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 28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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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道歉了,我們就一定要原諒你嗎?那你之前罵人的時候怎麼不知道給自己留點兒口德呢?”

金妙人問。

“那我以後見著你們就繞道走,行嗎?”

金可人問。

“誰敢讓你繞道走啊?你可是住在這兒的人呐。彆人要走你都攔著。誰知道你出去之後能做什麼事兒啊?可彆再說到我們頭上了。”

金妙人冷笑起來。

“我以後不說你們就是了。乾嘛這麼咄咄逼人呢?我又不是不知道錯。你們究竟想怎麼樣?不是要走嗎?現在還站在這乾嘛?”

金可人臉上又紅又白,說。

“本來是要走的,不過你罵了那麼多話,我覺得立刻就走太可惜了。”

格林說。

“你什麼意思?你還想多被罵兩句嗎?我之前可看不出來你是這樣的人。那要是這樣你早說啊。我有什麼好害怕的呢?”

金可人突然抖擻精神起來,又高興又興奮。

畢竟他不是真的覺得自己錯了,而是覺得自己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現在他頭頂上的屋簷稍微高一些,他就要跳起來了。

“那就是你理解錯了。”

格林說。

“你罵的每一句話,我們都有錄音和錄像。之後這些東西,會作為告你的證據提交給法庭。”

管家說。

“虧我還以為你們兩個是什麼脾氣溫和的好人呢,沒想到你們是毒蛇呀,不咬人的時候不動,一咬人要把人咬死啊。”

金可人的眼睛立刻紅了。

“這話怎麼說?”

格林問。

“你們不想被罵可以直說呀,你們不說我怎麼知道?你們又不說還要怪我,怎麼能這樣不講道理呢?你們之前也沒告訴我有錄音錄像。”

金可人瞪著眼睛說。

“我們錄音錄像沒有要告知你的義務,你也沒有問。其次,被你罵的金妙人阻止你繼續的時候,你依舊罵了下去,並不能算彆人沒說。”

格林回答。

“他說了又不代表你說了,何況他一個人說隻能代表他一個人,關彆人什麼事兒呢?你不要強詞奪理。”

金可人緊緊握著手裡的手表,揮舞起來說。

隻聽砰的一聲,他把手表敲在桌上,手表被敲壞了一個角。

“他說的時候,說的是你不要一口一個窮鬼。而你之前罵窮鬼顯然是在罵我。如果這都不算他在為我說話,難道是在為你說話嗎?”

格林問。

“可是我又沒打你,你能告我什麼?最多是進去兩天,很快就能出來,我不怕你,等我出來,我一定找你麻煩。你休想好過。”

金可人說。

“根據收集的那些證據可以告你職場霸淩。”

格林說。

“那些證據算什麼證據?”

金可人說。

“算你辱罵他人,對他人造成精神傷害的證據。比如你罵了多少次窮鬼?或許你我都不記得,但證據記得。那就是呈堂證供了。”

格林回答。

“那你能怎麼樣?你最多能讓我道歉和辭職。可是我就不道歉,就不辭職,又能怎麼樣?更何況我已經道過歉了。你不要依依不饒。”

金可人說。

“確實,如果隻是告你進行過職場霸淩,恐怕於你而言並沒什麼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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