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 28 章(2 / 2)

格林點頭。

“我就說你沒什麼本事吧。你現在給我道歉,我就當剛才的事情都沒發生過。否則我可不會給你好果子吃。”

金可人又抖擻起來。

“你又理解錯了。”

格林說。

“你還能怎麼樣?”

金可人冷笑一聲。

“打基金會的電話告訴他們,這裡有個人當麵搶劫,損壞他人財物,涉及價值千萬。你應該會被抓起來,關個二三十年或者槍斃吧。”

格林微笑著回答。

“什麼搶劫?”

金可人瞪大了眼睛。

“你手裡還拿著我的東西呢,怎麼不算呢?”

格林問。

“這是你自己給我的。”

金可人說。

“我給你是叫你看證據,不是叫你拿著不還。更何況,我本來要走,你把我堵在這裡,要我證明自己有錢,不就是在索要財務嗎?”

格林說。

“索要財物不是搶劫。而且我沒有索要財務。你可以給彆的,但是你給了東西。這是你的問題。”

金可人說。

“索要財物和搶劫的區彆在哪裡呢?你拿了彆人的東西還要說是彆人的問題,那彆人把東西給你的時候,你怎麼不說不收呢?”

格林問。

“東西是你自己給我的,你自己給我不算我搶。”

金可人說。

“你這話有意思,欠書不算偷,是吧?”

金妙人冷笑。

“如果你客客氣氣說話,或許真的並不算什麼。但你處處詆毀,要說你心存善意,恐怕誰也不信吧。更何況東西已經壞了。”

格林冷笑了一聲。

“你不會覺得,你把彆人罵了一頓之後,拿著彆人的東西弄壞了,還可以不賠償吧?雖然你身上沒有千萬,但傾家蕩產也許還賠得上。”

格林說。

“我賠不起,我賠不起的。”

金可人渾身一抖,跪在地上說。

“現在才想弄壞彆人的東西能不能賠償的問題是不是太晚了?就算基金會不認為你搶劫,我也可以把你告上法庭,惡意損壞他人財物。”

格林說。

“隻要你不告我什麼都好。求求你不要告訴基金會,不要把我告到法庭去。求求你,求求你!”

金可人一邊哆嗦一邊哭著說。

“既然如此,我可以考慮不告你,但你覺得你應該做什麼呢?”

格林看著他問。

有那麼一瞬間,金可人和金妙人看著麵前的格林,感覺自己是看見了對世人諄諄教誨的菩薩,四麵八方都是佛光,室內泛著蓮花清香。

金妙人心想,跟這種人還有什麼好說的,換了我,就揍他一頓,把他丟出去,不僅要他道歉,要他賠償,要他辭職,還要他悔之莫及。

我這個室友真是太善良了,另外一個就太可惡了。

金可人心想,要是我被人罵了一頓,還弄壞了昂貴的東西,我不發狂才怪,可是他居然這麼和藹可親,問我應該做什麼。

我要是再犯蠢,罵臟話,做惡事,豈不是沒有回頭路了嗎?我絕對不能讓他失望。從今以後我一定改過自新,再也不像從前那樣。

“我應該道歉,應該辭職,應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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