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七殺碑,男兒歌,殺蠻令!(1 / 2)

常言道遇事不決,量子力學。

對於超出自己認知範圍內的東西,世人最習慣的做法,就是將其神化。

薑承乾在大秦九州的範圍內,如今就是最炙手可熱的神話。

但因為這場輝煌大勝、逆天神話而被釘在曆史恥辱柱上的,卻並不止魏無羨和公孫起。

還有此戰最大的苦主,在後世被稱為“百蠻末代國主”、“蠻夷送葬者”的狼主慕容龍铖。

但是在收到薑承乾送回來的“漠北解決方案”的時候,帝乙和陳貂寺卻都有些不知如何下手。

隻因薑承乾這尊大秦新帥、新晉秦王所發回來的奏書。

隻看標題就讓人頓覺血腥味撲鼻,讓人不寒而栗、遍體生寒。

奏書曰殺蠻令!!!

開篇第一句,就是天生萬物養人,人以文明祭天,唯蠻夷之輩,徒具人形、如同野獸,生養天地間,無一物與天,殺!殺!殺!殺!殺!殺!殺!

七個殺字,好似屍山血海,酷烈殺意撲麵而來。

不止是在奏書中,薑承乾還專門在雁門關外的恢宏京觀邊上,立下了一塊高台石碑,來刻畫這篇殺氣滔天的雄文。

隻從這“七殺碑”中,帝乙和陳貂寺,就仿佛看到了人頭滾滾、屍積如山、血流成海的殘忍畫麵。

更遑論,緊隨“七殺碑”的“男兒歌”,更是將薑承乾殺心如鐵、殺意已決的酷烈,彰顯得淋漓儘致。

男兒行,當暴戾;事與仁,兩不立。

男兒當在殺鬥場,膽似熊羆目如狼。

生若為男當殺人,不教男軀裹女心。

仇場戰場一百處,處處願與野草青。

男兒莫戰栗,有歌與君聽

殺一是為罪,屠萬是為雄;屠得九百萬,即為雄中雄。

“男兒歌”後,又是一篇針對百蠻諸部的“檄文”。

百蠻諸胡,沐猴而冠,形同禽獸,殺之如殺一狗。

今我誅蠻,三千破百萬,斬首四十萬以築京觀,收降三十萬充為奴隸,遂拜秦王、天下皆譽。

何也?唯二字殺蠻!

犯我強秦天威者,雖遠必誅!

我大秦男兒,當橫行漠北,殺絕蠻胡,非此不足以為我大秦男兒,不配為九州華族。

今我奉人統、執天行,特此昭告天下曰殺蠻!殺蠻!殺蠻!

一言蔽之殺蠻夷者,得富貴!

想要加官進爵嗎?想要青史留名嗎?想要榮華富貴嗎?想要光宗耀祖嗎?想要族譜另開一頁嗎?

你們所有的追求與渴望,都在“殺絕蠻胡”當中。

吾有青雲之梯,誰敢乘風而起?

而且薑承乾所上奏書,可不止是三篇“雄文”,喊喊口號這麼簡單。

而是有一整套完整且係統的方案,用來殺絕蠻胡,誓要殺得漠北無人煙、白骨露於野。

哪怕隻看這些文字,帝乙和陳貂寺都感覺有些不寒而栗、毛骨悚然。

倒不是說他們憐憫百蠻諸部的“百姓”,不忍心殺傷性命。

就算百蠻諸部的數千萬人死絕,帝乙和陳貂寺都不會眨一下眼睛,隻會拍案叫好,高呼“當浮一太白”。

但是他們不得不考慮薑承乾的名聲,以及他會不會因此殺心大熾,從此陷入“遇事不決即殺人”的狀態當中。

而且如此酷烈殘忍的“殺蠻令”,若是流傳出去,難免會傷及薑承乾的仁德之名,讓他完美無瑕的名聲,沾染上“酷烈”、“嗜殺”的“汙點”。

在帝乙看來自己的好大兒,那是注定要名留青史、萬古傳頌的,必須是偉岸光正、崇高正確的。

怎麼能讓區區“蠻夷胡狗”,玷汙了他的名聲呢?

念及於此,帝乙當即道“此令太過酷烈,非仁德之君所為也。”

“若要但此惡名,朕自為之!”

沒錯!帝乙和陳貂寺糾結的點,從來都不是要不要頒布“殺蠻令”。

而是糾結此令當出自誰人之手。

陳貂寺聞言卻道“雁門關外那一座四十萬顆人頭的京觀猶在,殺蠻令出自誰手,還重要嗎?”

帝乙聽得此言,不由陷入了沉默。

陳貂寺又道“陛下禦極七十餘年,唯有仁德二字,可為天下稱道。”

“殺蠻令如此酷烈的檄文,非殺人如麻者不可書。”

“陛下就算願但此惡名,你覺得天下人會信嗎?悠悠青史、後世子孫,又能信嗎?”

這一番話,卻是直接把帝乙給乾破防了。

什麼叫我“禦極七十餘載,唯有仁德可稱道”?

難道生了個“好大兒”不算嗎?

“仲宣此言在理,朕深以為然呐。”

帝乙眯著眼,若有所思地看著陳貂寺,“若說殺人如麻、凶名昭著,你陳仲宣若當第二,誰能當第一?”

“而且雁門關之戰,你也全程參與,進此殺蠻令,總歸合情合理了吧?”

這話一出口,陳貂寺當即不由得臉色大變。

仔細一想,他這個掌監察大權的黑冰台首,確實是最好的背鍋俠。

畢竟他威懾天下數十年,驚神劍下斬落的人頭,少說也有幾萬顆了。

如果這都不算是殺人如麻,誰還能算得上殺胚?

“我不是,我沒有,彆瞎說啊!”

陳貂寺連連擺手,否認三連,“臣的意思是繡衣衛大都督九天公子,曾橫行江湖,殺數十萬眾,或可當之。”