。
轉機在幾天之後的寒假,我男朋友放學回家過年。
我想起了他分給我的早餐和零食,想起他幫我乾活的場景,想起她媽媽曾經說過類似我要是她女兒就好了的話。
我覺得他應該是喜歡我的,因為他有時看我的眼神跟班上和我表白的男生眼裡的光彩以及我回看過去的視線躲避是一樣一樣的。但這份喜歡能有多少作用,我不知道。
我實在是走投無路,病急亂投醫。
去求了他,和他說我的困境和無助,和他說我喜歡他,如果要嫁也想嫁給他。
後麵的事情我不是很清楚,不知道他怎麼和他父母談的,第二天一早他們一家三口就去了我家。
還沒到吃午飯,我就成了他們家的兒媳婦。
大伯母娘家親戚那邊給16萬8,說的分三次給。我男朋友家一次性給,加了2萬,18萬8。條件是隻要婆家不欺負我,其他的怎麼安排我的生活,娘家人不能管。
多得兩萬,後媽和我爸都挺高興的。讓我帶弟弟去外麵玩,他們商量一下擺酒的細節。
我男朋友的媽媽——我後來叫阿姨,阿姨說:“醜話我提前說,既然已經是我們家的兒媳婦,以後隻能給我們家乾活兒,兩家離得是近,但以後你們不能使喚她。”
當時聽這話我還有點不高興,感覺自己跟貨物一樣買賣歸屬權。
不過後來阿姨和我說,她故意那麼說是為了家裡不再隨便使喚我。
男朋友放完寒假要回學校上學,阿姨和叔叔也認為我成績好應該上大學,反正年紀小也領不了證。但是為了讓我順理成章地住過去,我們倆是擺了訂婚酒的。
為了方便我和男朋友聯係,還給我買了手機。
我順利考上了大學,填報誌願的時候男朋友和他家裡都明確表示過希望我填報男朋友所在的城市,我有一種被挾持的感覺,不是很舒服。
所以我填了本省省會的大學,和他們說是考本省錄取更保險。
我上大學之後,我的話費都是他掙的。準確地說應該是除開彩禮和訂婚酒席的花費以外,花在我身上的錢都是他付的,說再給父母添負擔了。
我還是很感謝他的。
我大學要畢業那年他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